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故事新编

衣袂回香

2016-10-23 本文已影响429人  辞风典宋

  引

  昔年花开,笑看风雨流年错,不知风雨惹红泣,蓦然回首,花叶凋零,残花满道。书声琅琅墨笔香,只道此生无缘,唯有衣袂留香。青冢孤坟,唯记梨香漫道。

  一、似曾相识的眸子

  提到林家,街头巷尾的人总少不了给三分面子,林家是商门大户,家财万贯却乐于助人,扶助老弱,街头巷尾的人几乎都受过林家的恩惠。何况林家也是书香门第,家主还做过官,学识渊博,自然受到大家敬重。话说这林家也实属奇怪,按说士农工商,商人是排在最后一位的,但林家家主林墨书好像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似的,偏偏舍本逐末,放着大好的仕途不要,偏偏弃官从商。他的举动无疑成了当时京都的一个笑谈,然而,当他经商几年后,却成了人人追捧的对象,林家的生意越做越大,家底也越发殷实,俗语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还是一些见钱眼开的人。

  “大家过来看,林家这些天要招些家丁丫鬟呢!林家可是良善人家,去林家做事是一份好差事,我去试试。”一个中年男子看着张贴的布告说道。

  “招人?”人群中的一个小姑娘眨了眨一双狡黠的大眼睛,随即便消失在人群中。

  林家大宅内,“老爷,这次新招了二十四个人。”

  “安管家,你是府里的老人了,这种事自己安排就好,不用来回禀我。”林墨书坐在书案旁提笔写字,笔走龙蛇,丝毫不受管家的影响。

  “本不该劳烦老爷的,只是新来的丫鬟里,有一个长得很像沫姑娘,老奴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所以……”

  “天下何其之大,有一两个相似的人也属正常。”似是她的一切早已不能影响到他,只是,笔下的墨渍浸染了一页刚写好的梵文。

  “罢了,把她带来给我看看吧。”

  “是。”

  林墨书放下笔,打开相伴多年的匣子,匣内是一幅画卷,画上美人如玉,眉眼弯弯,如天空弦月。

  “老爷,你叫我?”门口传来了少女明媚的声音。

  林墨书转身就见到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眸,曜若星辰,“像,还真是像呢……”透过明亮的眼眸,他仿佛回到了年少时,看到了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人儿站在树下,花瓣散落在她的衣裙上,阳光透过枝叶零零散散的散布树下,她和他就这样在树下静静对望,她的眸子清澈深邃,连璀璨的明珠在她的眸子下也黯然失色。

  二、初见

  二十年前,京都的商户苏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崛起,以新奇致胜。苏家重新制定了浸染锦布的流程,不似别家般草草浸染,所用染布的浆汁是取新鲜花瓣提取花油后加入各种香料再加一定比例的水匀兑而成,锦布浸染后还要经过十几道工序才能制成成品,工序繁杂。所以制出的锦布成色匀称,历经浣洗而不褪色,且苏家染坊出的锦布带有一股幽香,历经岁月消磨还能保持香味,由此,哪怕苏家锦布贵达千金,还是有不少的达官贵流争相买之。故而,苏家由一介小小商户一跃成为京都驰名的商门大户。

  世人皆知苏家锦缎绝世无双,只道是苏家家主炮制的秘方,却不知这秘方乃是苏家大小姐苏沫之作。

  那日,她望着满地的梨花瓣零落成泥,心中大有惋惜之意。

  “纵使枝头轻绝如谪仙,最终却要与污垢横绝一体,不说颜色,竟连香味也留不住,可惜了。”她俯身,拾起一片花瓣,喃喃道。

  “古籍上说,可用花瓣提取花油,此法可留住花香,又可用锦布承载颜色,小姐何不如法炮制?”林墨书见此地风景甚好,不由多留了几刻,却不料见到了这个有意思的少女,听到她所言,他便忍不住给她提了一个建议。

  苏沫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对呀,她家本来就是染布世家,若是用花瓣提取花油用来调制染汁,不仅可以晕染布匹,还可以为布匹带上香味,如此,掉落的花瓣也不会就此零落成泥,倒是一举两得了。

