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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神人含混:写作美学批评(5."美"归位的偏差与人"吃"人)

2019-06-16  本文已影响54人  北岸一苇
评论│神人含混:写作美学批评(5."美"归位的偏差与人"吃"人)

5."美"归位的偏差与人"吃"人

按圣经,人有两个“我”,背后是两个“律”的交战,这是一个近于分裂的张力,这是生命的“苦”毒。但是,圣经也给出了脱离这“苦”毒的出路。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的,神就差谴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马书8:1-4)

这出路是:凡信耶稣是基督(在基督耶稣里),过去的罪就被赎,不再定罪。(约一5:1)不被定罪的,复活之后有"永生。

问题是,如何能信?经上说,信道是从听道而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马书10:17)听道要有人传道,(罗10:14)因此,要有信仰耶稣及福音之心,需要在主日进教会听道。

那么,信道——有信仰之心——人就不犯罪了么?经上这么说: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无法害他。”(约翰一书5:18)“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来的。”(约翰一书5:1)"凡认耶稣为神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

注意,这里的信心,不仅是信有神,而且是信耶稣是基督-神子-受膏者-拯救之主-神。信耶稣是基督的,就不犯罪;犯罪的就未曾信他。这逻辑强调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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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只要人有此信心,就不犯罪,就成为完人——道德完人了么?

问题就在于,人的信仰之心,一方面多是微小的,不如“芥菜种”(路加福音17:6),耶稣常称门徒为“小信的人”(路加福音12:28)。另一方面,人也没有常恒不变的信心。人虽然可听道而信道,但信心本是圣灵借着圣道而赐,圣灵作工有圣灵的自由,“风随意思吹”或译为“灵吹向它想要的地方”(约翰福音3:8)不由人的意志所操控。

所以,人能做的,只能是进教会礼拜,认罪悔改,听道领圣餐。在这不断的聚会中,以求圣灵赐给信心。

因此,按圣经,人的生命真相就在“犯罪——悔改——犯罪——悔改”看似循环的过程中。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当信心增多的时候,犯罪就减少了。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更新、成圣过程。只是,在人的肉身尚存之时,都不能最终成圣,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哥林多前书15:50)

基督徒这种更新成圣,减少犯罪的事实,对他人、社会是有益的;而对自己,不是因为不犯罪、没有犯罪而称义,而是因为信仰之心而被称义——其罪也不被定罪,因此而免除经受地狱之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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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言、逻辑讲,信心——信耶稣是基督——里就暗含着认罪,承认有罪、犯过罪。因为,信耶稣是基督,即意味着信耶稣是救赎之神,赎我罪之神。人若无罪,救赎之理也就落空。凡人有信心就必不犯罪,这话没错,但是,人若自以为信心满满就已经犯了骄傲之罪。

因为"信"意味着信仰、信靠,自以为满就不需要信靠、信仰了,这样信心就失落了。而信心失落之后,按逻辑(事实也是如此),人又必犯罪。因此,约一 5:18说的“必不犯罪”,其目的是告诫信徒遵守神命,效法神彼此相爱、互相免债遮罪,而不是说人可以完全达到因信或因爱而全然不犯罪。

这样看来,圣经中的“人论”,就没有一个靠自己行为称义的、肉身成道的。当然,也没有道德标兵和“四川好人”。因为,在本质上,还是“没有一个义人,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8-10)这就等于说相信救赎之道与承认犯罪是同一的:神的道与人的认罪是同时共存的,有认罪就有犯罪事实。只是,在认罪之时,不一定是犯罪之时。

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是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9-10)

耶稣基督救赎我们的是灵(魂)的永生,而身体却必要死,为什么呢?是因为犯罪而死。这也说明身体一直都在犯罪,都在魔鬼的权势之下,直到肉身之死,撒但才失去权势。

所以经上说,那只能杀身体的,不要怕,要怕那能杀身体又能杀灵魂的。(马太福音10:28)只杀身体的是撒但,而既能杀身体又能杀灵魂的是神。所以,保罗说,把那犯娶继母之罪的教给魔鬼,好叫灵魂得救。(哥林多前书5:5)

评论│神人含混:写作美学批评(5."美"归位的偏差与人"吃"人)

然而,人本主义美学必在这些一个也没有的义人里制造一部分义人。把必朽的肉身竖为模范、标杆、境界。实际上这都是假模范、伪标杆、幻境界。

人本主义美学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缘于他们的审美原理的出了问题。以"时空美学"为例,人本主义对人的道德审美是由好行为"折射"(溯因)其心灵的荣耀之光(所谓胸襟、气象、境界)一一而把这就当作了美的本体(未体、似客体),而没有归给真正的美的本体(实体、客体)。按圣经的启示,这美的本体就是"天上的父"、"众光之父"一一神、上帝。

因为,圣上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又说:"各样的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    雅各书:1:17)人的好行为及其行善能力,就是美的-神的恩赐、赏赐,因此,由这善好行为折射出荣耀、美荣只能"物归原主"、归给"众光之父"。

人本主义看人审美,只能从好行为"折射"到性格、心肠之美,他们看不到是神的"律"在作工,这功当归为神,反而把当归给了人本身一一人的"精神实体"(生命时空)。这人的"精神实体"又是属身体、肉体的,因为,当个体肉体朽坏之后,这精神实体也随之而去一一人本主义会同意在死人身上是没有"精神实体"的。

因此,"时空美学"所谓美本体是不够"美"的,因为不够大不够久不够无限不够永恒。因其属人属肉体性,这"生命时空"的美"本体"只是徒有其名,没有其实;这所谓美本体,经不起哲学的审视,更不用说神学了。

把美本体归为人及人的身体的美学,这种归位错误的后果,是助长人的自义、演义、装神、演神,也就是助长人的撒但式骄傲,因为,撒但就是这样想与神争位而坠落的。在人本主义美学"盅惑"下,世界之人都愿意做"神"演"义"装"上帝",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互相论断、定罪、审判一一这就是人"吃"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鲁迅的《狂人日记》之"吃人"主题是受圣经启示的,这"吃人"包括道德审判和身体消灭。只是,如果鲁迅不信耶稣是基督、不在耶稣基督里,他也必"吃"人。因为,人不吃圣餐,就必"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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