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情感故事

假如20岁的你,遇到了30岁的我

2016-07-26 本文已影响595人  佚名

  我也马上到了而立之年,经历过很多次爱情,但最终都没有走到一起,身边有个朋友,在这里暂且叫他乐先生吧,他是给非常乐观的人,某天乐先生认识了惠姑娘,乐先生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魂不守舍,感受到他爱上了惠姑娘,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每天上下班的路上,乐先生都习惯步行,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

  乐先生工作稳定,娇妻爱子,没有生活的负担,业余的时间,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演电影,当编剧,在大多数人眼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北京这个城市里有着足够的幸运。

  生活原来就应该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但是再平静的水面也会被扔上一块小小的石头,掀起一片涟漪。

  2006年,乐先生21岁,从一所传媒大学毕业,在家乡的省电台实习,业务能力还算不错,但是没有背景,几乎没有留下的机会,当时的乐先生年轻气盛,非要争一口气,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省电台愣是凭借自己的策划能力和业务能力,以实习生的身份做了一档黄金档的体育脱口秀节目,听众的反响很不错,让所有人刮目相看。

  当时做这档节目的时候,乐先生别出心裁的把电脑带进了直播间,用QQ群和论坛在直播间里和听众互动。有那么一天,乐先生正在眉飞色舞的说着笑话,QQ上来了一个添加信息:我正在听你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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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节目,乐先生加上了这位听众——我们就叫她“慧姑娘”吧。

  回到家,已经是深夜了,乐先生还没有吃饭,肚子很饿,躺在沙发上,拿起一块早上吃剩的面包,打开了电脑。慧姑娘的头像跳动起来:我听了你的脱口秀了,说的还挺有意思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起来,原来,两个人还是大学校友,慧姑娘比乐先生大一届,是他的师姐,两个人大学期间素未蒙面过,慧姑娘毕业了以后,来到了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市广播电台当了电台DJ,出于对广播的热爱,偶然听到了乐先生的节目。在聊天中,乐先生天生的幽默细胞把慧姑娘逗的前仰后合,两个人就在这个深夜相识了,仿佛,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从那天起,乐先生下了班,不再感觉孤独了,因为他会准时打开电脑,慧姑娘几乎和他同时下节目,两个人在互相的你一言我一语中度过漫漫的长夜。

  1个星期以后,慧姑娘要来省城办事儿,乐先生鼓起勇气:我能否请你吃个晚饭?

  慧姑娘说:好吧。

  于是,他们相遇了,慧姑娘就像照片里的一样,美丽动人,那年的乐先生,21岁,阳光、帅气,充满了幽默感。那顿晚餐,两个人就好像多年未见的朋友,彼此有说不完的话。

  3天后,慧姑娘要回去了。

  乐先生第一次感觉到,自己魂不守舍,他知道,自己爱上慧姑娘了。

  于是,就在慧姑娘回去后的第二天一早,乐先生买了11朵玫瑰花,踏上了前往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一路上,所有人看到都对他微笑。2个小时后,他来到了慧姑娘所在的城市,打了个车,来到了慧姑娘工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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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先生捧着玫瑰花,就在电台路对面站着,手里和慧姑娘发着短信,他告诉慧姑娘:我在等着吃午饭,省台中午食堂的饭其实不好吃。

  中午,慧姑娘下班了,和同事一起下楼,抬起头,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马路对面冲她微笑,此刻的慧姑娘受到了小小的惊吓,但是很快,满满的幸福感围绕着她。

  他们就这样相爱了。1个星期以后,乐先生结束了在省电台实习的工作,和单位告别,然后收拾行李,踏上了去慧姑娘城市的大巴车。就在慧姑娘工作的地方,在她租的那套房子里,他们相爱了,爱的就像韩剧里的情节一样,如胶似漆。

  任何一段爱情,都有最艰难的时候,乐先生没想到,自己的爱情这么快就要经受磨难。从慧姑娘这里离开回到家以后,乐先生是一个没有工作的毕业生,一瞬间,所有在省台实习时候的光环都离他而去。去慧姑娘工作的城市?自己心有不甘,慧姑娘也心有不甘,两个外地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混什么?去省城?慧姑娘想去,可是自己不想去,因为自己就是在那里失败的。

  于是,乐先生决定去北京,因为才21岁,因为自己还算有实力,因为,他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在北京混出名堂,一定可以很风光的把慧姑娘从这个小城里接走,给慧姑娘一个美好的未来!

  因为,他那年真的很年轻,21岁,一个大胆敢想敢做的年纪。

  乐先生就这样,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去北京了。和很多北漂一样,住地下室,在广告公司里打工,一个月只能挣到寒酸的800块。乐先生还有自己的爱好,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自己的业余时间,就是给别人写写剧本,有时候会有一些演出,赚一些微薄的收入。中间他回去过慧姑娘的城市,两个人依然很相爱,七夕节、情人节,都在一起过,走遍了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在北京的每一天,他都和慧姑娘通电话,把自己经历的事情都告诉慧姑娘,每次他都会强调:这只是暂时的,你等着我,我肯定会混出来的,你一定相信我。

