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到今天的叙事诗

2021-10-05  本文已影响0人  杨柳依依簡

读后摘:

在形式上,对叙事性和自由体的偏重拓展了诗歌文本的容量。

如果说,二三十年代的“新月派”和“现代派”诗人更关注诗歌的抒情性,那么四十年代沦限区的诗歌观念已开始强调叙事性:“现代诗除了中心思想以外有时一个动人的故事也是必要的。诗歌已经是和小说戏剧一样的有情节的变化。”

这种对故事性的兴趣其实在卞之琳尝试诗歌的“戏剧性处境”那里已经显露了萌芽,但卞之琳创作中抒情短诗的结构以及刻意于“意境”的倾向限制了叙事因素的进一步发展。

到了40年代沦限区,诗剧以及叙事诗已经构成了史诗创作中的核心形式。毕基初的《幸福的灯》、山丁的《拓荒者》、吴兴华的《北辕适楚,或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劝告》等篇,都在叙事的框架内引入了长篇累牍的独白或对话体台词。

在体式上,沦限区诗人们则坚信“用现代语言和自然音节可以写长的叙事诗”,由此带来了自由体诗继《女神》之后的再度兴盛。

由闻一多主倡的格律体的桎梏经由30年代“现代派”,在沦限区诗坛被更进一步地打破了,自由体诗型以及自然音节成为诗人们更习于采用的形式,从而扩大了诗歌在形式上的容量。在诗坛上动辄出现数百行甚至上千行的长诗是令人感到习以为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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