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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 灰、蓝色

2018-06-04  本文已影响61人  田穆

前言

2018.6.4.夜晚无事,想着写些什么。

打开QQ空间随便翻看着,无意看到了自己四年前写的一些文字。

这不是自传,不是回忆录,只是一篇写给未来的小说。

然而我突然觉得,发在空间给好友看,和发到简书给每个人看,似乎没什么区别。

所以你们就看到了这篇小说。

【序】我活着是孤独的

我叫田穆。我很孤独。

当然,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我是个____的人。

恕我词穷,这个词我实在想不出来。不是褒义词,不是贬义词,甚至不能算是一个形容词。

一个词无法描述的事情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来表达。比如,在他们眼中,我是个和正常人差不多的人。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只有几个人知道,我努力让自己充满幽默细胞,是因为我不想被他人忽视。

只有几个人知道,我白天可以和“朋友”说说笑笑,晚上却对他们无比恐惧。

只有几个人知道,被我当做兄弟的人,都是我对他们来说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人。

我从来都不怕孤独和黑暗,这正是我最好的保护色。

可是我畏惧被冷落,被我在乎的、心爱的人所冷落。

也许我对他们来说,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是他们却是我生命的全部。

即使灵魂消散殆尽,一具躯壳依旧可以活着。躯壳没有情感,不会悲伤。

所以你们不必担心什么,尽管放心离去吧。

【第一季】这一切变化无常

我喜欢过很多人。

这并不代表我三心二意,我也没有花心的资本。她们是有时间顺序的,就像我用过一百个牙刷,每天刷牙的时候手里也只有一个牙刷一样。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在我锲而不舍的攻势下,她成为了我的女友。

一年之后,她把我甩了。理由是:有人比你更适合我。

想想也对。我长得不帅,不会打篮球,唱歌也不好听。那个阶段的女生喜欢的东西都是我所不具备的,她肯和我在一起就已经很不合乎逻辑了,甩掉我也是正常的。我这样安慰自己。

但是我没办法放下她。有人比我更适合她,但是我不知道谁比她更适合我。

我本就不喜欢学习,上课的时候无所事事,就经常会想到她。然后痛彻心扉。

于是我更加迷恋DotA,在网吧一坐就是一天。戴着耳机把NIGHTWISH或是UNSUN的歌声开到最大,这样就听不见手机的铃声了。现在想起来有一种掩耳盗铃的感觉,但是当时只觉得眼不见心不烦就好。

渐渐地学校和家里也不管了,放任我满世界瞎逛,只要晚上回家就好。

十点多,我晃晃悠悠离开网吧,活动活动发麻的腿,往家的方向走去。手机响了,估计又是班主任的来电。我没有接。我的手机铃声是《ByeByeBeautiful》,一首我很喜欢的歌。权当听歌了。

手机铃声响到第五遍的时候,我发觉有点不对头。班主任可没这么好的耐心,以前都是只打一次,我不接电话她就不打了。我停下脚步,费力地从牛仔裤里摸出手机。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想了想,还是接了起来:喂?

今天又没去上课?话筒里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我却想不起来她究竟是谁。

我嗯了一声算是回答。她一开口,我就打消了问问她是谁的念头。上不上课管你什么事?我心想。

电话那端沉默了很久,才有声音传来:没事了,你玩吧。

我想说我没在玩游戏,结果没有说出口。我干嘛要向一个不熟悉的人解释?

没事的话,就挂了。我说。

我把手机放回口袋,想了想又掏了出来,编辑了一条短信给初代发了过去。

初代是我的同班同学,平常关系还算不错。我们的成绩相差十万八千里,按理说是不该有太多交集的,不过她最好的朋友是我曾经的同桌,一来二去也就熟络了。

初代没有回信。这是很正常的。以我对她的了解,要么她在学习或者画画,要么她在看动漫或者玩游戏。总之手机是常年静音的,短信自然也看不到。上个暑假我有点急事找她,结果打电话打不通发短信也不回,就像消失了一样。直到三天之后我才收到了她的回复。

收到短信之后我直接一个电话打了过去。这次接的很爽快。我说:怪不得你这么漂亮却没有男朋友,就你这个总消失的性格,谁受得了。

她说:没人要就没人要呗,反正我也不想找。

我说:那你岂不是要把初恋带进棺材了,美丽的“初代”小姐?

