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社会与人口城市规划

低效的城市化真的有意义吗?

2018-02-26  本文已影响31人  社会学虫

我国城市化发展至今天,已经愈发的“畸形”。城市化本来指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今天的城市化的衡量指标似乎已经狭隘到城市中房子的出售量,有人不禁要说,在城市中买房子,在城市中居住不就是广义上的“城市化“吗?在这里,有人会陷入一个表面的陷阱,就是很多的年轻人在城市中买房子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些购房者并不在城市中居住,他们继续在自己工作的乡镇上,也就是他们还经常生活在乡村中,并没有成为他们所购买的房子所在的城市社区中的真正一员,也并没有为城市经济做出应有的贡献。这种现象绝对不是个案,尤其在一些县级市或区中尤为显著。坦白地讲,当前的这种城市化连广义上的城市化要求都无法充分满足,就更加无法奢望它能够符合深层次的城市化要求——农村人口不仅要向城市迁移,还要求其生活方式发生转变。由此可见,当前的这种城市化发展是低效的、不合格的。

个人认为高效的“城市化“应该是既要满足基本的城市化要求,即农村人口由农村迁往城市生活,同时必须满足两个重要条件:一个是迁往城市的农村人口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另一个是迁往城市的农村人口要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必要的、可能的贡献。故而,在个人看来当前的城市化发展是低效的。这种低效的城市化具有一定的负功能,这种低效的城市化会造成一种假象和幻觉,就是“快速城市化“。它会使人产生一种城市化发展迅速的错觉,当然这也是一个误区(农村人口的购房量不等于城市化的发展效果)。造成农村人口”购而不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丈母娘经济“就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这个原因看似戏虐,但是却很写实。近些年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兴起的”潮流“,就是年轻人结婚,女方的首要条件就是要在城市中买一套房子。虽然这使得农村人口在城市购买的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许多夫妻双方本来就在一些乡镇企业中有自己的职业和工作,他们有的往返于城乡之间,有的干脆直接继续住在乡村,并没有为高效的城市化做出贡献。这不得不说是”丈母娘“的”责任“,这种超出实际经济能力和职业规划的”融入城市“是不可取的。

其次,随着农村的发展,农村人口的观念意识发生变化,认为在城市中有一套房子就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正如法国社会学家让·波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中提到的“符号消费“一样,现在的一些农村人口把在城市中购买房子看作为一种地位和优越感的象征。但是他们又会由于工作的关系,子女上学等种种原因而不去居住,继续维持现状。但是他们仍然病态地认为即使不去住,只要在市里有房就行了,这是我周围人中的真实情况,有时想一想,感觉也挺悲哀的。

最后,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是农村人口的素质与城市化发展要求不匹配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点主要是从农村购房者为城市经济发展能够做的贡献方面考虑的,其实讲年轻人在城市买房却还在乡镇工作不利于高效城市化发展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有很多年轻人其实根本无法进入到城市经济系统中来,他们由于受教育水平较低或者说不够完善和专业,使得他们无法符合一些城市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使得他们被“拒之门外“。

个人觉得为城市化并不是压倒一切的,应该摒弃这种“低效城市化”,使得“高效城市化”成为趋势。当然,也不是一味的追求城市化发展,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就强调发展小城镇;清华大学李强教授也一直在强调和探索“就地城镇化”的发展。个人觉得强调农村人口生活方式向城市人口转变的“城式化”更加符合中国当前的实际,因为在无法找到下一个代替房地产的行业或经济形态时,房价很难下降,这种“强行城市化”的代价会很大。所以,这种低效城市化发展是弊大于利的,是不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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