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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去扫墓:我们是必朽的

2019-05-28  本文已影响74人  山色归读小助理

作者:罗时汉    侵权必究,授权转载见文尾。

清时时节,有一件事未了,心总有不安。去年因为到山西,没有去成,空缺过一次。本打算昨天去的,因参加武汉大学冯氏捐藏馆的活动,晚了,没去成。今天又是大好晴天,不去不行。

依然是一个人去扫墓,你能约到谁呢?又能指望谁呢?前几天,两个外甥去了,我就可以不去了吗?这件事,是不能替代的。

路途遥远,但来去方便。2号地铁到光谷大道,再转乘公交8站路,石门峰就到了。这是100多年前黎元洪从武昌城撤往葛店的路,这也是我们50多年前往林家大湾后回来的路。不同他人的是,我总是走在历史的情结中。

天气怪热,着单衣还冒汗,走得气喘,尤其是上坡那一段。好在上山就到了。

找到墓碑,敬上鲜花,默默三鞠躬,凝视一会,仪式就结束了,我的一年心愿便了了。

走上二哥的树葬之地,也是这样。二哥,不管生前怎样,你的弟弟来了,而你的儿子未必有时间来。

估计今年就这样了,明年呢?后年呢?

再次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没有必要留骨灰,不要给后人添麻烦。

前几天到蒲圻下放之地,看到队长和王妈的遗像,拍照时,其媳妇说不吉利。而我把母亲父亲的遗像供在书房,也有非议,但我没觉得没什么不好。有生之年,心里有他们就行了吗?走得动的话,我还是要来的。

扫墓,在农耕时代,实际上是人们的一种春游活动。清明小长假后的石门峰,人潮已去,十分安静。空气也异常地好,心境清明。路上,我可以看看国军抗战将士和武汉保卫战空军烈士的雕塑,向他们行注目礼。私祭之外,更有公祭,这才是清明的意义。

姚贝娜的墓园哪年建的?第一次找到。音乐播放,有一个男孩在独坐,应该是她的粉丝吧。再一看,亭子里挂满了各种物品,都是献给这位流星般殒落的歌星的。那些纸条,是孤独的心灵在跟另一个世界作灵魂的对语。

一个用生命歌唱的女孩这样征服人心,居然超过了石门峰所有的祭奠,这是时代的不同。我是个音盲,不会成为娜粉,但想到她跟我女儿同年,想到去年底其父姚峰指挥大合唱的情景,心中亦戚戚然。

“到石门峰寻找生命的意义”,这不是广告。“人类所以能够全心去爱,正因为我们是必朽的。”罗洛 梅的话,我深有同感。

不虚此行啊。

我要回到万家灯火的城里去,抓紧享受所剩无几的人生。

——空无一人的大路,夕阳把我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

还有很多话想说。从QQ里找到2011年4月5日的日志,正好可以时间都去哪儿了姚贝娜 - 时间都去哪儿了重说一遍,节省我今天的时间吧。

一个人去扫墓并公布遗嘱

清明时节雨纷纷——昨天。给了个不去扫墓的理由,但是我记着这事,做别的事就没有心情。今天晴了,该去了。

清明不祭祖,来世变猪狗。那是农业社会的咒语。那个时候,祖坟就在后面山上,祭祖何难?焉有不祭之理。而现在是什么情况?城里人没有自己的祖坟,有的是公墓,无远八远的。乘车赶船,如我的姐姐住常青花园,要到石门峰,恐怕有五十公里之远,还只算单程。所以昨天我打电话,现在不是农业社会,清明风俗也可以改变,只要心里惦记着就行。你们不去吧,由我代劳就行。

母亲十五年前去世。开始我们是邀约着去,大队人马;后来精兵简政,一般是三四个人,由我把车联系好,一起去一起回,吃个中饭,当然是我买单;然后若打打麻将,也由我先付给每人百元“底子钱”——纯粹是在一起坐坐,我有一种成就感。

前年形势又变了,只是我与夫人去;去年是我的同学陪我去;今年只有我一个人去了。

一个人去扫墓?凭什么?为什么?原因暂且不说。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不能一个人扫墓?惟其一个人,才值得一说,才有别样心情。

记得一个人扫墓并非初次。1997年从宜昌记者站回来,就是一个人开车去的石门峰。那次停车时把一辆大巴擦了一个,回去时车突然冒烟,原来是“抛了水锚”——一路开回来没有加水。那时是工作原因,现在的原因就说不清了,只有我一个人去。

