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能快乐
如今想来,或许是在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我已经长成了一个不正经的姑娘。
大概是这样一个形象。
个头小小的,肩膀瘦瘦的,脚步在经过三楼的第六个阶梯时短暂地犹疑一下,即刻换上坚定的步伐继续顺阶而上。饱满的手指肚轻轻划着墙壁,指端游出一丝不安,姿势像个孩子,可是一张笃定的脸上却满是不甘不驯的神情。
一直走到走廊的尽头,突然冷不丁地伸手在人群里那么一捞,拽出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子。
下一秒钟,用一对清洁微凉的黑眼珠直视着对方,一言不发,一本正经,一腔热血地……吻了下去。
由于用力过猛,姿势不佳,导致被对方的牙齿磕掉唇上的一小块皮肉,血腥气顿时在不知所措的牙齿间弥漫。
那天放学后,简小宇跟在我身后撇嘴:“千葱,你这个女流氓,你这个背信弃义的女流氓!”
他气得仿佛被我耍流氓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样,脸蛋涨得发紫,眼睛里全是神经质的小火苗。而我整个人恍恍惚惚地走在前面,手里剥着一个橙,橙的甜酸味在空气里悠悠地飘散,又被傍晚凉滋滋的风轻轻推回,拢在鼻尖上,眼睛一瞄,就要酸出眼泪来。
等我把橙剥好,吮了吮手指上的微甘的汁水,白小牙就出现了。
她背一个白色帆布书包,穿一袭蓝白相间的海军风连衣裙,露出白皙圆润的胳膊和细细长长的小腿。长发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一副清爽秀气的样子。
我看着她朝我招招手,脚步移不开,哇的一声就哭了。
白小牙一怔,立即跑过来,递给我一块白色的小手帕,问我:“千葱你怎么哭了?”
我使劲地吸了吸“飞流直下”的鼻涕,浑身颤抖地坦白认罪:“白小牙,我……我把林司阳给亲了!”
白小牙笑了,她将我被不知道是眼泪还是鼻涕沾湿的额发捋往耳后,亲切而温柔地说:“我知道,当时我就躲在楼上。”
我哭得更匈了:“白小牙,我不是故意的,是有个王八蛋踹了我一脚!”
白小牙继续好脾气地安慰我:“我知道。”
她顿了顿,继续说:“我还知道,那个王八蛋就是简小宇。”
身后的简小宇一怔,尴尬地看着我一脸懵懂求知的表情,突然露出一排白牙齿大笑起来,边后退边说:“失足,绝对的失足。我还有要事,先走了!”
当我反应过来企图恼羞成怒对其进行凌辱之能事的时候,简小宇那抹薄薄的背影已经消失在了拐角处。
那天傍晚,我和白小牙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头顶是一片橙色的浩淼的天空。凉风将我们的影子吹得长长的。
白小牙问我:“那么情书,最后没有交到他的手上吧?”
我羞愧地点点头,几乎要把额头埋进胸口里,虽然彼时的我尚且没有胸。
“没关系,让千葱做这么为难的事,是我太任性了。”
白小牙停下来,对我露出一抹舒展的笑容,我看着她,有一瞬间的恍惚,那种从心的最底层慢慢涌出的自卑感几乎让我窒息。
直到她朝我伸出手,我才将那封以“林司阳”为开头,以“白小牙”为结尾的情书从书包的最底层翻出来,递到了她的手中。
浅蓝色的信笺,用干燥的柠檬片熏了一夜,散发着淡淡的清甜香气。而现在,这封用尽女孩子全部心思的情书,却在我过度紧张的掌心里变得很皱,黏着一层薄薄的汗渍。
白小牙将情书揣好,揉了揉我的头发:“没关系的,千葱,不要哭了。”
我知道自己被原谅了,虽然白小牙托我给林司阳的情书没有送出去,虽然最后我以一个极丑无比的姿势趴在林司阳的身上制造出一个血流成河的吻,但是白小牙并没有生气,她大方地原谅了她最好的朋友。
一想及此,我松了口气,鼻子里冒出个亮晶晶的鼻涕泡泡。
就在这个定格的画面里,林司阳塞着耳机,静静地路过我们身边。我看见他的目光弥足珍贵地停留在我们身上一秒的时间,只一秒,随着鼻涕泡泡的爆裂一闪而过。
当时的我瞬间就起了杀心,恨不得立即找一把小剪刀自我了断。
而白小牙,这个平日里安静得体的全优生,却在那个擦肩而过的一瞬间突然开启了全身的马达追了过去。