  苏沫转身便看到了一个俊朗的少年,风起,少年衣带飘飞,随风而起的梨花瓣有几片落在他身上,似真似幻。

  苏沫只觉脸颊微烫“此法甚妙,倒是多谢公子了。”颔首向他道谢。

  林墨书的目光触及她的眼睛,整个人怔住了,他从未见过如此清亮的眸子,美的不带一丝尘杂。他觉得自己身上的某种东西就这样被那双潋滟的眸子勾走了,本来他只是觉得这个少女有意思,所以才给她提了意见,一瞬过后他却忍不住想去接近她,想要探知与她相关的一切。

  “我读过一些提取花油的古籍,对制香一类的倒也略微懂些,小姐若不嫌弃,到时倒可以与我切磋一二。”林墨书终于找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如此,以后就要劳烦你了。”少女掩面轻笑。

  后来就有了贵达千金的苏家锦布。

  三、可愿做我的妻

  苏沫的脑海里总会不自觉的闪过林墨书的影像,他大概是天下最细心的男子了吧,每日不厌其烦的教自己如何提取花油,每次自己有不解的地方问他,他都会温柔的看着自己,然后一一的给自己解答,到底是他对自己特有的温柔,还是他天生就温润如玉呢?

  苏沫这样想着,漫不经心的写着字,直到贴身丫鬟紫苑的一声轻笑,她才从沉思中恍过神来,低头一看,宣纸上写的竟是“林墨书”三个字。苏沫的脸一下就红了。

  “小姐既然想着林公子,不如去见见他?”紫苑含着笑望着苏沫。

  苏沫想了一会儿,便带着紫苑从后门的小道去了林家。

  苏母看着自家女儿远去的身影微微叹了口气,如此门不当户不对,他们真的能走下去吗?

  “墨书哥哥,快去帮我把风筝拿下来啊!”苏沫还未进门就听到了少女明媚的笑声,她一怔,透过门缝,看见少女笑靥如花。

  “好。”林墨书爬上树把风筝拿下来,递给少女,宠溺的摸了摸少女的头。

  苏沫好像听到了什么破碎的声音,蝉鸣,风声,少女欢笑的声音统统在她脑袋里开了锅。她甚至不记得她是如何回到苏家的。

  残花满道,月影重重。苏沫坐在秋千上,纤细的手指拂过一片落在衣裙上的花瓣。

  “小姐,夜深露重,回房吧。”看着自家小姐纤弱的身子,紫苑不由得劝道。

  “再等等吧,我们约好今天,他一定会来的。”似是不舍,似是叹息,少女最终还是吐出了这几个字。

  “唉……”紫苑叹了口气,“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说的不就是小姐么?索性回房为她拿了一件披风。

  “啊沫~”林墨书的身影从一簇墨竹后显现了出来。

  少女抬起头,清幽的月光刚好射进她的眸子里,折射出一双潋滟的眼睛。

  “等很久了吧?”他走近她,摸了摸她的头,宠溺的问。好像摸她的头都成了他的习惯,他喜欢摸她的头,指尖触到她清润的发丝,像是上好的锦缎,还带着幽幽的发香,让他沉迷。

  “没有多久,伯父伯母又让你读很多书了吧?”她淡淡的问,不经意间换了个位置,发丝离开了他的手掌。

  “对啊,我爹一直想让我入仕,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让我温书呢!罢了,我们去看看花油萃取的如何了吧!”温润的触感从手上消失,林墨书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好啊。”

  两人走过虫鸣的小径,还没进工坊,一阵梨花香便扑面而来。屋内灯火摇曳,月光也透过淡色的纱窗,和灯火交织在一起,映射在她的眸子里,让他不由得想在她眼里寻获什么。相交多日,两人的交集也就限于制作染料上,林墨书不由得庆幸自己涉猎百书,对于制香一类也略懂一二,否则连与她的交集都没有呢。

  林墨书站在一旁,看着她小心的把花瓣碾碎,滤出花汁,明明是繁杂的动作,却被她弄的轻盈优雅。

  “啊沫。”一颗爱的种子在心中发芽,不知不觉已长成了天空的模样。

  “嗯?”