不去者总是有困难有理由的,困难和理由对我不存在,过不了的是自己心理这个坎:眼下清明了,普天下的人都去上坟,母亲的坟头怎能无人祭扫。她老人家可能在一个个地喊:誉啊,安啊,汉哪!怎么一个也不来哒哩?所以我一定要去!不能让她老人家失望。老大可以说,他过了六十岁了,就不去了。那是因为指望着我们;我虽已过六十岁,却没有人可指望了。再说,皇帝爱长子,百姓喜幺儿。我自认是母亲最喜爱的,不去说不过去。

于是出发了。避开高峰,到武昌火车站上518,时间正好2点。在车上想,我们这一代,到石门峰肯定是路断人稀的;指望下一代更不可能,他们都很忙,再说也没有责任或义务。早上跟两位后辈打电话,不过是通报他们有这回事。如果他们要完成意愿,我会配合。今年就算了,明年再说……到了石门峰,3点一刻。买上两枝白菊和一条红带,3元钱,很好。母亲最不喜欢的是浪费。

差不多是逆潮流而动——回的比去的多。石门峰每年都在变化,都出新招。明天要举行的是海峡两岸辛亥革命公祭活动;有大片老坟区被推平,原来墓地也要搞“旧城改造”,更新换代,原墓主要么是放弃,任凭荒坟无主;要么就交钱,再为祖坟投资。看到这片情景不禁黯然,有生之年,该不会有推土机推进到母亲所在的那一片?

到了母亲的坟前,正好是4点整。碑上已有红带,谁来过?打电话告诉姐姐,她说可能是已经法律上不是媳妇的原二嫂。看到碑上三代十余人,济济一堂,如今仅只我一个在场,心里多少有些难受。不过也还镇定,便把鲜花、供品敬上,照了几张像,默哀一会便去了。母亲,再见,明年我会来看您。

一个人来,与其说是扫墓,不如说是放逐心情,思考人生。母亲是八十三岁去的,我们活不到她那样的高寿,乐观地说,还有十年吧。十年后怎样?真的没有葬身之地,也不愿有葬身之地。既已火化,身已不存,何必还要葬焉?就是占一块地,且这块地能占多久。

最新的消息是,只有租用权,没有所有权。二十年后还要继续交费,否则当无主野坟清除。死了还不得安宁,这是何苦。苦的是下辈人,不仅没有福荫,还留遗患,在天有灵,何其悔痛。所以,我不止一次地说,死了既不要像邻居那样大唱大闹,连追悼会也不必。骨灰绝不可留,当天就放进汉阳江里或南岸嘴。离我的居住不远,还可以随父亲而去,这是我的最大心愿。不满足我的心愿,就是最大的不孝!

昨天跟姐姐谈起这事时,她也说是的。她的公公是驾船的,临死跟他们说,我一生都在水上,我死了你们把我丢进水里吧。姐姐一家却没这样做,不忍心。这样使得老人的骨灰放在石门峰的某一面墙上,几年都没去管。可能以后谁也找不到了。

显然,我们死后作不了自己的主,但是一定要让后人知道这个道理:留下骨灰毫无意义,一点也不能表示你的仁慈。如果一定要缅怀哀思,把我的遗照放在家里就足够了,我就感谢不尽了。想想石门峰上千千万万无人理睬的“坟墓”,就应该明白这其中的道理。

一路想着从山上下来。无意中走入“名人文化园”。看到了曾卓,我是参加过他的葬礼的,当时何等热闹。现在肯定少有人来,直至最后没有人来吧。接着看到了碧野,这也是我曾采访过的前辈,他的女儿黄铮我也熟悉,显然为父亲安排得不错。我把鲜花送给了碧野老,向他致敬。另外还看到了夏雨田,他的最后作品是我编辑发表的,我至今还留着他的手稿。那位因整容而死的超女王贝居然也在名人园里,墓型设计不错,有个她最喜爱的话筒。她还没结婚,不可能有后人来祭拜。不用多久就会被遗忘。

即使长久记住者,人们记住的只是其作品和人品,而不是其坟墓。因此,坟墓留下完全无益,何况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坟墓,而是房地产商的阴间“楼盘”,你死了还要当“房奴”,拖累到后人。当然,后人不会被你拖累,他们要有自己的生活。

所以,在年过花甲后的第一个清明,我于一个人扫墓之后,在思路清晰的情况下,郑重地立下遗嘱: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洒在,洒在江河里!就在父亲自沉的地方。如果世间有孝的话,后辈子孙,你们对我的最大孝心,就是让我死后行这个孝:遂我最后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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