她说:这个外号不错,我蛮喜欢千手柱间。

从此我对她的称呼就变成了初代。

妈妈上夜班去了,家里空无一人。我找到了两袋方便面作为晚饭。水刚烧开,手机又响了起来。

这次是短信。看到发信人的名字,我怔了一下。初代居然会用这么快的速度回复短信?

初代说:那个号码是夏的,问这个干嘛?莫非你看上她了?

夏?我想了想,依稀记得班里有这么一个人。似乎是个长相很甜美的女孩。

我回到:算了吧,要看上也是看上你啊。

我经常和初代开这样的玩笑。她也不恼。

第二袋方便面吃完的时候,初代的短信才回过来:我得告诉你一件事,你的手机号是我给夏的。

夏会找初代问我的手机号,前提是夏得知道初代和我的关系很好。可是我这几个月来都不怎么去学校,夏怎么会知道这些?我有点想不通。

我回复初代:她有没有对你说找我有什么事?刚才我不知道是夏,敷衍几句就挂了。

这次直到我睡着,初代的短信也没有回过来。

第二天我反常地去了学校。初代看见我,惊讶地说:哇,稀客啊,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昨天又无视我短信了吧?这次是睡着了还是没看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初代笑嘻嘻地说:你猜对了,因为睡着了,所以就没看手机。

切。我说,该干嘛干嘛去,不跟你好了。

初代耸耸肩,朝着教室的前排努了努嘴,转身走回她的座位。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夏转过身,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起身走到夏的旁边,拉开椅子坐下。我说:昨天打电话给我的是你?

夏点了点头。

有什么事么?

夏摇了摇头。

莫名其妙。我心想。

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我站起身说。

夏又点了点头。

我回到座位上,满脑子都是这个奇怪的女生。

语文课。这是我唯一能听懂的课。我看着语文书,突然感觉学习其实也并不是那么讨厌。

当然,这种想法只能持续到语文课下课。英语老师一上讲台,估计我就得准备睡觉了。

正胡思乱想着,前排的同学转过身拍拍我。我抬起头,看到一张纸条。

初代又在搞什么把戏?我打开纸条,却不是初代的字迹。纸条上只有一行字:你带手机了么?

落款是夏。

我掏出手机给夏发了条短信:没带。

刚把手机放下,夏的回信就到了:骗人,没带手机怎么给我发的短信?对了,你下午也来学校好么?

我回复:有什么事么?

等了一会儿,没有回信。我抬头看了看,夏正在专心地听讲。

我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女生了。

下午我依旧反常地坐在教室。这下全班都诧异了。同桌捅捅我:田穆,你这是要好好学习的节奏?

我白了他一眼,扭头继续看向夏的方向。夏一直无视我的存在,但我每次起身打算离开教室,她都会第一时间发过来一条短信。只有两个字:别走。于是我又一次乖乖坐下。

我完全不知道她是怎么发觉我要走的。直到毕业之后,痴恋夏的同桌才为我解开了这个谜团。这是后话。

一整天的高三生活让我十分不适应,这种学习的氛围让我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不止是我不适应,连班主任都一反常态地时不时趴在后门的窗户偷看。他以前从来不会在上课的时候出现,这次估计是好奇心作祟。

他们怎么看我完全不管我的事,我坐在座位上玩着手机,偶尔抬头看看夏,再看看初代,然后继续低头玩手机。

终于熬到八点半放学,我抓起上衣正准备离开教室,前桌拍拍我:田穆,给你的纸条。

打开纸条,我愣了半晌。纸条上居然是……作业?

没有落款,不过用小脑想也知道是夏的杰作。此刻夏的位置已经是空无一人,电话打过去,关机。

我一头雾水地回到家。吃过晚饭,我翻出课本和练习册,坐到桌子前。

我突然不知道我要干嘛。写作业?开什么玩笑?可是看了看纸条上娟秀的字迹,一种莫名的温暖涌上心头。

我用了两个多小时完成了作业。我发誓,这是我高三以来第一次写作业。

明天我一定要找夏问个明白。我心想。

第二天夏却没有来上学。我有点惊讶,逃学这种事对夏这样的好学生来说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我走到教室外面拨通了夏的电话。

夏接的很快。什么事?夏的声音有气无力。

你今天怎么没有来?我问。

夏沉默了一下,回答我:没事,就是感冒了。你呢,昨天的作业写了么?

