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自然
公园的茂林幽径、花草庭园;旅游景区的名胜古迹,自然山水;苏州园林的奇石怪柏、古屋瓦舍;江南水乡的青砖小巷、亭台轩榭……美,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但却不能让我迷恋,并非不钟情于山水,而我只是太爱漫步于荒野而已。
一个人,踽踽独行,来到一片杂草丛生、河水静静流淌的地方。伫立凝视,沙鸥拂风掠影,河面涟漪点点,周边树木枝叶葳蕤,虫鸣鸟叫随处可闻。
在这里,草,是茂密而又杂乱的;花,是野生野长的;树,也是杂乱分布的,大小也显得参差不齐。总体给人的感觉也就乱草草的了。
太乱了,因此这里显得人烟荒芜。
或许正因如此吧,我才更爱这里!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虽然很乱,可在我看来,它却并不显得凄凉孤寂,没了尘世的纷扰,或许只是静了些,而我正需要这份静,一份与世无争的静;一份发人深思的静;一份有风也不曾被吹动的静。
太乱了,所以没有了路。
路,是走出来的。没有路,就是没有走出路。而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这该是多么令人向往的啊!那些被众人追崇的景地,每时每刻都要受到追星捧月般的惠顾,人们似乎也该厌倦了吧。于是,去一个他人无法步及于此的地方,看到他人看不到的风景,欣赏到他人欣赏不到的美,这也该是种成就了。
荒野,并非没有人来过,或许有呢?这个——说不定啊!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四维空间里,这里确实很少有人抵达。所以,能到这种鲜为人知的地方,也是值得庆幸的了。
我喜欢这里,或许源于它的沉默,但却并非出于对它的垂怜之情。的确,它是被冷落了,更被世人无情地抛弃了。没有人在乎它,在别人眼里,它的存在无疑形同虚设,即使被偶尔看到了,迎来的最多不过是被无视的目光。
为什么?我在想,难道它不美么?不,它很美,一种很独特的美,只是很少有人发现而已。
太乱了,凌乱的像头桀骜不驯的野兽。
嗯,是野了点,野得不曾被世人驯服,可这又有什么呢?野兽本就该回归自然,不然,卧在笼子里供人欣赏的,就不能称之为野兽了,那该是宠物吧。
曾几何时,我还以为自然已被人类完全驯服了呢。伐林造田、人工降雨、变季节蔬菜……太多太多了,人类已经拥有了自然的可控力。不过来到这里,我才发现,是我错了。自然从来都是野性的,它的野性与生俱来,而且从未被驯服过。
自然的野性,也许给自身增添了些粗犷豪迈,却也少了许多人工的矫揉造作。那些常常被人光顾的地方,自是美得无与伦比,但或许是它太美了,以至于失去了它本来的面目。而荒野的美是本真的美,这种美是带有野性的。
我爱荒野,或许因为我也是野性的,行为是野性的,思想也是野性的,且野得难以被驯服。我想,如果说真有什么被驯服了,那么,最终被驯服的不过是人心罢了。
现在的我,已然明白,我爱荒野,最爱源于此。
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习惯了,没什么不好。
一个人的地方,就是为了等待一个人,而我就是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