她伸出细长的手臂拦住了林司阳的去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吗,林司阳,我喜欢你。”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的某一天,潦草的夜色就要覆盖这座小小的北方城市,光影温柔地淡化开去。
那时候的林司阳瘦高孤独,毛茸茸的短发垂在额前,面容寂静。
那时候的白小牙甜美青涩,白皙的脸庞因着男生短暂的凝视而微微发烫。
那一天,我的好朋友白小牙恋爱了,和她喜欢着的林司阳,那个蛾眉螓首的林司阳;那个走路时微微仰视的林司阳;那个喜欢塞着白色耳机低头走在放学路上的林司阳。
那个我喜欢的林司阳。
白小牙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最好的朋友,究竟是有多龌龊。当她拿着那封字迹清秀的情书走向林司阳时是有多么的不情愿,当她不小心因为简小宇的陷害而亲吻上林司阳的嘴唇时,又是怎样的心动和哀伤。
这是我十三岁那一年。
白小牙,简小宇,林司阳,还有千葱,我们四个人聚在了一起,仿佛为赴一场荒芜的盛宴。
002【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如今我二十一岁,依然是个好不正经的姑娘。
周末的清晨,我用偷偷配来的钥匙打开林司阳家的房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
屋子里漂浮着洗衣粉和腐烂的食物混在一起的怪味。林司阳仍在熟睡,床头柜边摆着一瓶开了盖子的安眠药。
有一瞬间,那种极端的恐惧和无助再一次哽在喉间,一如四年前的那个夜晚,大约是十五十六号的样子,头顶的月光润得要滴出水来,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景象,我呆呆地立在门边,而林司阳熟睡的面容像个疲惫的孩子。
我走过去,倒出瓶子里的药片数了数,确认了他只吞了三粒,不足以致命。
我没有叫醒他,而是红着眼眶打开了窗户。新生的阳光瞬间淋透了这个小小的死寂的卧室,淋在林司阳睡梦中微微皱着的眉间。
接下来的时间我用来打扫,收好桌上五花八门的铜版纸杂志,退掉两箱啤酒瓶,在一尘不染的厨房里熬粥。
一小把薏米,一小把红豆,加几块冰糖和红枣,小火慢熬。
等待的时间我用来翻看客厅里随处可见的杂志,有一本的封面上印着林司阳逆光的脸,只隐约可见狭长的眼角和微微上扬的唇。
这是林司阳做模特的第二年,我读大三,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
四年的时光改变的东西实在太多,却独独没有把我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仍是三年前的行为举止,仍是短短的头发,也还如从前那样偷偷地喜欢着林司阳,一副到死也不肯说出真相的态度。
我打开钱包,看着里面四个大大的笑脸,耳边是厨房里传来的咕咚声,红豆和薏米在一起翻滚冒泡,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突然就狠狠地落下眼泪来。
林司阳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他揉揉惺忪的睡眼,问我:“哭过?”又笑笑,过来拍我的头,“以为我又要死了?”
“吃饭吧,我要回学校了。”我拨开他的掌心站起来,语气里带着一种莫名的委屈。
林司阳看我一眼,瞳孔里清凉一片,他点点头没再理我,转身走进厨房吃饭。
出门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林司阳轻声叫了一句“千葱”,我立即警觉地回过头去,只看见他抬头冲我淡淡一笑:“没什么,回去路上小心些。”
我看着他朝我挥了挥银色的勺子,笑容在白炽灯下有些恍惚。
回去的路上简小宇打来电话,我把手机贴在颊上发不出声,简小宇在电话那头问我:“他没死?”顿了顿又说,“真没死啊……”
我立即召回声源冲他喊:“简小宇!林司阳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乌鸦嘴!”
那边安静了半晌,很快传来嬉皮笑脸的声音:“你说呢,千葱?”
