2017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
全面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和田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基。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欢迎大家阅读!
【2017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计划】
按照自治区党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与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尊重、包容;相互欣赏、学习、帮助,不断增进与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感情,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的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努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领导机构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访惠聚”工作组总领队负责“访惠聚”工作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局领导、副巡视员“民族团结一家亲”调研活动行程安排;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和具体实施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对各直属事业单位、“访惠聚”工作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指导、检查;联系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信息报送反馈等工作。每批次安排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确保各项结对认亲活动顺利开展(负责人、联络人名单由领导小组确定)。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让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全力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积极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斗争。
(三)坚持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包容、相互关爱、相互帮助,与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融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结对认亲户的帮扶。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谋他们所需,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访惠聚”工作。把“一对一”结对认亲活动与“访惠聚”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群众工作、加强基层组织、推进“去宗教极端化”三项重点工作,统领落实好“六项基本任务”,全力抓好直接涉及村民就业以及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民生项目的落实,到2020年,搞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被帮扶对象与自治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五、活动范围与内容
(一)活动范围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住和田地区“访惠聚”村农户。
(二)活动内容
1.动员部署。10月18日-2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自治区领导关于部署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会议精神,安排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办公室、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负责)10月27日3个“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分别召集村民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
2.结对认亲。“访惠聚”住村工作组人员每人结对认亲1户,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其他干部职工在“访惠聚”村每人结对认亲1户。各处室、单位要从实际出发,主动联系“访惠聚”工作组,开展认亲活动。(各处室、单位、“访惠聚”工作组负责)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等特殊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访惠聚”工作组负责)
3.开展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1次走访慰问活动,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2月28日4个月内分8批到“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开展结对认亲见面等活动,第一批结对人员于10月31日赴工作组开展结对活动。局领导结合调研活动开展走访,处级及以下干部坚持每两月安排一批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处级干部2017年11月底前成结对认亲、走访慰问,科级干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结对认亲,一般干部2017年2月底前完结对认亲、开展活动。(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访惠聚”工作组负责)加强与结对认亲户的沟通,采取经常通话、聊天谈心等多种方式,做到每月联系1次,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动态、生产生活状况。(各处室、单位负责)
4.互学语言。全体干部职工与结对认亲户互相学习语言,汉族干部职工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职工要帮助汉族群众学习和使用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坚持每周1个小时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活动,尽快掌握维吾尔族日常用语。汉族干部职工要自觉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与结对认亲户相互学习、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各处室、单位负责)
5.关爱帮扶。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研究思考,通过采取帮助结对认亲户解读党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提供有关科技知识咨询和服务、发放惠民政策明白册等多种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各处室、单位负责)
6.开展活动。局各处室、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跳民族舞、唱民族歌、开展联谊、参观创建先进单位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原则上局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1次。定期到局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家里走访慰问,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发挥余热,也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不同民族干部职工来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各处室、单位负责)
7.邀请做客。每年8月在结对认亲户中选取1-2人到乌鲁木齐做客,到相应的结对干部职工家中做客,与他们进行深入的交流互动,帮助他们转变观念。(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访惠聚”工作组负责)
8.参观见学。每年10月在结对认亲户中选取4-5人典型代表,组织他们到内地经济发达地区、北疆经济发展好的地区进行参观学习,提高他们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发家致富、主动改变生活状况的强烈愿望。(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访惠聚”工作组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记工作及活动申请表格制定,确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二)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各处室、单位、“访惠聚”工作组要按照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定的目标,进一步细化完善、明确措施、积极推进。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要认真收集整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图片资料,建立联系档案和相关资料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要用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专项经费,办公室要做好往返乘车购票、接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处室、单位、“访惠聚”工作组要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把开展结对认亲活动与“两学一做”、“访惠聚”、“去极端化”、民生建设、精准扶贫等活动有机结合,及时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提高活动水平。政策法规处负责做好信息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结对子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事迹,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督促指导。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处室、单位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情况的督促、指导,每两月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考评,半年考核一次,将活动落实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