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为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遵循。下面是美文阅读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1】
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统筹推进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办〔2017〕72号)要求,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利用三个月时间,结合“两学一做”,统筹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具体内容、背景意义和科学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树立高线、守住底线,进一步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全面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活动方式
集中学习活动于2017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开展好“七个一”学习教育活动。
(一)开设一个学习宣传专栏。委党组将在机关公共区域和醒目处,开设“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宣传展板,对“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相关内容、各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及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进行张榜公示、学习交流,或通过其他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牵头科室:办公室)
(二)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3月上旬)。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委党组中心组围绕“两学一做”,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化成法纪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学习讨论,讨论时间为1天。(牵头科室:监察室)
(三)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3月下旬)。委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和中层干部要在学习基础上,认真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中层干部的心得体会由人事教育科把关审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由委纪检组把关审阅。(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
(四)组织一次党纪党规考试(4月上旬)。要组织开展一次“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知识测试。对50岁以下党员干部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结果成绩在全委公布,对于成绩较差的个人,委纪检组将专题谈话,并组织重新学习,而且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牵头科室:监察室)
(五)举办一次专题学习辅导(4月下旬)。围绕“两学一做”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体内容,委党组将邀请上级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一次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党规党性意识。(牵头科室:办公室)
(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上旬)。围绕学习内容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规定,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高标准要求党员,严格管理干部,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
(七)开展一次廉政谈心活动(5月下旬)。结合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一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干部职工之间的廉政谈心活动,要创新方式,可采取提问式谈话、测试式谈话等方式,增强谈心教育效果。(牵头科室:监察室)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各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同时要保证学习资料,除委党组统一安排的学习资料外,还要通过网络、党报党刊等方式,做到全体党员人手一份学习资料。
(二)精心组织实施。委纪检组负责全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统筹推进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组织实施;确保把学习活动落实到每一名党员、不漏一人。各牵头科室,要合理安排时间,提早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开展,切实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学习宣传贯彻。
(三)加强监督检查。委纪检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抽查,通过现场提问和查阅笔记等方式,对各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行检查,及时掌握“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学习情况和执行遵守党内法规情况,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关于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豫纪办发〔2017〕6号)要求,决定在包括校纪委委员、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纪检委员在内的全校专、兼职纪检干部中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提出并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纪检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体纪检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锻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校纪检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纪检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务求取得实效。
四、实施方法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8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9日至3月20日)。学校通过印发《通知》和召开专门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动员。全校纪检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学习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努力营造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全体纪检干部以自学为主,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为本阶段主要学习内容。要抓好研读思考,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在此基础上,校纪委将组织研讨交流,组织知识测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学习、讨论、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广大纪检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全体纪检干部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本阶段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一篇报校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认真总结纪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并于5月29日前报省高校纪工委。
五、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体纪检干部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为广大学员准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材料,督查检查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二)把握学习方法。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