  “你可愿做我的妻子?”苏沫似是受到了惊吓,拿着盛着花汁容器的手微微颤动。

  林墨书看见苏沫这个样子,不由得暗骂自己,怎么这么心急,婚姻大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被他这样没头没脑的一说,她该是觉得自己轻薄了吧。

  “啊沫,我没有轻薄的意思,我……”

  苏沫的眼泪却是像风起时火苗歪斜流淌出的蜡泪一样,一滴一滴的滑落下来,凝固在林墨书的脑海里。

  “啊沫,我……”

  “你对她也这样说过吗?”苏沫的声音闷闷的。

  这下轮到林墨书瞠目结舌了,他何曾对别的女孩说过了,且不说他喜欢的女孩就苏沫一个,更何况婚姻大事关系女儿家的清誉,他岂敢乱说!

  “那个你帮拣风筝的少女,你也曾这样对她说过吗?”苏沫的声音依旧闷闷的,可那可怜的模样看的林墨书心疼。

  林墨书恍然明白了什么。

  “傻瓜,桦瑶同我从小一起长大,我当她是妹妹,照顾她是应该的啊,你在想什么啊?”林墨书心疼的把苏沫拥进怀里,轻轻拭去还挂在她脸上的泪珠。

  少女的白皙的脸颊上镀上了一层绯色,自己闹了个乌龙,索性就装成一只小乌龟,闷闷的趴在他的胸口上,聆听着他的心跳。

  月光为缱绻相拥的两人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柔光。

  四、宁负天下人,终不负卿

  “老爷,书儿也老大不小了,我瞧着桦瑶不错,又是书香门第,从小又和书儿一起长大,与书儿倒是相配,一年后书儿就要考取功名了,不如先把这门亲定下了?”书房内,林母带点商量的对林父说。

  “娘,我只当桦瑶是妹妹,您别乱点鸳鸯谱!”林墨书在门外听到父母讨论自己和桦瑶的婚事,心里一急,便冲进书房,对着林母说。

  “那书儿是有喜欢的人了?”林母蹙眉问道。

  林墨书的心里有一丝的犹豫,自己家是官宦世家,自己又是长子,自然要担起入仕的担子,而苏沫家却是典型的商户,士农工商,如此门不当户不对,娘亲会同意吗?

  看着自己儿子有些犹豫的表情,林母隐约想到了什么,就更想知道了。

  “书儿?”林母的声音带着一丝严厉。

  “是城北苏家的长女,苏沫。”林墨书硬着头皮道。

  “城北苏家?贩卖锦布的苏家?那个商户?”林母吃惊的望着自己的儿子。

  “是。”

  “书儿,咱们林家是官宦世家,那个姑娘出身商户,恐怕……”

  苏沫到林府找林墨书,听管家说他在书房,她便高兴的去书房找他,不料竟是在门口听见了他们的对话。

  “是啊,商户之女如何配得上官宦世家的子弟呢!”苏沫怔怔的说,语气带着点点凄婉的味道,下一秒便消散在风里。

  “娘,我已经决定了。”

  林墨书冲出房门,见到苏沫的瞬间愣了愣,随即拉着苏沫走出了林府,去了后山。

  “我们之间终究有好多的坎呢。”苏沫迎风而立,说出的话也因此带上了萧瑟的寒意。

  “宁负天下人,终不负卿。”少年褪去了眉宇间的文弱,文弱的身体中透着一股从未有过的坚定。

  “再过一年我便要去应试了,只要我中了前三甲,父亲该不会为难我才是,啊沫,相信我,我一定给你一个盛世红妆!”

  五、墨书,你可要替我活下去呢

  林墨书去了父亲的书房。

  “什么?老爷你同意书儿娶那个……老爷,苏家姑娘出身商户,终究不是书儿良配,我看瑶丫头就很好,不如……”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林父笑着对林母说:“他是对苏家丫头是上心了,强扭的瓜不甜,咱们也别老把墨书和瑶丫头栓一起了,既然他喜欢,不如就成全了他。”

  “可是,苏家丫头出身商户,我们林家是官宦世家,这,恐不相配啊!”

