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社会中的官员

2018-08-26  本文已影响0人  长空浩荡

在中国的历史上,“腐败”与“反腐”从来都是封建王朝的政治手段。在以儒文化为基础的人治结构中,官员之间的制衡恰恰是“你腐败、我放心”,你能授我以柄,那就形成了政治制约的“投名状”。

发现了你的软肋,我才可以任用你,因为这样你才必须效忠与我,形成生死同盟。有的则是为了消除帝王对自己的提防,故意自毁名声、假作平庸,以求自保。如曾国荃、蔡锷等。

在人治的政治环境中,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他的上级而非民众,所以他只需要对上负责,“忠君”意识成为主流。由于缺乏合法性和制度的保证,个人的兴衰荣辱,也都系于政治帮派之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中国,这些寄生于政治帮派之上的官员,每天处于极度的焦虑之中。

(本文摘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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