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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不过身外客,流水从来是薄凉

2017-07-05 本文已影响345人  七笙

  一

  名为半日闲的书店里多了位姑娘。

  素净的脸庞,清秀的眉眼,长长的黑发低低地垂在浅黄色的旗袍腰间,袍裾边绣着的一叶青荷在书架丛中轻摆,便是无风也生风。

  书店里的人来来往往,白居易写的《忆江南》被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她抬眼,安静地抚平折起的书页。

  只听得曾经有人唤她素素。

  店里有水墨的屏风、莲花的香炉,陈设极为复古。在这个以新鲜潮流至上的物质时代,这般富有古典气息的书店貌似偏离了主题,生意不大景气,盈利虽不多倒也不亏。老板想着另操他业,恐无暇顾及此店,可偏偏又舍不得心头好将它给关门大吉,于是请人帮忙打理。

  请的这个人,就是素素。

  其实老板也不太了解这个姑娘的来历,只知道是个中原姑娘,且失了忆,独自来到这江南小镇的一隅,像是要寻些什么东西。至于具体是什么,是因她一直就向往江南,或者还是其它,她自己也说不上来,她只觉得自己应该是属于江南的,这里是她失忆后唯一记得的城市。在她模糊的记忆里,隐隐觉得谁曾给她念过白居易的《忆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多好的诗句,如一粒种子发了芽,在素素的心头,一日一日萦绕,开出了花。

  素素顾自端起书桌上的陶瓷杯,杯里的水呈淡褐色。淡淡地抿了一口,苦苦的,辣辣的,穿喉而过的生涩和刺激。

  不是茶。是加了黄莲的可乐。

  按常理来说,这优雅的陶瓷杯,应当斟满清澈的茶水,才能显现杯口青釉雕刻的醉莲有多么华美。

  偏偏,这是不按常理的。

  一如素素那不按常理的爱情与人生。

  二

  爱情,像是鸦片,是缠上了就甩不掉、摆不脱、看不清、忘不得的东西。素素的“鸦片”,就是忆初。那个脸色苍白如纸的少年郎。

  遇见忆初,是素素来到小镇半年后。

  忆初到书店里来应聘时,素素正在用细细的羊毫在白色瓷器上描绘各种美丽的图案。

  素素第一眼看见忆初,看见这个安安静静的男孩,她便明白了张爱玲当年遇见胡兰成时的心境。那是一种电光火石间的沦陷,没有早,也没有晚,恰到好处。从远古到蛮荒,一步步寻来,他就在那里,瞬间的相遇,便是千年万年……

  忆初,一个具有江南水城独有气息的男孩,眼睛透明得如雨后的天空,无色无尘无世相,好似风一吹,那眼神就能散去,让人瞧一眼,便是满心满肺的疼……

  于是,素素随便问了几个简单问题,便让他周一来店里帮忙。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她想离这个叫忆初的男孩,近一点,近一点,再近一点。

  当然,这些只是埋藏在素素的心里,忆初并不知晓,也无处知道。

  他们两人,就隔着一张古色古香的桌子,各自安静地在陈旧的书架间,忙着整理书本,一本一本,轻轻地抖落掉灰尘。累了,素素偶尔抬头望望对方,眼光一碰,就躲开,怀里如同揣着一只兔儿,活蹦乱跳着……

  任何时候,忆初的脸上总是苍白的,五官端正得如同桌上的青花瓷。

  阳光,照进来,扑在他的脸上,阴影将整个脸庞突显出忽明忽暗的棱角……

  三

  蒋梦央,一个江南的女子,有着好看的眉眼。直发,不短也不长,柔柔地披着,如一轮黑色的月光……

  她是这间书店的常客,常坐在一旁手里翻着一本书,眼却瞧着忆初和素素忙碌的身影,安静地看,安静地欣赏,安静地离开……

  素素,是个极致心细的女子。她能隐隐地读懂蒋梦央来这里的原因,那种眼神是一种怜爱,是骨子里的柔情,和素素一样,是为了忆初而来。

  女子看女子,才会如此的毒。

  那时的素素,心里总是慌的。她怕这样的爱情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但爱情,是什么?素素也不能说明白。她是一个记不清前世与今生的女子,一场大病后,她几乎丢失了对过去所有的记忆。她只记得,一个城市,属于江南,属于乌镇,属于生命里的某个地方……

  一个没有记忆的人,又从何奢谈爱情?

  所以,素素总是在更多的时候,只是远远地看着这个叫忆初的苍白少年。偶尔,她会去乌镇的河边,去听听苏州评弹……一直以来,素素就莫名地爱上了这种曲艺,咿咿呀呀间,九转柔肠,听得人落泪,听得人心酸,听得人肝肠寸断。

  同样一个夕阳如血的傍晚,素素独自站在河畔,在薄暮垂柳下,安静地听着一位老艺人的评弹《枉凝眉》。这是苏州评弹最古老的曲目,素素曾不止一次地听,不止一次地毫无来由的伤怀。那些词句,为何总是如此的撕心裂肺?