  “男主外,女主内,不碍事的,苏家家主我也拜访过几次,行为谈吐,瞧着倒是不像粗人,况且,墨书要是能进了前三甲,前途自然不可限量,苏家那丫头,只要他喜欢便在应试后让他娶了吧。”

  “如此,便依了他吧。”林母是叹了口气,如此,也只有委屈瑶丫头了。

  秋来春往,转眼间已过去了半年,苏沫只是忙着提取花油,闲暇下来时,满脑都是林墨书。自从那日他对她说,以后可能很少有机会陪她后,整整半年的时间,她只见过他两次。苏沫从来不觉时间竟有如此漫长,终于明白什么是:一日不见,如如隔三秋。

  苏沫是被紫苑叫醒的,她睁开眼,看看刚蒙蒙亮的天,不由得诧异的看向紫苑,这丫头一向做事妥帖,今早怎就这样冒冒失失的惹人清梦?

  “何事?”

  “小姐,听说林少爷病重,林夫人下了帖子邀小姐过去探病呢!”

  “什么!”苏沫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模糊一片,只有他病重三个字不停的在她脑袋里回荡。

  急急忙忙的来到林家,进了屋子,只见林墨书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嘴里模模糊糊的喊着啊沫,苏沫只觉得自己的心口阵阵刺痛,恐慌席卷了她的全身,她好怕他的眼睛就这样一直闭着。她握住他的手,“墨书,你醒醒啊,我是啊沫,我来看你了!快醒醒啊!”眼泪宣泄而下。

#p#副标题#e#  林母用手帕不停的拭泪,说话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的鼻音,“大夫说,书儿这病如若没有火灵芝做药引便回天乏力了,可那火灵芝却是世间罕见之物,只听大夫说仅有一株火灵芝在露雪山庄,且不论那火灵芝珍贵异常,他们与我们非亲非故自然不肯给,听说那庄主箫柯性格乖张,自然是不肯给的,或许这几日就是书儿的大限了,你陪陪他吧……”说着眼泪不住的掉下来。

  “箫柯?伯母您是说箫柯?”苏沫看到了一丝希望,原本瘫软的身体也找到了一丝依靠。“伯母,我去找雪灵芝,你们照顾好墨书。”说着便跑出了林府。

  苏沫自然是认识箫柯的。一年前,她带着家丁去后山收集花瓣,刚到溪边便看见岸边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出于同情,在得知少年还没有断气后,她命家丁把人抬回了家,并请大夫诊治。三天后就有一群人便出现在苏家,说是迎接他们的庄主回去。他临走前对她说:“丫头,以后有事就来露雪山庄找我,我一定尽力帮你。”

  后来,通过父亲,她才知道,那个少年是露雪山庄的庄主箫柯,因为父亲过世早,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一庄庄主,所以不服记恨者也不少,于是就出现了苏沫初次见他的那一幕。

  苏沫气喘吁吁的到了露雪山庄,正欲敲门,头顶却传来了一阵轻笑,苏沫抬头,看见箫柯坐在树上,饶有兴致的看着她。

  “丫头,终于舍得来找我了?我可是每天盼星星盼月亮的等了你三百七十五日呢。”说着从树上跳下来,一瞬便出现在苏沫面前。

  “我,我是来跟你要一样东西的。”

  “好说,只要是我有的。”

  “我要火灵芝。”

  “火灵芝?随我来。”说着拉着苏沫的手腕,手指不经意的触了一下她的脉搏,箫柯的脸色变了变。

  箫柯带着苏沫来到了内室,不等她说话,他便说:“你的心脉不足之症可是先天便有的?”

  苏沫诧异道:“是啊,从娘胎里出来便是如此了。”

  “哈哈,丫头,还好你遇到了我,你这心脉已到油尽灯枯的地步了,最多只有两年可活,不过如果用火灵芝入药的话,保你至少能多活五十年……”

  箫柯突然发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惊“怎么,丫头,你并不知道你的病?那你求火灵芝是?”