我不说话,正要挂电话时简小宇说:“你在哪儿?我去接你,陪我吃饭。”像是早已经料到我会拒绝,立即加上一句,“千葱,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的声音黯淡下去,带着浓浓的委屈,四周安静得可怕,我握着手机,说出了位置。
五分钟后简小宇就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来了,他递给我一顶安全帽,突然间笑得很开心。雪白的牙齿在四周朦胧的夜色里闪闪发亮。
我坐在后座搂住他的腰,声音在猎猎的风里沉闷地传进简小宇的耳朵里:“对不起……没来得及准备礼物。”
简小宇的肩不自然地僵了一下,很快,他回过头来笑着冲我喊:“不要紧,千葱,一会儿记得给我唱首歌!”
车子拐了个“Z”字型,我吓得立即哇哇乱叫:“注意看前面啊,浑蛋!”
进了包厢后我把手机调成振动挂在胸前,如此乡霸的举动引来短暂的围观,后来大家开始各唱各的,嘻嘻哈哈闹哄哄的。
简小宇喝着酒白了我一眼:“用得着吗,他有事会打110,不用你整天二十四小时候机待命!”
我没说话,今天是他生日,凡事好原谅。
我给他倒一杯酒:“生日快乐啊,友谊长存!”
简小宇苦涩地笑笑,一口就把酒喝光了:“是,千葱,友谊长存。”
我看着他眉宇间的失落和委屈,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四年了,简小宇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或者说,是我从没能陪着他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为了弥补这四年的空白,我陪着他喝了很多的酒,说了很多的话,末了还扯着公鸭嗓子献歌一首——《祝你生日快乐》。
那么简单的旋律,我唱得山路十八弯,有个小姑娘当场就激动得哭了。
顿时我感到十分得意,正想加唱一首,那小姑娘哭得哆哆嗦嗦地说:“你们猜我看见谁了?我看见林司阳了!林司阳,就是那个《魅涩》的当家模特!”
吱的一声,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看了看坐在角落里的简小宇,他静静地坐在那里,脸上闪烁着五彩斑斓的光影,那么模糊,就像个走失在童话里的孩子。
他看着我,轻轻地做出“别去”的口型。
而我的手却早已经搭在门把上,推开了包厢厚重的大门。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什么东西打碎的声音,身后突然一片寂静。
003【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我走进林司阳的包厢时,他正蜷曲在沙发上发抖,桌子上的空酒瓶排成整齐的队列,叫嚣着自己怎样把一群人灌倒。
其实也算不得一群人,除了林司阳,只有四五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她们一律敷着像城墙一样厚的粉,唇色红艳得轻薄而骄傲。
林司阳的皮夹丢在一边,里面早已空空如也。
我走过去,将他从沙发上拽起,熟练地抗在肩上,正要走,一个女孩子突然揪着我的头发问我:“干吗啊你?”
几乎是冒着秃顶的危险,我拿起一个酒瓶,砰的一声在桌上磕碎,我举着碎了一半的酒瓶,就像举着炸药包一样视死如归:“拿着这个烂人的卡去结账,去买包,就是别拦着我!”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两次了,我已经熟悉得像背台词一样,顿点语气表情都十分到位。
成功突围后,我带着林司阳在大街上拦车,他却突然发起疯来,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上不肯上车。
我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结实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当即痛得僵硬,喊痛都喊不出声来。
林司阳跑了几步,发觉我没有追过去,回头才看见我正蜷在地上痛得打滚。他好像心软了,原地踌躇了一下,便跑过来碰碰我:“摔坏了?千葱,千葱?”
