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红经济的看法

2018-12-01  本文已影响0人  Coisini呀

    网红现在已经不是个稀罕的词了。通过满足大众心理上的需求,在线上获得大量的流量,然后通过广告、综艺节目变现是现在网红经济的主要模式。

    对"网红"的认知是从2016年阿里巴巴的逍遥子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谈到的"网红经济"开始的。从那以后,仿佛整个行业都开始以"网红经济"的角度形成了成熟的产业圈。若以这个角度来理解当前的产业,投资界的“网红”当属徐小平(面向的客户是有创业梦的年轻人)、鸡汤帝的"网红"是李开复(面向的客户是校园里的好学生坏学生)、影视业的“网红”我就不说了(面向客户是大众娱乐无聊的年轻人)、商业界的"网红"是马云(面向的是互联网转型的商人们),以此类推。这些"网红"们可能要创造哪些爆点、贴那些标签、说什么话写什么文章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一大帮人在背后策划、开发、运营、推广的,而非简单的个体行为。网红只是把抽象的东西具象化的一种方式。

 如果以理论角度理性看待,网红经济也满足了人们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社交需求。人们存在找到与自己有共同点的同伴的需求,譬如"明星粉丝后援团"、"校友会"、"佛友"、"公司"。并且很多时候人们想要找到同伴需要具象化的精神及理念的载体。这个载体可以是公司商标、名人、一系列仪式,然后我们把这一系列商标、名人、仪式,称之为文化。这个文化延续得越久,我们通常称之为"文明"。

 一项“文明”的从无到有,通常需要大量资本推动。当大量资本汇聚一起突破了一个临界点,他就能形成自循环。从一种"商业活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商业活动往往耗资巨大,而成为生活方式之后才可能盈利并且把之前的亏损挽回。这个或许比较难以理解,举一些具体而形象的例子:淘宝在2003年成立,初期人们是没有电子商务这个习惯和理念的,光是培养用户习惯就需要消耗大笔资金。这种逆势而为导致很长一段时间大众及媒体把马云称作"骗子"。只要停止阿里巴巴B2B的资金供养,淘宝活不过一个月就会资金链断裂死掉。而今淘宝及天猫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其GMV超过沃尔玛成为全球最大的零售体,这与B2B长期输血付出有非常大的关系。客观上看淘宝、天猫只是品牌名、商标名,他们代表的是“在网上购物”的生活习惯。背后实际创造价值的是那么一帮不知名的开发、测试、运营、PR、PD。他们把自己做出来最优秀的产品灌输以淘宝、天猫的名称。一些不过关的产品则在内部创业及死掉。

 网红经济的出现,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缩影。我们会逐渐转向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国家,所以服务业会是国家以后经济的支柱,大力发展服务业毋庸置疑。但是,这都是在实现产业结构已经平稳过渡的基础上来谈的。

    当我们再谈网红经济,我们就清楚我们在谈什么。网红在聚关灯下的是一个人、商标、品牌、宗教、生活方式。在其具象化的形象背后,是有着跟着上万为之努力的人,我们称之为"生产者"。而更多人是被耳濡目染地受影响,或许是跟风或许是真正受益,我们称之为"消费者",资本推动着用户习惯的产生,也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改变生活方式"这是一招险棋。耗资巨大,若是撑不过去就会血本无归,但是撑过去之后会赚得很爽,这或许是为何经历过大事儿的马云会有"今天很艰难,明天更艰难,但是后天很美好"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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