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人”需多方关爱
农村“留守老人”需多方关爱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留守老人”日趋增多。而且随着市民化的发展趋势,农村“留守老人”还会大量出现,这也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农村“留守老人”作为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表现为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很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养老问题,既需要政府关心和社会的关注,更需要家庭子女的关爱。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安享晚年,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组织。农村“留守老人”在精神上、心理上渴望被关怀,希望得到帮助,而实现这一点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人组织。目前,多数农村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年人组织,有的老年人组织更多的时候都只是一个牌子,并没有真正地发挥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要把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组织工作纳入本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等老年人组织的作用,让老年人重新找到归属感。开展各种娱乐活动,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是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健全,绝大部分农村老年人不能依法享有养老金,养老责任完全在于家庭。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化,家庭的保障功能将不断弱化。因此,我们要借鉴城市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努力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留守老人”应该成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发展的对象,政府应逐步推行低保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同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农村老龄事业的发展,让“留守老人”老有所养。
三是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问题,就要加快发展农村卫生医疗事业,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一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对老年人治病发生的门诊、医药费按一定比例报销;二要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路,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把城市富余、闲置的医疗卫生资源向乡村转移,支持农村卫生室建设,同时改革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推行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一体化,向老年人提供安全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三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要侧重于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型人才,以提高农村医院的医疗水平。
四是实行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外出务工、求学人员回乡创业,不仅有利于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更主要的是让“留守老人”过上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毕竟家庭养老在情感、心理上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替代的,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在农村建立完善集中赡养制度,加强农村养老院建设,适当增加农村养老院的数量,促进家庭养老社会化,将因子女外出打工、求学、定居而无依无靠的“留守老人”吸纳进去,实行“补位”养老服务,真正解决“留守老人”无人管理、无人赡养的问题。
五是引导老年人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发挥农村“留守老人”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文化活动。鼓励“留守老人”调节好心态,增强心理上的自立意识,生活上锻炼自己的自立能力;鼓励“留守老人”劳逸结合,加强身体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鼓励“留守老人”学习新事物,紧跟时代的步伐,积极寻找精神寄托,充实晚年生活;鼓励“留守老人”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树立现代生活理念,充分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六是大力弘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大力倡导弘扬尊老爱老的文明乡风,努力为“留守老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养老氛围,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义。一要组建青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发动城乡机关工作人员、学校共青团员和社会青年加入到青年社会工作者队伍中,组织青年社会工作者利用节假日为“留守老人”提供多种服务,解决“留守老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要成立邻里互助服务队。要鼓励开展邻里间的无偿互助活动,让街坊邻里之间伸出相互帮扶之手,大家共同关爱“留守老人”,形成一家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局面,最大限度地挖掘民间的互助潜能,提高邻里间的互助意识。三要常回家看望老人。国家已将“不常回家看望老人视为违法”纳入子女尊老爱老法律,违者要追究子女的法律责任。作为子女,要时常回家看望老人,以身体力行让亲情关爱陪伴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