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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封情书,给最爱的你

2017-06-14 本文已影响618人  Admin

  《壹》

  2013,是我和夫结婚十周年,十年前的五月,两个稚嫩天真的年轻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十年后,依然可以挽起彼此的手,一起散步,一起打闹,彼此揶揄着,玩笑着,和十年前一样。

  经过了纸婚,木婚,七年之痒,我们还依然是彼此眼中最亲近的人。也许没有以前的难舍难分,却演变成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一直想好好纪念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可是夫一直是个严谨,缺乏浪漫,不喜欢小资情调的人。没想到新年伊始,给我挑选了一条黄金的项链,上次送我还是结婚时,没想到看似粗枝大叶的他也有细心的一面。因为以前的那条丢了,总得买个用来拴住我吧。我这人也简单,对金银首饰不太在意,有戴的就行了。不管什么价值,什么来历。关键是他送的就好,便会当成珍宝一般收藏。

  十年来,我们都由以前的清纯简单变得慢慢成熟起来,经营起一个家,维护着一份温馨的情意。夫成熟稳重,历练能干,从一个干事晋升到主管,家里家外操持用心,照顾着不成熟的我和可爱的女儿。人家总对别人讲,在家里带两个小孩,又得意又无奈。而我,也从不喑世事的小女孩,变得安静清淡,每日做可口的饭菜给家人,指导女儿作业。两个人的体重都增长了几十斤,窈窕淑女,精瘦小伙都不见了,被柴米油盐世俗的日子所染指,变成红尘中过着烟火生活的两个人。所幸时光在增长,感情也日益牢固,坚不可摧。

  走过了十年的光阴,回首往事,似放电影一般从眼前闪过。我们还是彼此手心里的宝,是彼此眼中最最亲密的人,不可分离。这个五月,夏意盈盈,绿树葱茏。满街都是夹竹桃的影子,粉色的花蕾掩映在绿叶之间,娇媚温柔,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想起马德的一句话:有的人用一瞬间爱上一个人,而终其一辈子爱着这个人。是的,当初的遇见相爱,就注定了一辈子。一辈子的光阴很短,而我们要终其一生。

  前不久,得到消息,夫的晋升已稳妥,对于我们又是一个好消息。这美丽的五月,双喜临门。

  那天散步,我笑着问夫:你说,这十年我们收获了什么?未等夫回答,一边的女儿接到:你有了我呀,我对你那么好,你多幸福啊!是,看着美丽乖巧的女儿,幸福由心间漾出,眉眼聪颖,酷似夫的聪慧和我的认真。此刻,一家三口漫步在开满白玉兰的街头,花香旖旎,幸福蔓延。

  《贰》

  十年前,我一袭蓝裙,刚刚卫校毕业,在一家医院里当护士。那时的天空湛蓝淳透,生活简单纯粹。

  纯白的护士服,带着燕尾帽,迈着轻盈的脚步穿梭在病房,带着对生活的向往,对未来的希望。素色的衣衫,浅浅的微笑。

  住在部队大院,耳边回响的总是起床铃,熄灯号。练操的口令,训练的哨声,耳熏目染部队的严谨和专业作风。对军人有种特殊的感情和亲切感。有时也偷笑那些新兵战士的淳朴木纳,一个个脸被晒得通红,却是一脸的稚嫩。

  经人介绍,认识了夫,那时的他一身戎装,潇洒精干。瘦弱的样子看起来有种军人的气度与修养。他那时刚刚军校毕业,经过了新兵的辛苦训练,考军校的艰辛和激烈竞争,才成为一名文员。

  从那以后,一有空闲就去接送我上下班,送饭给我吃。在家的时候,会做了一桌美味给楼上楼下邻居送去,红烧鸡块,油焖排骨很多美味数也数不清。那时,很多人夸他聪明能干,说我家找了个能干的女婿。

  那会儿会写火辣辣的情书给我,值班的时候,在灯下写着绵绵情话,肉麻又深情。本就喜欢文学的他写出的书信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要人心动。那时的我写起了小诗,都说爱情中的每个人都是诗人,这话一点不差。汹涌澎湃的激情,连绵不断的想念,写成笔下一封封滚烫的情书。每次收到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开,他会对我的每句话认真批改,像老师改作业一样。只可惜因为搬家,都不知哪里去了。记得前些时日,看到有朋友保存着恋爱时的书信,不禁有些后悔,那些都该留着的,在若干年后,拿来给他看,是糖衣炮弹,虚无缥缈的夸夸其谈,还是言之凿凿的行动。

