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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列脑死亡标准

2016-07-05 本文已影响310人  Admin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国家生部日前正式批准采用《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使之成为中国首个脑死亡判断标准。专家呼吁尽快制订实施《脑死亡法》,使脑死亡这一概念在法律上得到确认,这有助于改变器官移植供体难寻的现状。

  去年四月十日,在家属同意下,武汉同济医院专家在全国率先以国际通行的脑死亡标准宣布一患者死亡,标志中国社会开始接受脑死亡这一概念。

  中国以往临床判断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及血压为零。随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药物和设备长期维持。但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都将演变为心脏死亡。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而脑死亡者的器官可供移植挽救生命。

  据了解,自六八年美国提出脑死亡诊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八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脑死亡。近年来,不少专家学者多次呼吁制订实施《脑死亡法》,生部也曾先后六次讨论修改《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

  哈尔滨市民杨玉民自九二年四月“换心”以来度过了第十三个“五一国际劳动节”,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换心存活时间最长的人。杨回顾当初苦苦等待供体时的迫切心情说:每天都有许多因找不到供体的患者丧失宝贵生命,国家应尽快出台脑死亡法,以改变器官移植供体难寻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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