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将钱转到公司,店铺要不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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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店铺财务日报》上线的第四天,群里讨论了店铺填写表格的字段问题。
主要是 顾客将钱转到公司的部分,要不要让店铺填写 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我看了下,意见不一致的一个原因是虽然是同一个事情,却有两种情况,
实际大家看法是一致的,只是说的是两回事。

顾客将钱转到公司后,情况一:
顾客有来提货了,店铺有录销售了,那店铺自然是要填写的,
不然有了销售,没有对应的收款方式,那销售和收款是不平的。
填写在【对公转账抵扣】这一列,
意思就是顾客拿的货,是用转到公司的钱来抵扣了。
顾客将钱转到公司后,情况二:
还没来提货,店铺没有开单录销售,只是店铺知道顾客将钱转到公司了。
那这个时候,对于店铺来说,他是没有收到钱,也没有对应的销售,
所以,就不需要填这笔转到公司的金额。
填了,反而是收款多了,销售没有,销售和收款就不平衡了。
所以,填与不填,在于是不是有产生销售!
有个问题,顾客将钱转到公司后,
店铺没有填写,那财务要知道是谁转的就比较麻烦,
如果有填写,财务就很方便知道是谁转的。
怎么处理?
在最右边加了一个【备注】的列,用来让店铺备注这些需要告知财务的事项。
这样就解决了问题了!

那再问下,如果顾客的钱不是转到公司,
而是给店铺2000元,那这2000元要不要填写?
第一前提,店铺有收到钱,比如顾客刷卡了2000元,那都要按实际填写在刷卡列。
即:刷卡金额增加2000元!
情况一,当场就做销售录单了,那销售金额增加2000元。
这个就是平常普通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情况二,顾客只是先交着,未提货,店铺没有录销售。
那会出现:刷卡会比销售金额多了2000元,因为还没录销售到系统,
导致销售金额和收款不平衡,怎么办?
设置了一列【店铺预收款(减项)】来平衡刷卡多的这2000元
减项 是什么意思?
就是刷卡金额毕销售金额多了2000元,
账面不平衡,
【店铺预收(减项))】填了2000,【收款合计】就会减这2000
那销售和收款合计的金额就相等了。

填写在【店铺预收款(减项)】这一列。
原因也很简单:店铺现金或者刷卡增加2000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