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2020-05-21 本文已影响0人
四小象
最近才上班没几天,就有同事托跟我一起上班的朋友告诉我,他喜欢我。
我当下的第一反应是why,就是……怎么讲呢,莫名其妙
我又不认识他,也和他不熟悉,更没有说过一句话,何况我也不是长得美若天仙的,也并不是很优秀,为什么是我。
因为一直在外面上班,工作的环境的原因,见过太多的“速食爱情”,可这并不是所谓的喜欢。
说白了,我喜欢你,其实就是我喜欢你的身体,对人本身,并不是喜欢,或者,并不是那么喜欢。
那么,想当然,作为一个恋爱也没谈过的九零后,我肯定是拒绝的。
我一直觉得,人是要对自己负责任的。
不管是喜欢,还是爱情,是基于好感之上,又三观吻合,才能走到一起的。
爱情是必须品,但不是我们的消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