  记得在柳岸湖畔,两个人一起背诵《岳阳楼记》,两个人毫不示弱,看谁记得清。岳阳是他的故乡,对家乡,对故土总有一种难言的情谊,牵起无数的乡愁。

  在小土坡上,他举起我看那趟抵达岳阳的火车,说下次,一定把你带回去,看看我的家乡。那里鱼米之乡,草丰水美。会把我抱起转的头晕,直到求饶为止。他说,老了,陪我去我的家乡,一起住乡下,种菜,打渔,过烟火生活。我笑着点头,他高兴的抱紧了我。

  不上班的日子,就骑着自行车大街小巷的乱串,走遍古城,即使很累,也不觉得,心里总是吃了蜜一般。或是借个赛车一样的摩托,拉风的飞驰而过,坐在他身后,会觉得自己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他说喜欢我温柔如水,眉眼盈盈,我喜欢他的可靠稳重,男子气概。眼光的交汇便是情与爱的融化,热烈浪漫,似一朵玫瑰静静的绽放。

  《叁》

  2003年5月,正是非典泛滥时期,我们结婚了。有婚纱,有钻戒,有祝福,还有租来的简单房子。

  这一切就够了,和他一起,什么都会有的。那时信心满满,觉得他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人。从此,我的一生就交给了这个人,从此,风雨与共,相互扶持。想起了主持人说的那些话,你愿意一辈子守着他,无论疾病或是灾难。夫妻本是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没有假期,直到八月,我们才去了海滨城市青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川流不息的游人,微微的海风,还有幸福的我们。天空是蓝的,海的颜色更加清透湛蓝,还有天空飞过的海鸥,飞驰而过的快艇,别样的风景,奇妙的感受。来到风景如画的八大关,据说是领导人休假的地方。环境清幽,树木茂盛,很多情侣在拍婚纱照。看到别的情侣拍的照片亲密无间,而他只会一副军人的样子,死板生硬。我气得撅起了嘴,他才勉强来个拥抱。这些个军人一个个受了训练,大脑也被洗了。

  在海滨浴场,我们迎着海风,尽情的与海水嬉戏。阵阵白色的浪花袭来,会水性的他带着我向大海深处游去,任凭浪花把我们送到天堂人间。尽情的在海里欢呼雀跃,海浪来时,把我高高举起,吓得我抱紧他脖子。生怕掉下去。阳光很毒,我们却尽情的游玩,一点不怕被晒黑。那时,和他在一起,便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肆》

  闺蜜说怎么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外地人,没有家人帮衬,我笑着说和他结婚,又不是和他家人。

  事实证明,确实要友说中,结了婚没多久,家人要他回去。兄弟姐妹三人,家里没有男孩,很多事情需要帮忙,夫征求我的意见,我说那回去吧。我父母的工作我来做。妈妈叹口气说,早有人说你要去外地,只要你们幸福,到哪都一样。理解他的苦衷,父母,故土,是他心头难以磨灭的牵念。结果我们成了他们一批战友里唯一回去的人。而且是带着老婆回去,到现在为止,都有很多人开玩笑说,你当兵没有白当,还骗个老婆回来。

  03年底,动用父母的关系把他调回家乡岳阳。我们收拾简单的行囊,带着三万元的存款,和婚纱照回到岳阳。以前和父母在一起,结不结婚都差不多,这下远离家乡,才明白,考验来了。

  初到岳阳,人生地不熟。听不懂方言,没有安排工作的他陪我游了长沙的岳麓山,橘子洲头,岳麓书院,爱晚亭。走遍伟人足迹,了解潇湘文化,历史厚重,文化久远。这一片土地是我热爱的,因为有他在,哪里都是家。

  过年时,他被派去值班,我一个人在家陪着公婆。第一次远离父母,孤寂,难过。忍不住掉了眼泪。后来夫知道后,把我接去部队。军营的新年,热闹,有趣。还有一双关切的眼睛和踏实的肩膀。

  《伍》

  第一年,恩爱甜蜜,享受着二人世界。我每天做了饭等他回来,然后一起牵着手散步。幸福恩爱的旁若无人。要不就准备好,切了菜,等他回来炒,他的水平可是赛过厨师的,那是七岁就开始劳作的结果。看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比我娇娇女,不懂得照顾人。

