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面前,我不想讲道理
小孩子常被问:爸爸和妈妈你喜欢哪个?说都喜欢的通常被夸奖为伶俐,我一直不伶俐,我一贯的答案都是我妈。
其实我爸对我好太多了,我妈干过的负能量事件罄竹难书,我每学期开学都要发烧,她的解释是:我从前以为你只是智商和普通同学有差异,原来体质也有。我爸多宠我呀,他会笨拙地给我买衣服,带我吃饭特别舍得花钱,宠到对我每一任男朋友都看不惯。
可是我更喜欢我妈。没别的原因,我妈给我一种战友的感觉。
初中的时候,我爸来我们学校接我,被老师们告了半个小时的状,回去路上,他说:你能不能别让我这么丢脸?
我拖拖拉拉地跟在后面,很想跟他说:我明明没有做错,你为什么不帮着我?但我妈不一样。班里规定要穿校服,我不肯,非得在校裤里面套上自己的牛仔裤,在宽大的校服里搭出了各种花样。其实回头想来,真觉得所谓的自己的衣服,只是换一种丑法,可是我那时特别认真,非得趁老师不注意穿小脚裤,非得穿脖子后打结的短袖,非得活成不一样的烟火。
班主任告状到我妈那儿,定性为无心向学、旁骛太多。那天晚上,我在饭桌上愤怒地控诉她,我一定添油加醋了,我可能还动用了脏话,我爸几次想制止,我妈都不让他说话。我没吃几口饭,她也没动筷子,我情绪激昂的时候,她也插嘴说:是过分了啊。
都过去那么久了,我打这段话的时候,还是想哭。
其实也没什么,青春期的时候,我们总是把自己当成孤胆英雄,和其他所有人作对,连逃个做眼保健操,都能升华为和全世界为敌。我们也不知道这叛逆是为了什么,或许是荷尔蒙作祟,小说和电影一同怂恿,又有大胆的同学作榜样,我们下意识地跟主流拧着来。我们就等着耗尽最后一颗子弹,然后牺牲,可以名正言顺地在漆黑的电影院里致青春,或者深情追忆同桌的你。
扯远了。我是想说,因为我妈的缘故,我没能成为霍尔顿,我没能承受学校和家庭的联手重压,我没能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因为同盟军的及时赶到,我的枪膛里还有子弹,我的脾气还没耗尽,我大概永远不会长成郑微那样。我的悲伤还没来得及逆流成河,就被更广阔的大海接纳。
那晚我妈听我抱怨了两个小时,她说得最多的是有病啊,末了她跟我说:哎呀你也知道,她们自己过得不好,所以难免会撒气到你头上。我们以后做事情当心点,少给她们机会。
我含着泪,点了点头。
我爸看我们俩的眼神里写了六个字:养不教,母之过。
言情界有一句著名的我宠的,怎么了,看到这种霸道总裁爱上女主的桥段,总有失落感从喜感里渗出来。明明世间的感情有太多身不由己、锱铢必较,我们还是存着一点侥幸,希望男朋友瞎了眼睛说我们比校花好看,希望爸妈嫌邻居家上斯坦福大学的儿子太呆,希望我们的喜怒哀乐都有人温柔地接住,希望不需阐明一二三四就能拥有支持,希望有人跟我站在同一条战壕里,哪怕已经是输得节节败退。
真的,对我而言,最动人的情话不过是,既然你讨厌她,那我也讨厌;最优美的事情是,你想去的前方,哪怕我曾跌得面目全非,我也给你准备好最耐穿的鞋子,画好最周详的地图,带好最足够的干粮,然后我陪你去。
我喜欢讲道理的人,可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我不想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