他费力地把我的肩膀掰向他。月光下,他吃惊地看着我满脸的泪。他没再说话,将我从地上扯起来,背着,拦了辆车。
在林司阳的房间里,我已经恢复平静了。可以安静地看着他醉醺醺地往我的伤口上涂药,药水顺着皮肤的纹路渗进去,撕裂一样的疼。
白色纱布在伤口上打好一个结后,林司阳一屁股坐在地板上,两眼放空。
“千葱……”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地喊我的名字,苍白的脸,垂低眉眼,挨着我坐下,脑袋慢慢地倚在我的肩上,像一个疲惫至极的孩子那样,渐渐地睡着了。
这是白小牙离开我们的第四年。
四年前的这一天,白小牙笔直地从学校的顶楼跳下来,在放学后的人群里摔得血肉模糊。
那一天是简小宇的生日。我们三个站在学校门口等迟迟未来的白小牙。那一天的气温是三十六摄氏度,无风,天气晴,简小宇讲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汗水濡湿我们单薄的白色T恤。
就在那个静止的黄昏,身后突然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
那是林司阳与白小牙分手的第七天。
没有人想过,她会喜欢林司阳喜欢得那么深,那么在意,那么不顾一切。
当我们三个挤进人群的时候,只有大片浓稠的血液从她年轻的身体里不断地涌出,一直蜿蜒至我们脚下。
就在几天前,白小牙还牵着我的手笑着说:“千葱,我和林司阳分手了,他心里有别的女孩子。”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紧紧地握住她微凉的手。
而白小牙却笑着问我:“你知道是谁吗?林司阳喜欢着的那个女孩子,你说,会是谁呢?”
白小牙只是微笑,淡定一如往常,没有哭,没有闹,甚至主动跟林司阳握手言和,“我们永远是朋友。”她甚至与我商量要为简小宇挑选怎样的礼物。
谁也没有想到她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在白小牙的葬礼上,林司阳收到一盒录音带,是白小牙的同学送来的,那个同学只说:“白小牙只叫我十天后交给你,没说其他的。”
那卷录音带林司阳记得,是有一次白小牙生日时逼他唱的一首歌,那时候白小牙叫我们偷偷地录了下来。
他将录音带放进录音机里,犹疑了很久,终于摁下播放键。
是他唱的歌没有错,只是后面又多了一段白小牙的录音,她轻轻浅浅的声音充满失望,小声地问他,林司阳,为什么我可以这样撕心裂肺,而你却可以一如往常?
她说,我累了林司阳,父母的压力,升学的压力,还有你……
录音的末尾是白小牙放声痛哭的声音,她一遍遍地质问,为什么命运不是按照我要的轨迹在前行?
这段录音几乎让林司阳失去了生的意志,大家都说,是林司阳害死了白小牙,甚至有人在高考前夕组成一个侦查小组,扬言要找出让林司阳移情别恋的那个女生,替白小牙声讨出气。
而林司阳一直闭口不语,他变得非常安静,一个人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位置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的天,他淡金色的面容看起来就像一片浩瀚忧郁的海。
那一年,林司阳放弃了高考,而我放弃了继续爱他。
第二年的同一天,林司阳躲在自己的公寓里服下大量的安眠药企图长眠。
那一天我始终记得。
简小宇对自己的生日闭口不谈,只约我一起简单地吃了顿晚饭,临走时我给林司阳打包了一份晚餐。
去他家的路上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千葱,简小宇,我没意思。
时间是三个小时之前,我这才想起饭庄建在地下,是没有信号的。
那一瞬间,不详的预感几乎如一声巨雷在脑海中炸裂开来,我拼命地在楼宇间飞奔,屏住呼吸,哭着找房东打开门锁。
那么费尽心思,只看见林司阳如孩子一样卷着被单像是熟睡了,额上有一层薄薄的汗水。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安眠药的空瓶子,窗外有风吹来,瓶子轻轻滚动,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004【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
我以为简小宇会同我绝交。
四年的时间,他终于鼓起勇气想要过一个像样的生日,却被我活活地搅局了,实在该恨。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他发来短信,千葱,我想清楚了,只给你一年的时间。毕业后,如果你和林司阳那个王八蛋还没有走到一起,我一定娶你,再也不许你追着林司阳冲锋陷阵了。
我紧紧地捂着手机,想哭,揉了揉眼睛,却揉不出眼泪。
除了林司阳,我们其余的三个人从小在一个巷子里长大,白小牙从小可爱从容,被她的高干父母尽心地打扮得像洋娃娃一样。而我和简小宇就是被放养的野孩子,整日跟另一群野孩子打打杀杀。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会站在同一战斗前线一致对外,但有时候也免不了窝里斗。
我和简小宇几乎是一路打着长大的。
不是今天我把你踹得鼻涕冒泡,就是明天你把我揍得鬼哭狼嚎。
每一次,都是白小牙站在中间,左边安慰着我,右边劝说着简小宇。那个时候白小牙劝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打是亲,骂是爱,你们再这样下去,早晚是要结婚的。
这句话杀伤力太强大了,顿时让我收住了全部的眼泪,而身边垂头丧气的简小宇也突然之间涨红了脸孔。
直到白小牙和林司阳走到一起。
全校最受欢迎的男孩子,牵着全校最受欢迎的女孩子,他们的优秀,甚至可以不必在乎老师的目光,光明正大地走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的景象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那些或羡慕或忌妒或激动或失落的目光里,总有属于我的一种表情。
每一天,我趴在窗户上看着他们浅语说笑时,心里就纠结成一团。
而简小宇就会适时地出现在我的左右,尖酸刻薄地说:“哟,别看了。你就是把眼珠子甩到他林司阳的脸上,他也不会相信你这个丑小鸭竟然胆敢暗恋他。这简直太龌龊了!”
