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篇两性情感婚育杂谈

离婚冷静期或许没有那么不好?

2020-05-29  本文已影响0人  西北一只安夏

      沏杯茶,我们今天唠一唠争议比较大的新通过的《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之前,我希望大家保持冷静,各抒己见罢了,没必要人身攻击。

        如果昨天你问我,对于“离婚冷静期”有什么看法,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觉得没必要。就像微博上大部分的评论一样,我也觉得:想要离婚的人不需要这个冷静期,那是一刻也不想等的想要自由。如果为了降低离婚率而设置这个期限,反而会使得结婚变得考虑更多,甚至可能会影响结婚率。

        好嘛,大家都不结婚了,自然社会离婚率就不存在降低了。当然,这大部分是女性所言。不要说我存在歧视,我本身就是女性,但我只觉得在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中,性别只是会导致看问题的角度、方式、利益代表不同,但我并非强迫你接受我的某些观点,如果是讨论,我反而喜欢“百家争鸣”。

        而我之所以提出这个角度偏向于女性,是想要说明,社会上的的确确存在很多不利于女性平等地位的现象,而随着女性普遍教育有所提高的大背景下,追求平等非常正常且具有必要性。社会不是某一个工种、某一个领域、更不是某一个性别可以主宰的,所以存在三百六十行,男性和女性。那么在这个背景下,出台的“离婚冷静期”似乎的确对于看似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很不利,尤其是当体力更胜一筹的男性出现家暴、出轨、赌博等行为时,女性可能更加难以逃脱,大家都非常担心这种情况该怎么自保,这个期限的设置是否会让本就处于痛苦中的女性更加绝望?有解释称:以上这些行为不受离婚冷静期的约束,女性自然可以拒绝这个期限,有关部门可以予以批准,但确实协议离婚有很大几率会演变成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是需要诉讼费和代理律师费用的,如此一来,是否简单问题复杂化?当然,这些只是融合了许多网友和权威发布的新闻进行的总结和提问,具体如何操作毕竟还需要等到2021年才能看到。

      为什么说前几天我的想法呢,因为我相信,读到这篇文章的你,应该也存有一点和我大概相似的想法,而今天,我的想法有了改变。

        起床第一件事,刷微博,看见“离婚冷静期”被载入《民法典》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事,评论区和带有这个话题的微博中大多都是非常气愤的态度,其中也不乏一些大V。人的情绪是很容易传染的,尤其当我已经对离婚冷静期存有不乐意的时候,我觉得大家说的好对,“那我就不结婚了”是我特别心酸又不得不认同的一句话,不论是对爱情失望还是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生活,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认为结婚是必须的,也自然对结婚没多大兴趣,倘若设置了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可能更难,而结婚也会变得深思熟虑,选择不结婚的人可能会有所增加。于是,我溺于这种思想中,我开始觉得,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为什么这个建议还是通过了呢……相信看到这里的你,应该是与我有话可聊或者有过相似经历的有缘人,但是我们也该反思,为什么总是被“大多数”所障目。这些看起来很可怕的东西我实在不愿意太过严重的称之为“民愤”,但我怕它会成为一个隐患。

        “我觉得最近自己好像有点挺严重的‘女权’思想,我的生活好像被影响到了。你能说说你对‘离婚冷静期’的看法吗?对于他们提到邓颖超先辈对于离婚自由的言论你有什么看法呢?”我向友求教。

      “其实不用担心女生的家庭地位,在大多数情况下,女生在婚姻中的地位挺高的。时代不同了,而且现在社会离婚率确实太高了,感觉这个离婚冷静期是个给它‘降温’的过程,让大家结婚前更能好好考虑这个事情,要不要结婚。”

        平复了激动的心情,我突然茅塞顿开,结婚冷静期可以通过这个达到,而且在社会中,目前的问题更加突出,那么解决问题自然不能放着现在的不管而去考虑很多后来的事情,就像当时计划生育也没想过后来会生育率很低,可是当时它的确是不得不提的政策,未来的事情只能尽可能的未雨绸缪,而不能束手束脚。

        (以上仅代表个人看法,如果不一致,希望您可以保持社交礼貌,不要试图改变谁。如果我说的引据有误,也欢迎大家提出来,浅薄无知希望没有误导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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