  “你别管那么多了,请把火灵芝给我吧。”

  苏沫也曾听过火灵芝的传闻,只要没断气,火灵芝都能把人从鬼门关拉回来,不过火灵芝药性刁钻,必须以整株入药才能彰显药性,否则与普通药材无异,也就是说,她和林墨书之间只能活一个。

  苏沫拿着火灵芝,望望明媚的天空,上了马车,让马车向林家方向驶去。

  墨书,你可要好好替我活下去呢。

  苏沫拉下席帘,遮住了车窗外开的正艳的海棠花。

  六、他该有新的生活

  半个月后,林墨书的恶疾已渐痊愈,刚能下床走几步,他就准备了礼物,也不顾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就去了苏家。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孩儿,最近几个月他都忙着温书,陪她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重病时,他更想她,想她的一颦一笑,想她晶莹剔透的眼眸,想她如锦缎一般的墨发,想她身上的淡淡幽香。

  苏沫自那日从露雪山庄回来后总是喜欢一个人默默的坐在窗边发呆。

  “啊沫!”

  苏沫转身就看到林墨书站在门口,久病初愈使得他本就不结实的身体显得更加单薄,看着他苍白的脸色,苏沫终是忍不住,跑过去拥住了他,贪恋的闻着他身上的味道。她在想,即使只是一霎,也算是拥有。

  “身体还没有好全,怎么就过来了,要是落下病根怎么办?”

  “我想你。”

  早春的阳光透过窗柩笼罩在两人身上,似是想要给相拥的两人一丝温暖,可惜在两人看来,彼此就是他们温暖的源泉,倒是辜负了太阳的一番好意。

  日子就这样有条不紊的走着,林墨书还是忙着温书,计划着在科举考试中拿个三甲,然后许啊沫十里红妆,这样想着,竟连书上的字都觉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两个月后,应试。为避免徇私舞弊,应试学子必须提前一个月进宫,在此期间不能与家人有任何的联系。

  “啊沫,一个月后我们的喜服一定要用你家的锦布来制,香味不褪,我对你的爱也不便。”林墨书去赴试前对苏沫说。

  “小姐,你为何不等林少爷赴考回来,要嫁给箫庄主呢?”紫苑拿起木梳替苏沫梳好了一个发髻,面上未曾表露什么,心里却心疼自家的小姐,哪怕只有两年和相爱的人相守每一天也是一种幸福啊,小姐的心思她猜不透。

  “我见过那个叫桦瑶的姑娘了,相信她会照顾好墨书的。”

  愿他找个心意相通的女子,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两天后,苏家长女苏沫与露雪山庄庄主箫柯成婚,十里红妆,羡煞旁人。

  “丫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后天我们便启程去江南吧,他该有他新的生活。”苏沫垂下眼睑,淡淡的说道。

  七、我愿为她蹉跎一世

  林墨书应试回来,正打算和苏沫分享他高中的消息,迎接他的却是佳人笑卧他人怀。

  他找遍了每个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可哪里还有她的一丝影子,只剩物是人非罢了。

  林墨书终究是入仕了。每天下朝后,他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一遍又一遍的临摹苏沫的画像,对着画像说话,就像她仍在他身边一样,看着儿子如此,林母叹了口气。

  “书儿,沫丫头已经嫁作人妇三年了,该放下了,桦瑶那孩子的心思相信你也看出来了,索性就娶了她吧。”

  “娘,我愿意为她蹉跎一世。”

  “唉。”林母叹了一口气,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两年后,林墨书辞官,开始经商,制作香味永久不褪的锦布。林墨书为了提取花油,每天起早贪黑,经常忘了吃饭,手下的人看不下去了,劝道:“少爷,按照目前的经营情况,您完全不用这样拼命的。”

  “这是我和她唯一的牵绊了。”林墨书说。

  十几年来,林家的生意越做越大,林家也越发的显赫,店铺也从京都开到了江南,十几年,林墨书都在寻找苏沫,从未放弃过,尽管总是失望。

  “老爷,这次新招了二十四个人。”林墨书正在书房里练字,突然听到老管家的声音,不由得纳罕:以往招人这些小事都由管家全权负责,今日,管家为何明知故犯?

