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
甘肃省“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着重聚焦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重大项目、民情民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搜集的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1】
省委、省政府确定2017年为“明查暗访督查年”。为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扎实推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通知》《“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7年重点督查事项任务分解方案》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和落实重点督查事项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八个着力”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牢扭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着重聚焦纪律作风效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重大项目、民情民生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深入开展明查暗访,着力解决遵守纪律不严、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确保全市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到位,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重点围绕以下十六个方面的工作和37项重点督查事项任务(见附表)开展明查暗访督查。
1.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2.围绕中央巡视组巡视甘肃“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开展明查暗访。
3.围绕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明查暗访。
4.围绕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明查暗访。
5.围绕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第四次党代会、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四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6.围绕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7.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8.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脱贫攻坚“七个一批”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融合推进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落实“1+20”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情况。
9.围绕主导产业开发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各县(区)、各部门支持油煤气产业开发、实体经济发展、富民产业、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等情况。
10.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交通水利建设、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及文明城市创建,棚户区改造、农村D级危房改造、“再造一个子午岭”、固沟保塬和资源开发区生态治理“三大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11.围绕推进深化改革情况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12.围绕省列10件、市列10件民生实事办理任务的落实开展明查暗访。
13.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非公经济发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4.围绕从严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实施细则》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15.围绕全市基层组织建设、村社区“两委”换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依法治市、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措施落实、国有企业党建、人才发展环境营造开展明查暗访。
16.根据实际情况和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
二、方式方法
着眼于从全局上把握工作进程,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整合督查工作资源,创新明查暗访督查方式方法,坚持面上工作分项督查、重点工作跟踪督查、领导批示件随时督查,在组织实施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的基础上,采取跨县(区)交叉检查,驻点蹲守了解,适时组织开展社情民意和满意度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督查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最大程度地提高督查工作实效,形成抓督查促落实的强大合力。
一是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的同时,要紧扣分解到各部门的重点督查事项任务,由牵头部门负责,按照“谁牵头、谁组织、谁落实”的原则,把握时间节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任务落实。通过“解剖麻雀”,找准根源,对症下药,以点带面,不断提升专项督查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明查与暗访都是督查的重要形式,是促进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要把明查和暗访结合起来,根据实际需要,该明查的明查,该暗访的暗访。特别要加强暗访督查,不打招呼,不公开身份,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实地查访,同群众直接接触,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暗访发现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明查方式进一步核实,以保证暗访结果真实有效。对于明查了解的情况,也要通过暗访加以印证核实,“挤出水分”,确保了解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恰当运用暗访手段,灵活采取模拟办事、电话咨询、走访群众、隐蔽观察等形式了解情况。明查暗访要更加聚焦发力,思路和重点要由面向点聚焦,由宏观向微观聚焦,由集体责任向个人责任聚焦,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坚持职能部门督查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在整合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力量做好督查的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引导开展“群众监督随手拍”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展延伸抓落实的广度和深度。要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督查,注重发挥第三方评估的作用,形成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四是坚持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相结合。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推进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抓督查落实力度大、各项工作进展快、社会各界反响好的县(区)和部门要大力宣传,予以通报表扬。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反馈相关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对存在的特殊性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区)、各部门进行整改;对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要紧盯不放、开展“回头看”、“再督查”,持续抓好督促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核查清楚后严肃问责。要始终把督查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破解难题上,善于发现问题,科学分析问题,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要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存在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存在的矛盾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有关人员的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防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打通“中梗阻”,接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制约和影响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解决,使各项重大决策真正落地生根。
三、具体步骤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17年3月开始,2017年12月完成,分部署启动、督查推动、机制建设、考核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3月中旬前)。制定《“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年明查暗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重点开展纪律、作风、效能方面的明查暗访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明查暗访。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3月下旬至10月)。紧盯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督查工作重点,开展明查暗访。既要围绕主线,统筹兼顾,全面督促检查,也要各有侧重突出重点开展明查暗访,坚持访查结合掌握实情、动真碰硬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解决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11月)。适时对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固化好的做法,推动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抓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2月)。结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进行同步考核,抓好结果运用。
四、工作要求
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推动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重要部署,是检验各级执政能力、执政水平和工作绩效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推动落实,确保中央、省、市的政策全面贯彻,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重大活动扎实开展,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市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市级层面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明查暗访组对全市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督查事项任务牵头单位、承办单位根据各自任务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整合专门力量抓好推动落实,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周普生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黄正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焦石担任副组长,全市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督查考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负责人兼任。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各工作部门既是抓好“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也是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组织本县(区)、本系统、本部门开展明查暗访与整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接联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本县(区)、本部门明查暗访、督导落实工作,按要求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和有关报表资料。