  故事就像很多烂俗的言情剧一样,始终逃脱不了现实这个烂俗的编剧。乐先生和慧姑娘的故事也一样,渐渐的,乐先生发现了慧姑娘忽略了自己,电话只是疲于应付,再后来,打过去也不会接了,再后来•••••慧姑娘发来一个短信:我们还是分开吧。一、我接受不了这样的异地恋,二、你能给我未来吗?至少我现在看不到希望,你自己能看到未来吗?三、我的父母很担心,因为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对我的现在很满足,我是全家的骄傲,他们希望我留在这里,永远生活在这里。我们还是分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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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先生想买一张去慧姑娘城市的车票,去挽回自己最爱的女人,但是他摸了摸兜,所有的钱都不够买一张车票的。他只能给慧姑娘回复:好吧。

  深夜里,乐先生一个人躺在地下室的床上,无声无息的哭了。

  第二天,擦开了眼泪,乐先生依然乐观的面对生活,因为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慧姑娘曾经相信过他,现在不相信他,所有人都不相信他,只剩下他自己相信他自己了。

  他再也没有给慧姑娘打过电话,在人生最无助、最没落的时候,最爱的女人离开了他,这是他一生中难以忘却的痛。

  两年以后,乐先生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了一家国家级媒体的青睐,成为了一名记者,正式员工。当签约的那一刻,他在回出租屋的地铁上,双手捂住了脸,悄无声息的哭了••••••在北京的10多年,他只哭过这么两回。

  他的坚持换来了回报,新单位给他的机会很多,很快他便从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业务骨干,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买了房,已经在这个城市站住了脚。但是,他一直没有恋爱,当年阳光帅气的他,此时脸上有了几分沧桑和成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但是他一直在逃避。

  有一天,他拨通了慧姑娘的电话。

  慧姑娘很意外:怎么是你?

  电话里,两个人像朋友一样互相问候,互相说着自己的这些年,慧姑娘还在那个城市,做着同样的工作,成为了那个电台的当家花旦。乐先生说:祝贺你。慧姑娘说:我也为你今天取得的成绩感到高兴。

  乐先生问:慧,你恋爱了啊?

  慧沉吟了许久: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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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先生梗咽在喉,再也说不出话来,其实他想告诉慧姑娘:我一直都爱着你,我一直没变过,现在我实现我的诺言了,我混出来了,我能不能重新爱你?

  但是乐先生没有说出口。乐先生觉得:如果最爱的人,能够过的幸福,那他会祝福她,会为她感到开心快乐。

  这成了乐先生永远的遗憾,他不知道,如果当初他说了这个话,慧姑娘会不会真的同意跟他走。如果,她愿意呢?

  又过了三年,2012年,世界末日的年份,乐先生和慧姑娘没有联系过,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慧姑娘在这年的六月结婚了。乐先生在她的QQ空间里得知了这个消息,给她写了一封邮件,祝她新婚快乐。这年的九月,乐先生遇到了一位温柔的姑娘,恋爱了,一年后,乐先生也结婚了。

  乐先生和慧姑娘,再无联系过,故事似乎已经到了一个结尾。他们偶尔会去对方的QQ空间看一下,慧姑娘会在乐先生和妻子去欧洲游玩的照片下面祝福;慧姑娘生了一个乖巧伶俐的女儿,成了超级辣妈,照片里的她依旧美丽动人,乐先生也只是看了看,在心里默念:丫头,你和当年一样美。

  但是,他们再无联系过。

  如果所有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就再好不过了。2016年刚过,乐先生31岁了,离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已经过了10年的时间,这天早上乐先生在一个大学同学茂姑娘的微信朋友圈了看到了悼念的词语,他只是关心的问一下:咱们同学里谁没了。回答让他瞬间浑身冰凉:慧姑娘,昨天从12层楼上跳下,被发现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

  乐先生脑袋一片空白,但是还是保持住冷静,不动声色。去到厕所,他给茂姑娘打了电话,茂姑娘是慧姑娘的同班同学,哭着告诉他:慧姑娘没了,是真的,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她还有父母双亲,还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但是,她曾经和我说过,她的婚姻很不幸福,她很不喜欢现在的生活•••••茂姑娘质问乐先生:你为什么当年不再坚持一下?为什么不带她走?她跟我说过,她爱你,如果她跟你走了,她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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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先生沉默了许久。原本,他只是将慧姑娘当做人生中的一段青春最美好的回忆,放在内心深处,永远不想再拿出来,但是此刻,有人用一把尖刀,血淋淋的把它挖出来了。

  慧姑娘就这样走了,留下了年迈的父母,1岁半的女儿,没有给任何人留下遗言,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了下来,有人说是抑郁症,但是乐先生不相信她会抑郁的,至于她跳下来的原因,此时已经不重要了。

  多方打听,乐先生打听到了慧姑娘埋葬的地方——她的老家,一个江南的小镇。乐先生一个人悄悄的来到了她的墓碑前,在墓碑前坐了好久:丫头,我不跟你说过吗,有什么事情,任何事情,只要你找我,我都会帮你,你怎么这么傻,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我的傻丫头••••••

  回到了北京,乐先生像平常一样,照顾怀孕的妻子,每天忙忙碌碌,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每个午后,他都会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当年他和慧姑娘恋爱的时候,最喜欢俩人出去晒太阳,因为他们俩皮肤都黑,大夏天也不怕晒,乐先生总是开玩笑说:咱们俩将来生出来的孩子,肯定黑的要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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