  “安管家,你是府里的老人了,这种事自己安排就好,不用来回禀我。”

  “本不该劳烦老爷的,只是新来的丫鬟里,有一个长得很像沫姑娘,老奴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所以……”

  林墨书的脑袋轰一下炸开了,但有前几次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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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有些犹豫不决,笔尖因为他的分神遗漏了一滴墨快速晕染进纸张里,污了一张刚写好的梵文,最终,他还是决定见见那个长得像苏沫的女孩。

  八、兜兜转转,衣袂留香

  “老爷,你在发什么呆啊?”少女站了半个时辰,见眼前的人只是呆呆的望着自己,仿佛陷入了某种沉思中,少女考虑了少许,决定打断他的沉思。

  “你,你可认得苏沫?”

  “箫叔叔说,娘亲就叫苏沫。”

  “箫叔叔?箫柯?”林墨书心里一怔。

  “对啊,箫叔叔还说,你若是有什么疑问的话就去城南的农家小院找他。”林墨书的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是什么味道:箫柯在城南的农庄,是否说明啊沫也在那里?还有,当初啊沫明明嫁给了箫柯,可是她的女儿却叫他箫叔叔,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林墨书的脑袋里乱成一团,剪不断,理还乱,于是他索性去了城南的农庄。

  进了农庄,他并没有见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多年的人,只见当年的“仇敌”坐在院里乘凉。

  “啊沫呢?”时隔多年,他仍旧放不下那个女子。

  “看样子,小梨已经找过你了。”

  “小梨?你是说……”

  “小梨是你和苏丫头的女儿。”

  “是啊沫和我的孩子?那啊沫呢?还有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怀着我的孩子却为何嫁给了你?”太多太多的谜团围绕着他。

  “要见她?跟我来。”

  林墨书没看见苏沫,只看见一座孤坟。

  “当年,她来到露雪山庄为你求取雪灵芝,我无意间触到她的脉搏,发现她天生便心脏衰竭,最多有两年可活,当时我提出用雪灵芝为她续命,就算再不济也可以让她多活二十年,可是她拒绝了,说是为了救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后来我才知道,她要雪灵芝是为了救你。当时我就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救别人,我就忍不住的接近她,借着报恩的借口出现在她身旁,最后,还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在你应试赶考的时候我发现她怀孕了,我就自私的想着,哪怕她的日子只剩几天,我也要陪她度过,所以,我就教唆她嫁给我。”

  “是因为我,啊沫才……”林墨书只觉得有什么从他的身体里抽离了。

  “她知道你一旦入仕身价自然水涨船高,想嫁你的名门千金不计其数,而她最多只有两年的时光,况且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她才会选择嫁给了我,她让你觉得她已经背叛了你们的感情,想让你找个门当户对的妻子,和和美美的过完一生。婚礼过后,我们便举家搬往江南,隐姓埋名,所以就算你派出再多的人也打听不到消息。丫头生下小梨一年后就过世了,她说她想要看着你,所以,我才把她的坟地选在了这里,从这里看下去正好可以望见林家大宅。一年前我带小梨回到这里,听说你一直未娶,想来,丫头总没有爱错人,我才决定让小梨去见你……”

  “对了,这是丫头让我交给你的。”说着拿出一个青色的匣子。

  林墨书颤抖着打开了匣子,入目的是一套喜服,喜服上传来了淡淡梨香,他突然想起自己说过,锦布上的香味不褪,他对她的爱便不消不减。

  他突然明白了为何他和她的女儿要叫小梨:他第一眼见她便是在梨花的笼罩下,少女肤如凝脂,眸若星辰,和着漫天飞舞的梨花,那一刻他就恋上了她,想来那个时候,她也喜欢上了他吧。

  “啊沫,闻到没有,锦布上的香味正浓郁呢,终其一生,闻着这香味也不错。”林墨书抚着石碑轻轻的说。箫柯望着林墨书的背影,朝天空一笑,丫头,你给他的新婚礼物,我终究是送到了,可他竟是终身不娶呢。

  “萧大哥,请你在墨书成婚前几日将这个喜服送给他,愿他找个温柔体贴的妻子。”在此红尘中慢慢把自己忘却,愿他像当初给自己的承诺一样,爱那个穿上喜服的女子,香味不散,对她的爱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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