写了。我如实回答。那你安心养病,我挂了。

夏说:等一下,帮我个忙可以么?

行,说吧。我答应道。

夏笑了。你答应的真快,我还没说什么事呢。那个,你可以把今天的作业发给我么?

这不是变相要求我在学校待一天么?我心想。不过嘴上还是答应了。

待一天就待一天吧,偶尔听听课也没什么。我走进教室,在桌子里翻找着课本。

同桌诧异地说:你这两天吃错药了吧,摇身一变转型学霸了?

滚蛋。我没好气地说。同桌耸耸肩,递给我一本书:你在找这个吧?

我接过来翻了翻,正是我的地理课本。我瞪了他一眼:我的书怎么在你那?

同桌又耸耸肩:上次我把地理书忘在家里了,看你没来我就用你的书了。从那以后我在家用自己的书,在学校就用你的书,来回就不用背书包了。这叫废物利用。

我把地理书扔到桌上,正视着同桌,说:路遥,以后你就别用我的书了,我这两天想学习。

说完不理会同桌震惊的眼神,低头翻看着地理课本。

同桌叫路遥,据说是夏的倾慕者,但他自己从来都是矢口否认。

一整个上午我都在认真听课。枯燥的课堂无比的乏味,但每次我摸到手机的时候都会想起夏的面容,于是便耐下性子继续听课。

中午的下课铃响起,周围的同学纷纷冲出教室。我抻个懒腰,舒了口气。总算是熬过去了一半,我心想。

教室里只剩下四个人还在钻研题目。这些人都是学霸级别的,我坐在教室里显得格格不入。于是穿上外衣,决定出去吃点东西,顺便抽支烟。

刚走出教室,电话就响起了。果然是夏。夏说:你在学校么?

在啊。我说。

夏嗔怒地说:骗人,这个点都放学了,你怎么还在学校,是不是又跑网吧去了,骗子?

哪有。我委屈地说。我正在往外走呢,刚才走廊都是人,太挤,我就在教室里坐了会儿。

夏嘿嘿一笑:好吧好吧,是我错怪你了。今天有听课么?

我说:听了,而且是全神贯注地听,生怕一个溜号没听到作业。不过上午也没留作业啊。

夏又笑了:笨蛋,上午本来就不留作业的,你这是多久没来上学啊。

停顿了一下,夏继续说:下午我可能去学校,跟你当面说点事。到时候可别找不到你哦。

早知道上午我就不来了。另外什么事啊,不能在电话里说么?我问道。

不能,必须当面说。好啦,你答应了啊,不准反悔,拜拜。夏飞快地说完,不等我回答就挂了电话。

这个女孩还是蛮有趣的。我把电话放回口袋,心想。

下午第一节课刚下课,夏推门进来了,面色煞白。我走上前摸了摸她的额头,并不是很热。我舒了口气,问道:你看上去不太好,要不你回家休息休息吧。

夏摇摇头,说:没事,上午去医院打了吊瓶,现在感觉好多了。

我低头看了看她的手,皱着眉头说:你骗我。

没有啊。夏冲我笑了笑,不过笑的很假。

我抓起夏的双手,看着她的眼睛说:还说没有,你说你打了吊瓶,手上为什么没有针孔?

周围的目光瞬间聚集到我们两个的身上。夏突然甩开我的手,转身跑出了教室。我犹豫了一下,走回到自己的座位。

路遥冲我伸出大拇指:田穆你牛逼,你是咱们学校第一个在教室表白的,偶像啊。

我瞥了他一眼:你想多了。我要是跟她表白,她跑了我能不追么?

直到上课铃响起,夏才走进教室。眼眶红红的,似乎是哭过。

我刚想走过去,路遥拉住了我,冲我摇摇头。这会儿老师走进了教室,我便重新坐下了。

不到两分钟,前桌递给我一张纸条。不用想,肯定是夏的。

我突然不敢拆开,生怕看到我无法承受的文字。路遥?我拍拍同桌。

嗯?路遥转头看着我。我把纸条递给他:帮我看看,我……我怕我受不了。

路遥不情愿地打开纸条看了看,说:没事,你想多了。现在回想起来,路遥的声音里满是醋意,只是我当初并未发觉。

纸条上只有短短两行字:小穆,对不起啊,不过有些事我暂时不能告诉你。我真的没事,听课吧!

