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诵无声,《道德经》学习笔记

2018-08-07  本文已影响141人  薛崔愿

《道德经》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其实,最初老子的原文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汉代,为避汉文帝刘恒的讳,改“恒”为“常”。

道可道,非常道:道可以因循,没有永恒不变的道。第一个“道”是名词,指客观事物依循的轨迹,是人对自然规律的经验认识和总结,是应该取法遵循的而不应违背和对抗的客观存在的规律。第二个“道”用作动词,沿道而行,因循。非,没有。常,经常,恒久,经久不变。

名可名,非常名:名称可以称呼,没有固定不变的名称。具体事物总会消失的,它们的名字当然也跟着消失。前一个“名”为名词,即“事物的名称”;后一个“名”,用作动词,是命名,称名,称呼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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