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时,才是我最好的样子
住昌平的时候,是北京的隆冬。每次出门,徐先生都要里三层外三层的把我裹成粽子。每次抗议,他都会一本正经地说好看!
去北京之前,他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打算周末练习。结果我太笨,每次他一松手,我都能撞上停在路边的任何东西。从此以后,他不再让我学车。
天气好的时候,他就用那辆小自行车,带着我出门。风大的天气,就走路。我走不快,也赖床,徐先生经常被我拖得上班迟到。
下班后,通常我们会买菜回家做饭。一开始徐先生很是得意自己的厨艺,被我打击几次之后,每次做饭,都默默地在厨房打下手。
以前我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挣脱世俗的桎梏,才能走到彼此的面前。
后来才知道,最好的爱情,就是爱上生活中的点滴。
徐先生只要周末有空,就会带着我和他的朋友聚餐,唱歌。
我也一改不爱社交的习惯,在KTV经常是我和大家闹着,他在一旁笑着。偶尔也会唱两首,但每次都会被我嫌弃五音不全。
聚会完毕,我们经常会花一两个小时走路回家。一路上,一遍又一遍地互相说着自己的童年趣事。说到兴起,我通常会情不自禁地蹦跳几下,每次都被他一把拉回。他总会说,只要不拉着我的手,我就能起飞。
北京隆冬深夜的街道上,我快乐得像个孩子。
我说,以后,我肯定会怀念这个冬天,你牵着我的手回家。
以前总以为爱情里面都是牺牲,却不知道,好的爱情,不需要我们刻意改变自己。
我们普通而平静,我爱你,就是最本真的你。
北京的天气干冷,一天徐先生拿给我一瓶润肤乳。打开一闻,一股橙花的味道扑面而来。见我皱眉,他说不好闻吗?我点头。从小就不爱闻橙花的味道,闻着头晕。
他说北京冬天太干,怕你受不了,看着这瓶很贵就买了。我一看瓶子,欧舒丹。我自己平时也舍不得买,徐先生当然不懂护肤,也不知问了谁,才买了这么贵的一瓶送给我。
知道我爱吃鱼以后,他隔三差五地带着我出去开荤。北京卖鱼的通常不会帮忙片鱼,徐先生怕我切到手,后来就一直杜绝家里出现整条鱼。
我总是戏称他会变魔法,同事给他的小零食,几乎都是原封不动地带回家来给我。问他,总会说想着我应该爱吃。
以前总以为,爱一个人必须要轰轰烈烈,飞蛾扑火般才够壮烈。时间太长,怕岁月把激情变成平淡,心生厌烦。时间太短,怕还没好好爱你,生命就已终结。
爱情也许会走错路,也许会迟到,但她从不偏心。也许她会离去,会重来,会消失,但不管时间怎样流转,总有一个人给予过你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爱你,愿意与你长相厮守,愿意与你甘于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