夏的字迹很娟秀,正如她秀气的容颜。我抬起头,却只能看到她柔顺的长发。

第二天,夏没有来学校。也许她家里有什么事情吧。我心想。照例把当天的作业用短信给她发了过去,却没有回音。

第三天,夏依旧没有来学校。拨通了她的号码,关机。

祈是夏最好的朋友。我向她询问,可是她也不清楚。看着夏空空的座位,我心乱如麻。

路遥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以为是夏的留言,急忙打开。没想到却是路遥的字迹,上面写着一行地址。

我看了看路遥,他耸耸肩。我抓起书包,匆匆忙忙地跑了出去。

夏的住址离学校并不是很远,很容易就找到了。可是家里并没有人。

只能等了。

等到太阳落山,夜幕降临,那个身影也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我看了看时间,该回家了。

也许夏看到一地的烟头,就会明白我来过吧。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那里,没有奇迹发生。

一夜无眠。天刚蒙蒙亮,我就来到了夏的住处。地上的烟头已经被清洁工打扫干净,家里还是没有人。等到太阳升起,街道恢复熙攘。不远处的市场里人头攒动,却没有她。

手机忽然响起,我激动地摁下接听键,听筒里传来的是初代的声音。

她来了。初代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飞奔到教室,夏的座位还是空空荡荡,甚至连课本,笔记,水杯,都消失不见。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跑到班主任的办公室。班主任不在,夏也不在。只是班主任的桌子上放着一份文件。

一份休学申请,和一份医院的证明。

我只看懂了六个字:先天性心脏病。

夏离开了我的世界,仿佛她从未出现过。我又是独自一人,在永夜里踽踽独行。和以前一样。

高三剩余的时间里,我继续厌倦着课堂,厌倦着学校,高考自然也是一塌糊涂。没有人过问,也没有人在意。

高考之后的假期,我整理废弃的课本时,忽然发现了一张纸条。

穆:

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让你担惊受怕,我很抱歉。

我有很严重的心脏病。不想让其他人为我担心,所以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包括你。本来觉得不该瞒你,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我怕你生气。知道么,你生气的样子很吓人,那天你冲我凶,我哭了好久呢。

我会休学一年,如果你这次高考不太理想,可以考虑复读哦,这样也许你又会见到我啦。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考的比较出色,毕竟高三很难熬呢。

注意身体,少抽点烟,不要像以前一样经常熬夜哦。

愿安好。

落款是夏,日期是她办理休学的那一天。

我看着夏的字迹,很想大哭一场。

可是这有什么呢,她有她的人生轨道,我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即使不小心擦出了一点点火花,也会转瞬即逝地如同未曾发生一样。

我微笑着点上一支烟,吐了一个眼圈。

这一切变化无常。

( 2014.6.10.)

第二季 摇滚和你是我戒不了的毒

没有夏的日子,我尽可能地让自己忙碌起来。

一个和我很谈得来的室友劝我,读一个野鸡大专干嘛这么拼命,都是来混个毕业证的,这么多人就你自己过得这么累。

可是我心里很清楚,一旦我停下来,眼前就会出现她的倩影。

竞选学生会,加入文学社,组建乐队,零碎的时间用来创作小说和曲子。我把每一个白天变得很充实很繁忙,尽管大多数的事情毫无意义。

可是人总是要睡觉的。每当夜幕降临,痛苦和折磨便随之而来。

起初几个晚上,我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手中的香烟一根接着一根地燃烧,微弱的火光一亮就是一夜。

一个星期后,我大病了一场。

每天输液的时候最难熬。一只手不能动,什么都做不了,无法像在学校里一样通过创作来阻止回忆和思念。我唯一能分散注意力的,就是插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闭上眼睛感受摇滚的魅力。

很多年前,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喜欢听爱来爱去的流行歌曲。直到我认识了文。

高二分文理科的时候我选择了文科,在新班级里认识了文。文是一个很狂野的女孩。用现在流行的话说,那时候的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汉子。

