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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科举制度在日本的发展为何会命运不济?

2016-06-06 本文已影响210人  Admin

  “与其崇拜孔丘关羽,还不如崇拜达尔文易卜生”。

  ——鲁迅的这句话,与其说是讲给中国人听的,不如说道出了近代日本人的心声。

  十九世纪,大清国与西方列强交手取得完败。大清国的完败,以军事失败为开端,但其实最深痛的惨败在于政治及文化。这一切,日本看在眼里,记在心头。

  中国的科举制,日本曾经顶礼膜拜,以为“最先进的选拔干部制度”。在黑暗的中世纪,科举制可谓世界政治迈向“三公”(公开公平公正)的“伟大创举”。官是考出来的,人人皆有准考资格。中国的科举制,那应该是封建官僚制度中最具“含金量”的部分。

  效仿中国科举制,日本曾于公元701年颁布《大宝律令》,搞了“贡举”,所谓“贡举”与唐朝科举几乎无异。

  然而,这项创举自诞生以来,就没有解决好两个难题。或者说,根本解决不了两个难题,这是科举制的先天缺陷,也是导致其最后死亡的真正原因。

  后人在总结科举制死亡的原因时,多指这种考试制度日益僵化而走向末路。诚然,这是科举制死亡的一个原因,但只是表象原因。

  科举制死亡的致命原因,不在于后天,而在先天。考题的僵化是死亡的表象原因,先天缺陷的不治才是死亡深刻原因。

  以“完善的文官制度”而言,中国虽然首创科举制,但这只是解决了普通官员选拔问题,“最大的官”和主考官问题并没有解决。在“最大的官”——皇帝天马行空的情况下,科举考试左右不了特权皇族的沉浮,而保证的只是平民阶层入仕的相对公平。科举制比起没有“准考证”、公平竞争形式都没有的贵族政治世袭制来,是进步。所以能在中国延续1300余年寿命,但在“强盗”(明唐甄《潜书》语:自秦以来,凡为帝王皆贼也)主考的情况下,它毕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最大公平。

  中国科举制在没有比较、没有制度竞争的情况下延续了千年,但到了近代,来自西方的选举制和坚船利炮一起敲开了古老帝国的大门,“洋才”发明了“议会”,“首相”或“总统”是第一要“选”的官,主考官是百姓选民。宪政制度下官员们的执政水平和行政效率显然要高出科举许多,相形之下,科举制的生命力,已到了垂暮之年,只能“自行了断”。这是议会制对科举制的优势与胜利。延至后来,议会选举制加公务员制,上下公平的选拔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早在中国进入文弱的两宋时代,日本就放弃了“贡举”,善于洞察学习的他们,也许意识到了这种制度必然走向僵化。中国科举制在日本并没有生根发芽。告别贡举后,日本一没有放弃寻找新的干部选拔制度样板。十九世纪末叶,他们终于找到了。

  近代日本从中国不敌英国、科举制不敌选举的事实发现,议会是个好东西,于是立刻模仿学习。明治天皇于1885年实行立宪,建立了内阁制度,并于1889年正式颁布宪法,设立帝国议会,议会由众议院和贵族院构成。依据《大日本帝国宪法》,众议院议员由国民选出,规定年满25岁以上、交纳直接税15元以上的男子都有选举权。

  1890年,日本召开了首届国会——“万事决于公论”。那是亚洲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与其说明治维新造就了日本近代化,不如说亚洲第一个国会令日本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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