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解读违建房屋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房屋可以强拆吗?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也是不停的在咨询渊博拆迁律师,我们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违建房屋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是合法的,都有可能面临着拆除,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没有没有证件的房屋就是违建,拆迁方更没有资格认定房屋是否是违建,如果只是口头或者简单的告知书就强拆是属于违法行为。
遇到建筑物违反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时,相关工作人员应报管辖内的机关处理,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现场勘查工作人员应2名以上,佩戴相关证件、记录仪和出示相关文件。
管辖内的主管单位,在接到违章建筑上报后应立即进行实地勘查,判定必须拆除的,应该责令当事人限期内拆除,判定没有达到拆除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根据规定补办执照,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照规定申请执照的,主管机关理应拆除。
违建房屋认定标准是什么?
目前从我国法律上来看,对于违建房屋并没有很明确的划定,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公路、园林等相关部门从不同的角度都对违建作出了不同的界限,目前来看这些界限毫无规则,杂乱无章,很多不同领域尝尝混为一体,这也就成为了很多行政机关背离依法原则滥用职权作出损害利益的行为。
回顾征地拆迁,违章建筑也是被当做压低补偿的手段,很多拆迁方不管你是什么原因,不管自己有没有认定违建的资格,有没有申请拆除违建的批文,都是强行拆迁,损害被拆迁人的财产。
抛去因为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违建房屋”外,我们有没有想过其他违建是什么造成的呢?我们了解发现大部分违建房屋多数是民众为了解决居住问题私自建设、扩建,或者邻里之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在承包的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对于这类违建判定主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是在1987年开始实施,在此之前修建的房屋,都不属于违建,城乡规划法是在2008年实施,并且进一步规定了农村房屋的建设必须有规划许可证才可以,也证明我们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或者建设用地的批准,房屋也不属于违建。
可笑的是,工作中的很多执法人员却搞不清违章房屋和违法房屋,为了简单省事,不管是什么都一概而论,什么是违建?“一般是指的没有获得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没有取得建设许可证,就擅自建设,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那么违章建筑主要有哪些?
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就进行新建、扩建的;
农村自建房,在现有宅基地房屋周围加盖的房屋、阳台等;
没有获得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土地上新建、扩建的建筑物;
违法占有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新建的;
没有获得批准私占公共空间的,如:马路、绿化带等新建房屋的;
已经下发拆迁公告后,临时新建、扩建的;
以上是最为常见的违章房屋,那么违章建筑可以被强拆吗?答案是可以的,如果房屋确实属于违建,不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等,对违建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公告,限期让当事人自行拆除,也就是下发限期拆除决定书,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拆除的,也不申请复议诉讼的,行政机关可强制拆除,那么也就代表,被拆迁人只要在6个月以内提起诉讼,就可以阻挡行政拆除,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相关问题,很多违建拆除拆迁方并没有依法根据程序拆除违建,这也就造成了违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