文喜欢六块钱的长白山,喜欢金士百和马栏山。恰巧我也喜欢这些,再加上我们是同桌,很快就成为了很要好的同学。

没错,只是同学。我一直觉得我们从来都算不上朋友。课间一同找个角落抽烟,放学之后偶尔一起去学校附近的小饭店吃个晚饭喝点小酒,却没有更深层次的交流。

文从来不会提她的过去,为了表示尊重我也不会主动去问。不过以她惊人的酒量,她一定有着悲伤的往事。

说到酒量,我只能算一般,四五瓶啤酒就有点晃,十瓶之后就完全找不着北了。而文,一斤白酒下肚还和没事人一样,这个酒量哪怕是在男生里也是相当之好。

但是她还没有到千杯不醉的程度。有一次她喝得胡话连篇,我却难得的清醒。文不理会饭店里还坐着七八个人,掏出手机打开了音乐播放器。

主唱刚唱了第一句,我就皱起了眉头。我说:你这放的是什么歌,真他妈难听。

文骂了一句,把酒杯倒满一饮而尽。文用袖子抹了抹嘴边的酒液,大着舌头说:这叫死金,你懂个篮子。

丝巾?我有点奇怪,于是问到:什么丝巾?

死亡金属,懂吗。文点上一根烟,继续说: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听的东西,什么徐良,什么许嵩,一个比一个娘,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喜欢。

我想说你他妈不是男人,后来想了想没说出口。我又想说我他妈不喜欢徐良和许嵩,也没说出口。

我斟酌了半天,想出一句不和她发生冲突的话。我说:这歌是谁唱的?

什么他妈的谁唱的,这是MorbidAngel乐队的歌,乐队懂吗?文猛抽了几口烟,把烟头狠狠扔在了地上。

我当然知道乐队是什么,但是我还是不想反驳,只是暗暗记下了“猫毙的天使”这个名字,决定回去之后百度一下。

文又开了一瓶酒,仰脖灌掉半瓶。我说:别喝了,你这样怎么回家。

文说不是有你么,然后几口喝掉另外半瓶。

结过账,我扶着烂醉如泥的文走出饭店。我喝的不算太多,风一吹便清醒了不少。而文喝的比我两倍还多,没有当场吐出来已经是很难得了。

我伸手捋了捋文被风吹乱的长发,凝视着文的脸庞。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观察这个和我同桌了半年多的女孩。说实话,文很漂亮,属于那种气质型的美女。只是她从来都不化妆打扮,也不会穿过于艳丽的衣服,才没有那么引人注目。

我收回目光,考虑该怎么处理这个不省人事的美女。我不知道她的住址,带她回我家的话更无法向家人交代。我摸出她的手机,却发现电话薄需要密码才能打开。

貌似只能找个旅店等她醒酒了。旅店很好找,我们学校旁边还有一所中专,两所学校里无数对儿偷情鸳鸯养育了周围成群结队的旅店。

我抱着迷迷糊糊的文,随便找了一个走了进去。老板娘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问到:住宿?

我没好气地说:不住宿干啥来这儿干啥?

老板娘回过头,看了一眼我怀里的文,用一种“我懂的”的表情冲我笑了笑。

登记好了之后,我接过钥匙朝着楼梯的方向走去。老板娘在后面问我:小伙子,要不要套?

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回答道:不要。

我考虑的当然不是要不要安全套,我考虑的是要不要骂她。最后觉得以我现在走路都发飘怀里还抱着一个人的状态,还是不宜和人发生冲突的。

结果老板娘又问了一句:不要套,药总需要吧?

去你妈的。我说。

我把文轻轻放到床上,坐在床边无聊地玩着手机游戏。我从没想过对她做点什么,因为我心里很明确我不喜欢这个女孩。尽管她很漂亮。

两个小时之后,我的手机电量告罄。回头看了看文,她睡的正香,丝毫没有醒过来的架势。

又熬了半个小时,实在无聊得蛋疼。睡会儿觉?我一点也不困,而且万一文比我醒得早还得浪费口舌去解释。去网吧玩会儿?还是算了,文醒了之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又不在旁边,指不定会出什么事。房间里没有电脑没有电视,就有一本破书,还是关于时装的。

