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散文书后感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毒不死的城里人》之我见

2017-03-23  本文已影响249人  冀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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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关注的当当网上看到推荐毕淑敏的一本书《我很重要》,节选了其中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毒不死的城里人》。我看了感觉心里不太舒服,不是作者写的不好,也不是说的事不是事实,是她文章后面的类似黑色幽默的话,“分手的时候,老人很开心地告诉我们,他的一双孙儿女,都考上了大学,以后要成为城里人了。” 想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那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曾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现今在“吃”这个天大的问题上,美德尽失。

读到这里时,心里压抑得很,索性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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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文章中描述,透着农民的质朴和狡黠,如,自己吃的和卖给城里人的分开种,自己吃的绝不打农药上化肥,还是乾隆年间老辈子的种法等,做菜的方法也是简单的,没那么多的调料添加剂。还好奇的问城里人吃着打了药水的菜怎么没毒死呢?城里人吃着“最美味的一餐饭”,听着这样的话,会怎么想,是什么样的感受呢?是愤怒?是无奈?是对人性的拷问? 农民在问,城里人怎么没被毒死呢?但同时又“很开心地”说自己的一双孙儿女,都考上大学,也要成为城里人了。那也就是说自己的孩子也要被毒了?也可以理解说宁可被毒也要成为城里人了?不然怎么会“很开心地”呢!多纠结的心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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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下心来想了想,我觉得这很正常,不必要大惊小怪的。中国的城乡问题是个社会问题,矛盾的社会关系,不是说消失就消失的。曾经的农村包围城市战略取得了胜利,但差异并未改变。因为资源就那么多,教育、医疗、住房、基础设施等等,城市优先完善,城里人先享受。农民面朝黄背朝天,靠天吃饭,城里有的农村就是没有,农民向往城里没有错。我们是农业大国,谁的祖辈不是农民?但农民成为城里人后反过来对农民的各种嫌弃、反感,各种远离、脱离关系,不也比比皆是嘛!城里人吃着农民种的菜、种的粮食,却瞧不起农民,农民也没有因为城里人吃了自己种的粮食而有成就感,拼了命地努力改变命运,为了成为城里人,各种悲喜剧时时都在上演,已经屡见不鲜了。前段时间去苏南著名的百强县级市KS ,原农村的地方也开发的不错了,风景好的不得了,城里人纷至沓来,要买房买地的,而当地农民却卖掉房子,到城里去买房。看上去挺可笑的,但当了一辈子农民的人,现在有钱了,去城里买房,一定要当城里人。这种情结,这种心结,我想是可以理解的,这应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大可不必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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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吃”这个天大的问题 。非常不巧的是,本人是化学工程师,还是做过多年农药研发的工程师。常常还和小辈们炫耀自己当年如何到田间做试验的经历,收集番茄叶霉病病叶、观察黄瓜霜霉病、细菌性角斑病的情况,还是到地里去抓菜青虫,来做杀虫剂的试验等等,与试验田的农民交流我们研发的药品的药效,有什么问题需要改进,可以说当年的我是敬业的,感觉自己的工作是有意义的,能够帮助农民抵御作物病虫害的干扰获得丰收,有很强的成就感。因为我曾多次目睹有的农民,因为黄瓜霜霉病没及时打药,全部落架,颗粒无收时的泪水,看到因番茄花叶病毒病使番茄果畸形,大量减产,损失惨重时的一脸愁容。农民只有土地,丰收才是一年祈盼。当然,像毕淑敏文中说的现像我也是遇到过的,也在试验结束时,带些农民种来自己吃的蔬菜回家。

是不是有些讽刺?

我还是觉得这很正常,不必大惊小怪的。现在大家都知道,科学是好的,是正确的。但科学的被广泛接受、认知需要多长时间?不用列举了,已经是常识性的东西了。化学物质可杀死植物病虫害,能够提高产量,这是不争的事实。“科学”用药的“风险”是可接受的,这已是被证实、验证的了。农作物被病虫害侵袭,必需使用农药及科学的方法加以防治,就如同人生病了要吃药打针一样的道理。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也不必惊荒失措,谈“虎”色变。关键是“科学”的“合理”的“正确”的使用农药。其一是生产商,要研发低毒低残留用量低更高效的农药,这里面的技术问题在此不深谈,其二是农民按要求施药,我在田间试验中发现农民有“恨病”的心理,药品说明书说稀释1000倍,他可以用到800倍甚至500倍,扩大使用剂量,要求的两次喷药间隔15天,他缩短到7天,增加使用频次,要求采摘前一周内不得使用,他可能在采摘前一天还是喷药,等等。这一系列的动作,使作物上的农药来不及降解,就流到菜市场,到了你的餐桌上了。这过度使用农药是高残留的重要因素,就像人去医院看病,明明是小病,医生又让你挂水,又开一堆内服药,病人不懂,为了快好起来,不也一股脑儿照单全收了?其实我们身体里残留的何止农药呢,被毒的又岂止城里人呢!这就要说其三了,监管的问题,据我所知,农药残留是有国家标准的,生产商达不到限量标准值是不能登记的,没有获得登记证是不能生产和销售的,在大型农贸市场和种植基地,上市之前是有监管部门对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的,不达标不能上市。相关法规都是有的,国家的监控机制也是有的,但执行的如何就不好说了。想必漏洞还是存在的,有意无意违反“科学”的人、违背“良知”的人、钻法律空子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即便是这样,我们是不是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能因为一个个案“一叶障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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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说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这句话确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但是不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我不敢肯定。现今,美德尽失的何止这一点呢?我倒是觉得“法”更能圈住己之“欲”,通俗点说就是犯罪成本太低,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才会使“欲”不断膨胀。人们对法没有敬畏之心,这才是可怕的!也是症结所在!“德”是内在的,个体的,约束的是自身,“法”是公众的,约束所有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太平,德愈昌乐!

所以我认为,与其说“毒不死的城里人”这样惊悚的话题,不如反思一下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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