  蓦然伤感间,素素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这是一首不该忘怀的弹词。

  素素抬起头来,旁边竟然站着忆初,那位年轻的少年。素素显得有些慌乱,这是他第一次对自己这么说话吧!为何,他的声音,如此熟悉,仿佛在前世就曾听过……

  闪念之间,素素便又恢复了常态。她没有望忆初,哪怕内心已经兴奋得开出花来,但她依然只是淡淡地盯着桥上的评弹艺人,微笑着答:“是的,多好的词,多好的爱情啊!”

  “一个是琅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他们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只可惜造化弄人,到头来终是红楼一梦。“忆初也不望素素,幽幽地说。

  听了这话,素素回头望了望忆初,他的脸色还是如此的苍白,不由得让素素心一疼。素素问:“你为什么喜欢这首评弹?”

  忆初顿了顿,答:“因为,我曾经的女朋友也同样喜欢这首评弹。”

  “那你的女朋友呢?”素素装出漫不经心地问。

  “她死了。”忆初安静地答。

  素素怔住了,胸口有些生疼。

  四

  接下来的日子,书店的生意还是不咸不淡的,显得很冷清。

  江南,一个细雨绵绵的地方。隔三差五,雨水就会淅沥沥地下那么一回,下得整个城市都弥漫着浪漫的忧伤……

  下雨的时候,忆初和素素,会隔着长长的书桌交谈。谈得最多的就是那首评弹《枉凝眉》,然后谈杜拉斯,谈张爱玲,谈徐志摩,谈苏曼殊,直至谈到忆初以前的女朋友,素素才得知这间书店最初竟是他开设的,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才转卖给了别人。

  忆初,是江南某学院的学生,他的女朋友是他的老师,一个刚刚留校任教的团委书记。师生恋,永远都是校园里必须禁止的事情。这是一种潜规则,是每一个老师和学生必须划清的界限。哪怕,他们之间是那样的般配,但般配并不等于就能挑战权威。于是,来自各方面的力量,都介入了他们的感情。

  只是,爱情,有时真的能让人无比的勇敢和坚强,经历校方的干预,经历双方父母的反对,经历老师和同学的规劝和训斥,二人依然爱得深切,爱得坦荡,爱得无所惧怕。

  虽然艰难,忆初和他的女朋友却彼此感受着最大的幸福与甜蜜。有了生命里的另一半,世界就小得只需要你我,而不再需要任何其它,这大概就是爱情。

  为了阻止他们的爱情,校方甚至拿出杀手锏,最后通牒他们,若不结束这段爱情,将以败坏校风校纪为名,对忆初勒令退学,对他的女朋友停职反省。

  爱情,是舍生忘死的事情。是能拿一切孤注一掷,不赌天下,只赌彼此的事情。是遇到多大阻力,就有多大反弹的事情。是能在瞬间,就将人生百态遍尝一遍,不求来世,只求今生的事情。总而言之,爱情,是蝴蝶哪怕飞不过沧海,亦要飞过桑田的事情……

  忆初带着他的女朋友,离开校园的那一天,是很悲壮的。很多的学生,都被感动。校园里,下着雨,湿了天,湿了地,湿了人间。

  栀子花,开满整个校园,在雨里摇弋,一摆一摆。雨珠如银,滴落青石阶梯,留下长长的泪痕……

  离开了校园之后,二人同居,一起经历人间的冷暖无常。他们来到乌镇,开了这家名叫半日闲的小小书店,靠着卖些老旧书籍维持生计,虽然清苦,却依然甜蜜。那时,忆初的女朋友,就坐在如今素素的位置上。

  本以为,这就是朝朝暮暮共凉夜,良辰美景入画来。本以为,此生此世,就会彼此依靠着走过漫漫人生路,一天一天陪伴着爱情渐渐老去。可是,一场无意的车祸,从此二人阴阳相隔,生死茫茫……

  那是一个清晨,她为他去买早点,于是再也没有醒来。忆初为她输血,几乎将自己所有的血液都输给了昏迷不醒的她,最终她还是死去。

  那是一场与爱情有关的救援,忆初和他女朋友的血型都是属于最少见的血型,而恰恰他们两人就相爱了。有时,爱情就是很巧很巧的缘分。是的,在她昏迷不醒时,唯一能救她的人,就是忆初。大量的血液,从忆初的身体里被抽出,在忆初的哀求下一次又一次的扩大抽血量,若不是在医生的坚决制止下,忆初会因输血过多而死亡,这亦是忆初永远脸色苍白如纸的原因。

  在爱情面前,有时,死亡又算得了什么?