我拿过文的外衣掏出手机,心想这几个小时可就指望这个东西陪我解闷了。

电话薄和短信需要密码,其他程序则不用。我对窥探他人隐私也没什么太大的兴趣。我在菜单里翻了半天,一个游戏也没找到,连最常见的俄罗斯方块、贪吃蛇之类的游戏都没有,视频的列表也是空空如也。

我打开音乐播放器,播放列表有两百多首我从来没听过的歌。我找到之前文在饭店里播放的那首歌——是Morbid Angel的《Maze of Torment》,插上耳机听了起来。

难以接受的音乐和深入骨髓的寂寞,我选择了前者。一首接一首地听着,我渐渐发觉这种音乐并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甚至觉得有一些歌还是很好听的。

不知过了多久,文醒了。我侧过身子,摘下耳机看着她。不出我所料,文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操,我这是在哪?

我说,你喝醉了,我不知道你住在哪,就随便找了个旅店。

文掀开被子看了看身上完好无缺的衣服,摇摇头说:没想到,你他妈还是个君子。

滚蛋吧。我说。难道我以前在你眼里就是个色魔?

文没回答我,坐起来活动活动脖子,问我:我睡了多久了?

我看了一眼手机,说:差不多五个小时吧。咱们四点半放学,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

文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我手中的手机上。过了一会儿,文诧异地问到:你刚才一直在听歌?

我点点头。

文更诧异地问:你听的是我手机里的歌?

我又点点头。

文突然冲我笑了笑,说:感觉怎么样?

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我很认真地回答。

文沉默了。房间里很安静,这让我有些不安。我试图打破沉默:文,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文摇摇头说:今晚不回去了。

这是暗示?我开玩笑地说。文伸手给了我一巴掌:老娘住的地方离这儿五六公里远,这点没公交车,你让我走回去?

那你晚上就住这儿?我说着,点上一根烟,刚抽了一口就被文抢了过去。文满足地抽了两口,喷着烟雾说:我不住这儿我住哪,倒是你,你是陪我呢还是回家?

你就不怕我晚上不老实啊?我刚说完就想到了什么。果然,文说:你要想干点什么刚才我睡觉的时候你早干了。

真是个女汉子。我心想。

不过我早已习惯了她的说话风格。我脱掉外衣躺倒床上,文也重新躺了下来。我们对视了半晌,我首先转过头去。

咋了?文说,大老爷们还害羞了?

看你长得磕碜,怕我一个没忍住吐了一床,还得赔床单钱。我没好气地说。

本以为文会以牙还牙,没想到她又陷入了沉默。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于是没话找话:聊聊音乐?

聊什么?文白了我一眼。没什么好聊的。文抢过我手里的手机,又白了我一眼。

我耸耸肩,没说话。文把烟头扔到我脚下,示意我踩灭。文说:觉得怎么样?

早醒酒了。我说。

我又不瞎。文说。我的意思是,你觉得这种音乐怎么样?

并不是很难接受。有一些歌我觉得还蛮好听。我说。

文笑了笑,拍拍身边的床单。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文的意思是让我躺到她旁边。

我俯下身子解开鞋带。文说:没见过这么柳下惠的,和一个美女同处一室,居然连鞋都没脱。

切,我说,你什么时候也算美女了?

文一把揽住我的脖子,很诱惑地说:难道我不漂亮么?

我没说话,怔怔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清秀的面孔和披肩的长发,迷人而诱惑。

文突然松开我,大笑着转过身去。看看你那呆样。文笑着说。我躺到她身边,看着并不是很干净的天花板。

怎么不说话?文说。

聊聊音乐吧,我很想。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

那晚,我们聊到很晚。

很奇怪吧,一男一女躺在一起,没有性,没有爱;不谈过去,不谈未来。

——只有音乐。

很久以后的此刻,文的倩影已成为历史,病态天使也恍如隔世。

只有摇滚乐萦绕在耳畔的刹那,才会想起曾经有那么一个女孩,把我带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在屏幕上敲出这行字的时候,几个室友在讨论戒毒的话题。

我说:摇滚也是一种毒品,但是一旦沾上,就再也戒不掉了。

老三说:对你来说,还得加上一个人。

我怔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

是啊,摇滚和你,是我永远戒不了的毒。

(2014.11.2)

【第三季】有生之年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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