三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促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陇东报社、庆阳电视台抽调人员组成市级明查暗访专门工作力量,分设综合组、访查组、宣传组、考核组4个工作小组。4个工作组在市“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抽调的督查人员,抽调期内接受各组组长、副组长的领导,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综合组:主要负责全市“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综合协调、文稿起草、会议组织、信息反馈以及其他日常工作。(1)每月底提出次月督查任务,经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意后安排访查组开展明查暗访。(2)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讲话等材料。(4)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并按省上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信息。(5)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访查组:主要负责实地明查暗访、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报告和反馈,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提出问责建议。(1)按照督查任务开展督查,督查人员根据工作内容进行安排调配。(2)每次督查结束后,各督查小组要提供本组督查情况汇报,访查组统一汇总整理后形成专题报告和通报。(3)在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明查暗访情况。(4)做好访查组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5)收集整理访查组基础工作资料。(6)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推进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和追责问责情况,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氛围。(1)收集各县(区)、各部门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2)随同访查组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一些特殊问题进行曝光。(3)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加大“明查暗访督查年”宣传力度。(4)收集整理相关资料。(5)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考核组:主要负责“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考核方案制定、考核基础数据收集、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提出考核结果运用的建议。(1)负责督查人员考勤管理。(2)抽查各组工作开展情况。(3)检查督查人员履职守纪情况。(4)“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结束时,对督查人员进行评价,通报工作单位,记入干部档案。(5)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是靠实工作责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随机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市委组织部负责“明查暗访督查年”所需工作人员抽调和工作情况考核。市委宣传部负责“明查暗访督查年”的舆论宣传、氛围营造和舆论监督。市督查考核局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抓好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明查暗访督查年”工作的考核评价。市纪委(监察局)对明查暗访发现的弄虚作假、慵政懒政、选择性落实、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决策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部门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根据《2017年重点督查事项任务分解表》,强化目标管理,靠实责任措施,精心组织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重点督查任务事项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督查情况。同时,按月要向市“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市“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年终统一组织考核总结。明查暗访工作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机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对明查暗访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督查报告,并向督查对象及时反馈督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p#副标题#e#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陇东报》、庆阳电视台、庆阳市委网站、中国庆阳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全方位、高质量、多层次地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既要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标杆,也要曝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营造浓厚氛围。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抽调的工作人员接受市“明查暗访督查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抓落实不重视、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对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对各督查人员贯彻落实有关廉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所抽调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督促整改;对不认真履职、任务完成不好、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督查组成员,要及时调整,或进行责任追究。
七是强化保障支撑。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可靠保障、强化纪律约束,扎实推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深入开展。考虑到明查暗访工作的特殊性,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经费予以保障。全市各级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为督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大力支持,确保“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关于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2】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现就我办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督促县市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甘南州“1+17+1”精准扶贫行动和“7+2”精准脱贫工程,确保全年工作围绕全州2017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及甘南州开展的“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总体思路
督查围绕全年扶贫重点工作开展,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工作流程的督查。
三、督查内容
一是督查县市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贯彻落实“1+17+1”扶贫工作方案情况。
二是督查县市、相关行业部门实施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支持、医疗卫生、低保兜底七个一批脱贫工程情况。
三是督查县市贫困村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四、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实地查看。深入贫困村、贫困户、田间地头、项目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有关情况。二是基层座谈。在村里召开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三是查阅资料。县、乡、村三级建档立卡、干部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资料,核实帮扶台账,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四是随机抽查。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组主要通过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开展调查。五是县市自查。有重点督查工作任务的安排县市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
五、具体步骤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从2017年2月开始,2017年12月完成,分部署启动、督查推动、机制建设、考核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月底至3月初)。制定下发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分解全年明查暗访督查工作任务,确定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召开会议,对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督查推动(3月至10月)。紧紧围绕办党组的决策部署和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高频次、强力度明查暗访,坚持访查结合掌握实情、动真碰硬落实责任、边查边改解决问题,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第三阶段:机制建设(11月)。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固化好的做法,推动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抓落实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12月)。州“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同步考核并全面总结,将考核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全办上下要把“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办党组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细化工作安排,资金监督检查科为承办科室,要突出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专项督查。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加强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县市党委、政府的作用,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合力,专项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要深入基层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反馈督查成果。
(四)整改落实,问责追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把问责作为主要抓手,对责任不落实,推动脱贫攻坚行动不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不力、不彻底的,按照《甘南州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