  第二年,怀孕了,强烈的妊娠反应要我坐立不安,呕吐剧烈,迅速消瘦。某人就开导我说,我听说越是聪明的小孩,越是能折腾。并举出一些案例,要我觉得自己自己受苦是应该的,因为将有个天才宝宝出生。男人的话都信不得,明明是我们受苦,他们却说得天花乱坠。五六个月时,就每天讲故事给宝宝听,放音乐,读诗歌。老公听了直笑,他哪里懂,你不是白费周折。其实宝宝都懂,因为她在肚子里欢蹦的乱跳。其实女儿现在对音乐,和文学敏感,就是那会的功劳。

  第三年,女儿出生,目睹整个过程,夫更加疼爱我。鬼门关里走一遭,原来每个女人都是隐忍坚强的。女儿的出生使我们开始忙碌,婆婆有事,刚满月,就被我们带上火车,去我老家。折腾了一夜,才到家,我妈说这回知道嫁得远了吧。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半岁了,老公开车从湖南赶来看我们。一路辛苦跋涉,隔不断的是亲人间的牵挂。回去的路上,下雨路滑,车速很快,车撞到了护栏,车辆报废。幸好,人没事,当时一直瞒着,后来才知道。现在想想都心惊肉跳,也许有我和女儿的牵挂,所以他会平安一生。幸福应该是所有人都平安。

  第四年,买了房子。家里经济开始紧张,我就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一年没有买新衣服,带着女儿两地奔波。虽然有了自己的房子,但贷了款,欠了很多债。精明的夫只用了七万就装修起一百多平米的房子,淡雅舒适。比起那些花了十几万的人家,实惠又美观,不禁庆幸起自己没有找错人。装修的整个过程跑坏了两双鞋子,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一家人能在一起,守着温馨的小屋,虽清贫,却幸福,踏实。一个用爱筑成的小屋,有夫的关爱,有女儿的稚嫩笑声,这便是世上最美的事情。

  第五年,夫买了车,开着白色的丰田带我们去兜风,他笑着说:你看房子车子,在我们的奋斗下都有了。你说还缺什么。我说,还要你和宝宝永无止境,连绵不断的爱。幸福应该就是一家人守在一起,用爱,包容,关怀,奉献编织的锦绣岁月。在熟悉的城市,平安快乐的生活,家人健康,彼此不分离。

  再以后,女儿大了,每年去一两个地方游玩,张家界,凤凰,北京,威海,蓬莱,三亚在那些风景秀美的地方,一家人徜徉其中,静静享受家庭的温馨。行走,开阔了视野,也增进了感情。等着你说的,转业后带我走遍中国。许多个节假日,都是在值班,不能经常出去,作为军人的妻子,也已经习惯了。

  去年冬天,夫换了一辆汉兰达,他说一个男人要有一辆自己喜欢的车,那样才有成就感。虽然知道你对车比对我喜爱,默许了吧,不吸烟,不打牌,就这点爱好。

  公婆对我也像对自己女儿一样,有好吃的都会打电话叫我回去。走时大包小包直到拿不动,生病时也是我跑前跑后,一家人就应该不分彼此。

  《陆》

  听着李汉颖的《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逢》,婉转如诉,缠绵悱恻,想起你我隔着遥远的距离,相识,相爱,走在一起。是前世的缘,也是命中注定的,注定这辈子要你来宠,做你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在你怀里任性,撒娇。夫如父兄,本该呵护关爱。女人总是贪恋着那点小温暖,并乐此不疲。

  结婚后,你养成不带钥匙的习惯,你说我在家里,所以从来不带。你知道无论多晚,我总会为你留一盏灯,等你归来。家也成了永远的牵挂,是心里温暖的归宿,是缠绵温柔的一隅。

  你不在时,我不临窗望月,怕看着看着就看成无边的想念。我只安静的读书,在书里把思念寄存,等你回来书中长满了思念,细细密密的柔情把你缠绕。

  我们都成了彼此的习惯,看不见时会想念,只要你在,才可以安静的做其他的事。我们依然还可以牵着手去看一场电影,为故事中的人物感动不已。

  写封信给你,那些细细碎碎的感动,记录着经年的美丽。若干年后,翻阅起来,仍是感动。

  把你的笑容装进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要它伴着我迎接每一个崭新的日子。在晨雾中,绽放成最美的芳华。

  不再问你永远到底有多远,不再问你是否可以一生一世爱我,只盼着两双不再清澈的眼神在暮年相望,彼此依恋。

  颤颤巍巍的身躯做对方的拐杖,听你叫一声老太婆,然后相偎着走在夕阳里,成为一幅最美的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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