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上海法院对于疫情期间的案件,会如何判决?(一)
重磅! 上海法院对于疫情期间的案件,会如何判决?(一)
原创 戴海龙 戴海龙律师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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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笔者依据上海高院研究室公布的《上海高院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的精神,提炼核心,浓缩成本期《重磅! 上海法院对于疫情期间的案件,会如何判决?》。
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
如果因为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因为疫情导致合同当事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新冠肺炎疫情就会被认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遭遇不可抗力,合同责任该如何处理?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17条)
新冠肺炎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个案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对合同履行、合同目的实现或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实际影响来确定。
合同履行地或者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有没有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有,就以此时间来确定不可抗力的起始时间。没有,可以依据上海市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不可抗力的起始时间。
买卖合同出卖人受疫情影响迟延发货,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1、金钱给付义务(付款)。
要看疫情防控措施对义务履行的影响,不能简单一刀切。
如果是付款(金钱给付义务),疫情防控措施不会对此产生影响,该怎么履行就怎么履行。但是,金融市场延期开市比较特殊,不能以疫情防控措施免责。
2、非金钱债务的履行。
货物买卖的出卖人因疫情防控迟延复工、被采取隔离措施、国家征用等,无法正常履行交货义务,可以以不可抗力为由,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或者要求延期履行。
商铺(商业用房)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
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承租人因房屋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使用,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法院一般会支持。
2、承租人没有因疫情而无法占有使用房屋,仅仅因为疫情期间客流减少,造成承租人营业收益受影响,法院一般不支持承租人免租的请求。如果承租人营收受到重大减损,法院会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租金,但不会全部免除。
住宅(居住房屋)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
答:建议协商解决。
1、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合同约定的租期、履行方式、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疫情影响程度等综合考量,按公平原则处理。
2、如果出租人限制承租人进入房屋,或者承租人因为承租房屋地戴管控无法使用房屋,法院一般会支持减免租金的请求。
3、如果疫情不影响承租人居住使用房屋,承租人也没有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减免租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