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类型》读书笔记(六)建构。分化

2023-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心理咨询师卜彬

【建构】

建构,顾名思义就是“建立起来”,指的是与还原相对立的一种方法。

建构的方法与无意识产物的精心编构(幻想、梦等)有关。它以一种象征性的表达对无意识的产物进行诠释,并预示着一种即将到来的心理发展阶段。

与其说用于阐释建构的方法是无意识产物的原初根源或原始材料,倒不如说是以一种普遍的和可理解的表现形式将这种象征产物展现在人们面前。因此,主体的“自由联想”的着眼点就被认为是它们自身的目的而不是它们的根源。

看待它们时,不仅需要从未来的行动或不行动的角度进行,还必须谨慎地把它们与意识情境的关系纳入考虑的范围,因为根据补偿的理论,无意识的活动是一种对意识情境的实质性的补充。

因此,从无意识产物中将某种与主体未来态度相关的联系和意义诱导出来就是建构方法的目的。由于无意识只能将象征性的表达方式创造出来,所以建构的方法恰好能借助努力地阐明象征性表达的意义,使意识的定向是怎样得到纠正的,以及主体是怎样与无意识协调一致的来展现。

【分化】

分化是指从整体中将部分分离出来的过程。

只要一种功能与其他功能(比如思维与情感、情感与感觉等)融为一体且不能单独运作,它所处的就是一种未分化的状况,由于它自身没有从整体中分离出来,并作为一个特殊的部分和独立的存在,所以它不能脱离其他功能而进行思考;它总是与情感、感觉、直觉混合在一起,就像没有分化的情感与感觉、幻想的混合一样。

未分化的功能常常具有两向性和相矛盾性的特征,第一,它的每一种立场都带有一种有力的否定,这一特征使得未分化的功能在运用上受到明显的抑制;第二,在它的内部各种成分是相互融合的,未分化的感觉将会由于各种不同方面感觉的混合(如“色彩听觉”)而不再起作用,同样,未分化的情感也会由于爱与恨被混为一谈而发生错乱。

倘若一种功能主要或全部是无意识的,它就是未分化的;它不仅会与它的组成部分混合,还会与其他的功能混合。而分化要做的就是从其他的功能中将某种功能分离出来,从其他部分中将个别的组成部分分离出来。

因为一种功能的定向就是为了将不相干的东西排除出去,因此,分化与定向是分不开的。而与不相干的东西的混合肯定会排斥定向,这就使得只有已分化的功能才能获得定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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