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由,毋宁死——《常识》读书笔记
(一)
美国独立战争前夜,那个时候美国还不叫美国,叫北美大陆,华盛顿率领的军队遭受英军的重创,士气低落,帐中垂头丧气的华盛顿偶遇一本小册子,几十页的文字给了他极大的勇气和信心,为了北美独立,为了人民自由,华盛顿再次整顿军队,走上战场 ,直到赢得最后的胜利。
这本在独立战争前夕广泛流传的小册子就是潘恩著的《常识》。
整本书从政权的起源和目的说起,评价了英国的政体,抨击了君主制和世袭制,在分析当时北美的整体形势之后,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并附带了北美的实力和能力的诠释。
通看此书后,觉得和常识一点关系都没有,但仔细想想为什么作者会使用这样一个书名,我觉得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潘恩一直在使用自然原理来分析英国政体的弊端以及君主制和世袭制的不合理性,以得出北美反抗英国殖民统治进而独立,获取自由的天然合理性;二是潘恩企图将这一天然合理性的需求作为常识输入北美的人民头脑当中,以成为独立后的传统继续传承。或者潘恩当时没想到那么远,现在看来,如果是,那么他的愿望实现了。
在一开篇,作者就区别了社会与政府两个重要概念,当时英国是个政权国家,而北美大陆尚未建立政权,不算是个国家。这里从两个重要概念的区分之中就暗藏着要将北美和英国独立看待了。
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所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长生的;前者使我们一体同心,从而积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后者制止我们的恶行,从而消极地增进我们的幸福。一个鼓励交往,一个制造差别。前面的一个是奖励者,后面的一个是惩罚者。
作者这样的论述让人清晰了平时极其容易混淆的概念,幸福是社会所追求的,安全是政府所追求的。政权的出现源于人类合作克服困难后产生的某种懈怠,要解决这样的懈怠带来某种德行方面的缺失,就有必要建立起某种形式的统治了。
由于合作的原因,利益捆绑的更紧,这时却摆脱不了空间距离产生的时间差,于是选举产生了。而回过头来看,任何事物越是简单,就越不容易发生絮乱,即使发生絮乱也比较容易纠正,这一点,是潘恩从一项无法推翻的自然原理推论出来的。
当我们还受到任何顽固偏见的束缚的时候,我们也就不能对自己做出公正的判断。一个眷恋娼妓的男子是不配选择或评价妻子的。所以我们应当从自然原理中寻找到统一的,一致的,不可推翻的真理,并以此来判断我们所看到的政体。
(二)
在论述君主政体和世袭制的时候,潘恩更多的是在《圣经》中寻求帮助。那种在北美人基本上都是新教徒的宗教氛围里,《圣经》的文字最容易获得理解与认同。在统一思想的手法上,几十年后的中国同样上演了:康有为为了宣扬维新变法,借古人之手,助今人一臂之力,写下《孔子改制考》。
《圣经》里说人生而平等,所以潘恩利用自然原理,论述到“阳性与阴性是自然做出的差别,善与恶是上苍做出的差别,但是有一类人降生世间,怎么会高出于其余的人之上”。这一点在封建世袭了几千年的中国大地上简直是大逆不道之言,我们信奉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们骨子里认可的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而更直言不讳指出的是,这种世袭制的压迫很好或绝不是致富的手段,往往是财富的后果。这又颠覆了我们普遍的认识。
当我们以过去君主的武功为荣的时候,潘恩再次击碎了这种认识。他说:人们一般认为现今世界上的那一群国王都有光荣的来历,而最可能的实际情况是,如果我们能够扯掉古代隐蔽的掩盖,追溯到他们发迹的根源,我们就会发现,他们的始祖只不过是某一次不逞之徒中的作恶多端的魁首罢了,他那残忍的行径或出名的阴险手段为他赢得了盗匪头领的称号:由于势力的增加和掠夺范围的扩大,他吓到了手无寸铁的善良人民,逼得他们时常贡献财物来换取他们的安全。
看到这里的时候,回想起开篇关于安全是政府目的的论述,不经让人迷惑,这种安全到底指的是政权管辖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还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安全。
而世袭制的弊端,或者不稳定性,甚至可以说愚蠢之处在于继承人素质和年龄的不确定性。当继承人的年龄幼小,或者继承人的素质和能力欠缺时,那么无辜的民众则容易成为玩弄继承人情况下的牺牲品。这种情况,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比比皆是,汉武帝杀钩弋夫人就是担心帝幼母强,母主乱政,吕后便是前车之鉴。
所以在潘恩看来“对于社会,一个普通的诚实人要比从古到今所有加冕的坏蛋更有价值”。注意,这里说的是社会,不是政府,也不是政权。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老罗的语录:如果走进社会,为了生存或是其他什么的理由,你变成了一个恶心的成年人社会中的一员,那你就把这个世界变得恶心了一点点。如果你一生耿直,刚正不阿,没做任何恶心的事情,没有做任何对别人造成伤害的事情,一辈子拼了老命把老婆、孩子、老娘这些身边的人照顾好了,没有成名,没有发财,没有成就伟大的事业,一生正直,最后梗着脖子到了七八十岁死掉了,你这一生是不是没有改变世界?你还是改变世界了,你把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了一点点。因为你,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个好人。
(三)
潘恩还在自然原理的逻辑上推论出英国统治北美的荒谬性。他是从英国人如何扩大自己和世界人民的友谊开始的。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彼此称作街坊;后来跨过几条街了,这位街坊就丢掉了狭窄的观念,称他为同乡;若再走出城镇,那就管他叫同郡人;如果出国了,就扩大到同是英国人,真要是来到了北美或者其他大陆,那就称欧洲人。
如果说北美人就这样算作是英国人的后裔,便要被英国人统治的话,那么英国人的那些国王和多半的贵族则来自于法国,按照这样的自然原理,英国人便是应该被法国统治才合理。
潘恩认为北美需要的是通商,他并不想让北美参与到当时欧洲各国的革命与改革中去,独立并保持中立,和各国通商,才是北美人民真正的利益所在。
当时作为英国殖民地的北美,繁荣昌盛的同时却引来了英国嫉妒,他更直言不讳地说在北美土地上,如果有许多个人的凌乱思想能够被收集起来,它们就往往会构成一种材料,由聪明干练的人来把它变成有用的东西。组织自己的政府,也便是我们自然的权利了。
因为,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是国王。
(四)
《圣经》中的原罪感,让潘恩写到“当我们为后代作打算时,我们应该记住,德行并不是遗传的”。一个国家也会像一个人一样,只有青年时代才是播种良好习惯的季节。
在他看来,北美大陆在宣布独立之前,就好像这样一个人,他老是把某种不愉快的事情一天天拖下去,然而他知道这件事情非办不可,只是不愿意动手,希望它已经得到解决,同时又念念不忘它的必要性。
这与孟子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如出一辙,均是以小见大。更一致的是,这些传承下来的理念正是遵循了这样的规律:凡是以事物的自然进程作为行动指南的人, 是不容易被驳倒的。
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处于从属外国的地位,商业受到限制,立法权力受到束缚,它是永远不能跻于重要地位的。国家如此,人,不也一样么?!
所以,不管是当时的北美,还是如今的个体,独立才是维系和团结我们的唯一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