每一次,他都在我的暴力下做出短暂的妥协,然后下次继续。
实际上我的心理素质已经在岁月的流逝中提高了许多个层次。从看见他们在我面前说些肉麻话就能心如刀绞生不如死,一直到后来当他们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的时候我能面不改色地给两人做心理辅导,并衷心地希望他们二人白头偕老终成家属。
记得有一次他们吵架,白小牙愤然离去。林司阳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发呆,夕阳跳跃在肩头,看起来那么失落。
我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就那么不怕打扰地走向他,将手里一颗就要溶化的水果糖递了过去。
他的瞳孔突然游出一丝莫名的情感,迟疑着,伸手将我掌心的糖果取去,微凉的指尖划过我的手心,像是留下炽热的伤口。
理所当然地,两人再次和好如初,十三岁到十八岁,五年的时间,吵吵闹闹,就连我和简小宇这样的看客也已经十分习惯了。
只是从那之后,林司阳突然爱上了吃那个牌子的水果糖,口袋里总是揣着几颗。
那时候的我们,因为足够年轻,足够自信,因此肆意挥霍时光与情感,从未觉得羞愧或者不应当。直到白小牙离去,我们走进一个无法解释的怪圈,三个人挤在小小的圈子里,做困兽之斗,才突然间无比想念那段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时光。
临近毕业的时候,林司阳接了一份到野外拍摄一组照片的单子,那段时间他心情格外开朗,甚至发短信给我和简小宇,邀请我们一起去了解他的工作状况。
我和简小宇欣然应约,蹲在一组工作人员的身后看着他搔首弄姿,俩人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差点被人轰走。
下午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雨,山顶泥石居多,十分危险,工作组决定马上下山。
一队人马各自管着自己的摄影器材匆匆下山,半路上林司阳却执意要返回,说是落下了重要的东西。
以防走失,简小宇留在原地等,我和林司阳冒雨回去拍摄地点找东西。
四周是犀利的雨声,浩瀚得让人畏惧。林司阳牵着我的手一路奔跑,半路上雨势渐大,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林司阳突然放开我的手:“你在这里等,我马上回来。”
我看着他晶亮乌黑的眼睛,突然间觉得害怕,过去牢牢牵住他的手:“一起去,快一些!”
林司阳不许,朝我挥挥手,一个人向前跑去。
山路泥泞不堪,不时有成块的泥土钝重地剥落,突然,前方传来林司阳的呼叫,我怔在那里,喉咙被恐惧死死地填满,没有多想,我追上他的脚步冲进更浩大的雨幕里。
那一天,林司阳从山坡上跌落,一条胳膊和一条腿骨折了,住了半个月的院。
这半个月里,南方的远房亲戚替我联系了一份在学院教书的工作,没有等到林司阳出院我便离开了。
南方闷热的天气让人窒息,但火辣辣的阳光却让人无端地活泼起来。
林司阳出院时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语气略带埋怨:“千葱,住院期间,你竟然一次都没有出现,够绝情。”
我笑笑,轻轻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的指环回答:“学院数十个学生等不及,匆匆就来了,见谅。”
林司阳发了一会儿呆,没有说话。
我继续说:“我和简小宇并不打算举行婚礼,婚后一定寄一套漂亮的照片给你。”
“什么意思?又不是不再见面,何必说这样的话?”
我仍是笑,忍不住伸手遮一遮刺眼的阳光:“毕业后大家都忙于工作,是很难见面。对了,那天你要找的东西,可找到了?是什么,那么重要?”
