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看书的时候不可以吃辣条
一直觉得自己跟书的关系就像一对别扭的小情人。得不到一本书的时候总觉得它哪里都好,所以书店总是我阅读效率最高的地方。买回家后还会有一个短暂的蜜月,至于接下来是否再翻起,我的态度总是随缘。
所以房间里总是堆满了书,每本都读过,靠在窗边读,盘腿坐在沙发上读,失眠的晚上躺在床上读,坐在地板上读。但是要读完一本书,总觉得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
我对书的态度也不温柔,有朋友对书特别爱惜,不仅包封面,还不许折叠不许写写画画,哪本书投胎到她手里一定会被宠坏于是就肆无忌惮地颐指气使。书在我这里通常都很惨,因为我对我自己都很不温柔。所以书上写写画画都是经常的事情,还有折页,封面和插画也经常惨遭恶搞。用我朋友的话说就是什么东西到我手上都很可怜。
但假如书有生命,一定会感谢我的。因为我绝对无愧一个优秀的主人。我不会把它们供上神坛就像我面对书读得很多的人也不会肃然起敬一样。因为语言的功能无外乎两点,要么交流要么欺骗。我喜欢优秀又诚实的骗子。比如,如果你要向一个人表白,对TA说:“我喜欢你。”是诚实但不聪明的做法。告诉TA:“知道吗,你的眼睛会发光,我好像看到了一条新的星系。”就很聪明,并且诚实。因为爱情就是在生活这样灰色的波澜起伏的大海中发现了一块新大陆。所以,你大概也看出我会喜欢哪种书了。
因此当然,我不是一个文艺青年。一个标准的文艺青年应该要么喜欢古典画那样克制而浪漫的写作风格,要么喜欢达达主义那样前卫到他们自己都看不懂的艺术。但是我只偏爱张爱玲,像个小市民一样诚实又充满了刻薄的聪明。或者亦舒,在世俗里自作聪明。这是真的,我看她们的书可以整夜不合眼。聪明的人诚实起来总是格外可爱。
所以根据我并不高的智商,我也许也在用一种自作聪明的方式对待我的书。我对它们不好,因为我不崇拜它们,只视它们为同伴。同伴就是用来交流的,所以我读每本书都会在书上写写画画,跟作者聊天。如果有一本书让我开不了口,那一定是这个同伴的精神境界高过于我,那么我就将它放置一旁。过段时间当我觉得自己可以跟它对话了,再捡起来看。我也从不要求自己每隔一段时间就必须看完多少本书,因为看书就像见朋友,没心情聊得自然也不会愉快。聊得吃力还不如不聊天,辛苦结交得的朋友往往丢失得也特别快。
又有一天有朋友来访,绅士严肃,举止翩翩,我拿出汽水零食来招待TA,看见TA因不懂得如何优雅地消受而别扭得不行的吃相一定很有喜感。所以特别喜欢在旅途中读严肃的书,因为这种情况下人往往会因疲惫而懒散,嘲笑作者有些时候故弄玄虚的笔法,末尾再一本正经地告诉TA:“你说的也有道理,我会认真思考的。”——谁让我跟那些我偏爱的作者们一样喜欢自作聪明呢,但是谁又说生活不应该是阳光明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