  当忆初的血液被抽得再也不能抽的时候,她最终死去。于是,忆初蓦地明白:爱情,固然是一件舍生忘死的事情,但爱情,也是一件自私的事。

  死亡,是最自私的表达,她不允许,他陪她!

  五

  蒋梦央,还是会来书店,还是会来看忆初和素素,还是会用那么深情的目光注视忆初,看得素素的心,都是疼的。

  自从忆初跟素素讲了他的故事,素素就更加着魔般迷恋着这个脸色永远苍白的江南男孩。他总是如此的安静,如此的从容,如此的专心清理书籍的每一页,看得是那样的专注,眼睛干净得好似雨后的天空,仿佛能把人心底最复杂的一面,冲洗得一尘不染。

  素素知道,自己是爱上他了,彻底地,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想,他是值得她爱的。她已经习惯了用心去聆听忆初讲过去的故事。那些故事,总是能让素素在一些感动中,期望着能有一日,忆初也能如此地爱上自己,并与之偕老。

  纵然,忆初比自己小,但素素依然对他产生了一种依赖感。书里说,依赖感,是爱情的组成部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多大的依赖感,就有多大的爱。这句话,素素信。

  时光,在流逝,在素素的暗恋中渐行渐远……

  蒋梦央,来店里更频繁了,每次来,不再是安静地看着,而是将忆初喊到外面街道的一角。偶尔,素素能看到他们的争吵。

  素素总觉得忆初的身上,应该还有故事,或者说他与这个叫“蒋梦央”的女子之间,应该有些故事,但素素终是不好探听。她亲眼见过蒋梦央,几次朝着自己指指,然后又和忆初说着什么,只可惜相隔太远,她听不到任何话语。隐隐的,素素感觉蒋梦央在向忆初表白,可能忆初在拒绝……

  那一刻,素素突然有些惶恐,她竟然害怕蒋梦央抢走忆初,毕竟蒋梦央也是一个如此出类拔萃的女子。她的介入,让素素备感压力。

  素素想对忆初摊牌,告诉这个男孩,他就是她的少年郎。可是,素素终是有些犹豫,对于一个记忆都不完整的女子,又从何去奢谈爱情?更何况,她是那样地害怕忆初的拒绝。

  爱一个人,久了,便患得患失起来。

  六

  爱情,有时一放下,就是再也担不起。

  就在素素犹豫之间,忆初在某个清晨,安静地收拾著书店的一切。他说:我明天就要离开了,你再重新招一个人吧。

  素素的心,好似被针线扎了下,隐隐地疼。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良久,木木地问:“你要去哪里?”

  “去美国。”忆初答。

  噢。素素只能轻轻地“噢”一声。她几乎不知道自己该问些什么。

  默默地看着忆初收拾好几本书和铅笔,一点点放进单肩包,出门的刹那,素素终于还是忍不住,故做轻松地问了句:“是和蒋梦央去吗?”

  忆初愣了下,没有回头看素素,微微停顿一下后,从鼻腔里轻轻地“嗯”一声,算是承认或是回答。然后,转身,离开。

  “祝福你们!”素素追出去对着背影轻声地道了声祝福,转身,进屋。

  转身的刹那,一滴泪珠,滑落,落在地面,粉身碎骨。

  直到那一刻,素素才明白,一种感情,原来需要一个城市来祭奠离伤。

  七

  离开了江南,离开了乌镇,离开了昆曲,离开了评弹,离开了永远的苍白少年。

  离开这些曾经美好的事物,已经三年。

  三年,会让一种思念,长出妖妖娆娆的藤蔓,枝枝缠缠,如纷纷扰扰的禅意,不解,便不破。

  三年里,素素还是记不起关于过去的种种,但她却记住了半日闲的书店和那间店里的男孩,那苍白无血的脸,那纯净得令人心疼的眼神。他和他的爱情,是那样的让人感动。想着,想着,素素就会流下泪来……

  假如当年,自己勇敢一点,哪怕再勇敢一点点,也许结果就会不一样。即使,结局依然,但起码不会留下遗憾。

  对于爱情,表白了,还是错过,便是宿命。

  可如今,连表白都没有,爱情便已错过,这岂止只是遗憾?

  素素就在这样的遗憾里,想念着乌镇,想念着那位几乎已要她命的男孩。是的,爱情,是能要人命的玩意儿。拥有了,爱情就是全世界;失去了,全世界也不是爱情。

  他,还好吗?他,应该结婚了吧?孩子,也应该好大了吧?蒋梦央,会像自己一样爱那个苍白的少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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