林司阳好像有些生气,我的语气的确疏离得毫无道理。
“没什么,是一罐糖果,原本是要给你吃的,没找到就算了。”
“那么,再见,林司阳。”
“千葱。”他突然叫住我。
“什么?”
“没……没什么,再见。”
挂断电话,身后的简小宇为我擦擦额上的汗。
我慌乱地别过头去,害怕他看见我此刻满脸的泪水。无名指上的指环由于烈日的直射而微微发烫。
这个指环,是我从林司阳的手中偷来的。
我说过,我是个不正经的姑娘,我甚至偷他的东西。但他也说过,这是“原本要送给你的糖果”,如今我带在身边,应该并不为过。
上课的铃声响起。
简小宇推着我的轮椅将我送进教室,小声附在我的耳边嘱咐:“不要太勉强。”
我点点头,看着膝盖上蒙着的一层薄毯,扬起面孔开始讲课。
是的,那一天,跌下山去的不止林司阳一人,还有我。
只是我没有那么幸运,不是骨折,而是终身残疾,再也无法依靠自己的双腿站立。
所以我不能再留在林司阳的身边,一个白小牙,已经让他挨过生不如死的五年时光,如果再加一个千葱,我怕他在难过时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借他一个肩膀,让他哭着熟睡到天亮。
005【那些被我们刻意隐瞒的事】
林司阳,事实上我们都对彼此撒了谎,如果我不是太过自作多情,那么,我们应该撒了同一个谎,或者说,我们都在隐瞒一件彼此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那就是,我喜欢你。
也许你不会知道,白小牙的葬礼那天,一直担心你的我,曾悄悄地尾随在你的身后。我就是这样一个不正经的姑娘,我总是在做不曾经过你的同意的事。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冒然吻了你。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偷偷地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没经过你的同意就自作主张地尾随你。
甚至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擅自拼组了那封被你撕成碎片的信笺,淡蓝色的信笺。
那一天葬礼结束后,你一个人拖着孤孤单单的影子踽踽独行,背影是那么痛楚,我从未见你那样悲伤过。
直到走到一条空无一人的小街,你挨着一个破旧的垃圾桶缓缓蹲下,号啕大哭起来。
然后,你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一边大哭一边将它撕成碎片,丢进那个脏兮兮的垃圾桶内。
那个姿势,像是抛弃了一段温暖的时光,百般的不舍和无奈。
直到你离开,我才忍住泪水跑去拼命地翻找垃圾桶,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我与恶臭和肮脏进行着“殊死搏斗”。最后我终于将那些淡蓝色的碎片拼凑到了一起。
那一封,以千葱为开头,以林司阳为结尾的情书。
在渐渐笼罩而来的夜色里,我抱着那一张千疮百孔的信纸,哭得天都要塌陷了。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记得这个画面,也记得你曾经笑着问我,又不是上帝,怎么能改变所谓的命运什么的,那些不愿被提起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涂改的事。
你说对吧?
那时候的我是怎么回答的,我已经记不清了。
有很多事情我都选择了刻意遗忘,选择一生闭口不谈。
比如我喜欢你这件事。
还比如,在白小牙离开的那个夏天,夜夜酗酒的你,曾经哭着吻过我的嘴唇,在那个月光清亮的夜里,完成了我告别少女的仪式。
后来,我依然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在简小宇的陪伴下去了医院。我躺在冰冷的手术室里撕心裂肺地尖叫,简小宇就在门外同样撕心裂肺地号啕大哭。
其实简小宇不知道,有些疼痛,不是来自身体上的撕裂,而是来自内心的绝望,那种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的绝望,让我不得不大叫着试图将其喝退。
再后来,简小宇一言不发地与你打成一团,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哭,百思不得其解地看着我将他暴打一顿后把他拖离现场。
你看,我总是这样,没经过你的同意,做一些令你为难的事情。
到最后,就连离开你,也都未曾问一问你的意见。
没能问一问你,林司阳,没有千葱的日子,将会那么漫长,你会觉得孤单吗?你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彷徨地蜷曲在地板的某个角落里流泪吗?
只是对不起。
无论今后你的命运是好是坏,你的表情是喜是忧,我都无法再参与了。
因为,我已经不能打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