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伤人(续)——读《经济解释》(一百六十九)

2022-05-28  本文已影响0人  刘东利2020

什么是以本伤人?

“以本伤人”是我从英语predatory price cutting(掠夺性减价)翻过来的中国成语代词,顾名知义,是说一家机构可以凭割价而把竞争者逐出市场。

然而:

但减价是竞争的一种行为,历来被认为对社会有利。

所以:

反托拉斯认为不利的是一个垄断者可以利用割价来杀退竞争者,维护垄断,霸占市场。

减价,减到什么程度呢?

减至在生产成本之下,以以本伤人是也。

这里的“本”是什么成本?注意,对于垄断者,它不是接受平线的需求曲线,所以:

一个垄断者往往有垄断租值,经济学传统认为这租值的存在含意着边际价值(即市价)高于边际成本。。。

所以呢?顺理成章:

引进竞争使价格下降可取。

什么情况不可取呢?就是割价到什么程度不行?

垄断者把价减到在直接平均成本之下。

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

逼你破产收场,从而独享一个垄断者的利润。

听起来很有逻辑 —— 但是,作者怎么说?

是可信的故事吧。。。

所以还是不认可的 —— 实证分析如何呢?针对如下案例:

一九一零年美国的标准石油被反托拉斯起诉掠夺性减价,以本伤人。。。

我的一位好友John McGee五十多年前深查此案,得到的结论是标准石油没有掠夺性减价。。。

所以,到底咋回事?

我认为问题要从我在《收入与成本》中提到的上头成本与直接成本的分别看。

具体内容在这里,不再重复。这样,逻辑很清晰:

如果有外人参与竞争,我的上头成本的租值会下降,要减价阻吓外人参进,我要从租值那部分减。

而针对已经存在的竞争者:

我会考虑我的租值比竞争者的为高才出手,因为只有这样我才有胜出的机会。

这里的租值,基本上是CM了。作者总结:

简化了看,租值是产品市价高于直接平均成本的那部分。

竞争减价,谁的租值低谁先出局。

那么,最终:

以本伤人的掠夺性减价是指割进自己的直接成本。

什么意思?就是亏本买卖了,卖一个亏一个。这样的一个动态的竞争局势,最终:

边际产出者的租值为零是均衡点。

因为:

原则上,考虑入局但还未入局的可以看为边际竞争者,入局需要付出的投资还是直接成本,不是租值。

所以:

换言之,经济学说的边际公司(marginal firm)可以在边际之内或边际之外,分析的选择要看是什么问题,而处理是否到家有大人与小孩之别。

总结:

竞争行为不是反托拉斯要反的。

割价割进自己的直接成本,把你逐出市场后希望你永不回头,然后加价提升自己的租值才是。

那是不是有例外呢?

我们不能排除割价割到低于直接成本的行为。。。是只希望打进市场呢?

作者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是苹果日报采取割价进入市场的例子。为了打入市场:

《苹果日报》。。。每份售价二港元,当时香港的类同报章售价五元。

作者列举了一下其成本结构:

- 发行及渠道的直接成本,2元

- 纸张,3元以上

- 再加上采编、稿酬等

最终:

每份《苹果日报》的直接成本应该在八元以上。

所以:

卖二元,算是掠夺性的低价吗?

答案是不一定,因为有广告收入。。。

所有信息流生意的背后,都有广告的考量:

读者看广告的眼睛时间是他们付的价,间接地由广告客户交给广告商人交给《苹果》。

极致的情况是免费获得信息流,对广告投放收费,google是也。所以:

原则上这广告收入加每份二元的报章价的总收入可以高过《苹果》的总直接成本,因而卖二元不一定是“掠夺性”。

结论:

为了争取市场而先蚀头注不是少见的商业行为。。。

这些不应该算是掠夺性定价,因而不是反托拉斯的范畴。

作者下面的结论,就有点意思了:

我们知道《苹果日报》后来是成功了。。。

然而,我们无从肯定这成功是源于长达近一年的大出血。。。

从争取租值收入的角度衡量,我们难以肯定大出血只几个星期不是较佳的策略,或者应该把出血的成本投资在增加报章的内容质量那方面。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这是作者不了解这个行业了,哈哈:

- 广告看似有很多种,但是广告的渠道商,agency,其实是希望稳定的点位、曝光的

- 所以,信息流的生意,不到一定规模,你也获得不了广告商的广告投放

- 由此,广告点位的购买、然后投放,不可能是几个星期的,少则一季度,长则半年一年

- 你不能维持稳定的、甚至上升的销量,谁会陪你玩儿啊?

更别说,所谓“内容质量”,其中的“质量”为何,更值得思考 —— 什么更吸引眼球呢?可能不是那些高质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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