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120年》 | 连载017 | 忽悠界的三朵奇葩
忽悠界的三朵奇葩
清末民国时期是个谎言忽悠横行的年代,
骗子招摇撞骗毫不收敛,
并且越是牛皮吹的大、越是不要脸没有底线的忽悠大神,
越是有人膜。
本大叔总结了这期间谎言之集大成者凡三人,
取名“悠悠界的三朵奇葩”,
洪火秀就属于这三朵奇葩之一,
后面的两朵奇葩也都是大大的名人,
后面会陆续登场,
这里谜底先不揭开。
看春晚的都知道:
本山大爷靠着自己的一张嘴,成功把范大爷忽悠瘸了,
然后得到了啥呢?
几十块钱+手表+自行车。
本山大爷沾沾自喜:给自己挂了个招牌“忽悠大佬”。
说实话就这忽悠水平,就这忽悠成果,
本山大爷和真正的“忽悠大神”差好几条大街。
我们再来看看真正忽悠大神是咋忽悠的:
先看大圣:
当时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
但是四分之一炷香之后,
那把剑的女主人将会彻底地爱上我,
因为我决定说一个谎话。
虽然本人生平说过无数的谎话,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我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
我希望是一万年。
再看学渣洪火秀:
当时我距离考上进士的距离还有十万八千里,
但是在六分之一个世纪之后,
全天下的劳苦百姓都将会彻底地爱上我,
因为我决定说一个谎话。
虽然本人生平说过无数的谎话,
但是这一个我认为是最完美的……
曾经有一次天父站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我失去后才后悔莫及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天父能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
我会对那天的爷火华说五个字:你是我亲爹。
如果非要在这份父子关系上加一个期限,
我希望是一万年。
星爷撒了个谎,赢得美人青睐;
火秀做了个梦,打下半壁江山。
一个抱美人。
一个爱江山。
这才是真正忽悠界“大神”的水平。
注:以上内容不是段子,都是史实,不服的大叔直接晒出处。
洪火秀在“天父”究竟是不是他亲爹这个问题上是实实在在说了谎的,
并且为了圆谎,他还授意大家比较熟悉的洪仁玕把这个谎言写到教科书上,
并且列为了必须“背诵”的必考范围。
洪火秀的谎言撒的比较巧妙,
所以迷惑了一部分人,
他的谎言是怎么说的呢?
大家都知道洪火秀是1836年拿到《劝世良言》的,
他在1837年第三次落第之后就发疯了,就做了一个梦:
梦的内容我们前面已经讲过,其实梦是洪火秀瞎编的,
他最想要表达的观点就是那五个字:
“你是我亲爹”----天父爷火华是他亲爹。
其实逻辑很清楚:
洪火秀看了《劝世良言》,
于是知道了上帝爷火华这么号人物,
于是就忽悠别人,
说自己做了个梦,梦见了上帝。
逻辑就是:先看的书,再做的梦。
但是如果这么平铺直述的说下来,
那么大家就都知道你是忽悠人的。
于是洪火秀就“决定撒个谎”:
“我是先做的梦,后看的书”。
“做梦”和“看书”这两件事情一调换顺序,
效果马上就不一样了。
这两件事情是一个“背书”和“被背书”的关系:
《劝世良言》上说有个上帝叫爷火华,然后他法力无边,能拯救世人......
然后果然有一个叫洪火秀的小伙子做梦梦见爷火华了,那么说明什么?
说明“书上写的都是真的”。
按照这个逻辑,就是洪火秀做的“梦”,
是在给《劝世良言》背书:
书山写的都是真的。
但是一旦“做梦”和“看书”的时间反过来,
逻辑就变了:
有个小伙子洪火秀做了个梦,
梦里见到了一个自称天父爷火华的人,
说这个小子是他的亲儿子,
是上天派下来拯救世人的,
是真命天子......
后来呢?
果然发现了一本叫《劝世良言》的书,
书上写的内容和小伙子说的一模一样:
确实是有天父爷火华,确实他能拯救世人,
确实是真命天子。
这说明什么?
说明“小伙子说的都是真的”。
这就变成《劝世良言》的出现是在给洪火秀做的“梦”背书:
小伙子说的都是真的。
这个忽悠的套路,不是洪火秀发明的。
元末明初那段时间的白莲教起义,用的也是这样的办法:
先宣传一个口号:“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等这个口号传的路人皆知的时候,
两个小伙子就自己动手雕了一个大石头人,
丢在河道里头,并且很“偶然”的让大家把这个石头人给挖了出来,
这个石头人就是个道具,
其作用就和那本《劝世良言》一样,
是为“挑动黄河天下反”背书的,
大家一看果然有这么个石头人,“真灵验了”。
于是就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于是就真的“反他娘的”,
最终推翻了暴元的统治。
洪火秀只是把别人的东西活学活用了一下而已。
并且在此之后,洪火秀还会再把这个老梗反复使用。
都是套路啊。
说多了都是泪:古往今来,有多少被这个套路忽悠瘸的范大爷啊。
1837年洪火秀装疯卖傻一段时间之后,
发觉也没人关心没人理,
就自己恢复正常了。
他做的这个梦,
就相当于给后来的创业埋下的伏笔。
这次发疯,给洪火秀留下了四个非常重要的遗产:
第一个遗产:神经病后遗症。
到了太平天国后期,这个症状越发明显。
我发誓我说这个结论的时候我是认真的,等到了后期我们再具体说说洪火秀的这个病。
第二个遗产:给了自己一个封号“天王大道君王全”。
本来他自己偷偷写下来贴在床边上,想让别人“偶然”发现这个纸条,好给自己的“梦”背书。
但是很不幸没有得逞:别人甩都不甩他。
于是只好自己动手,把这个纸条贴在自己房间的门上,类似于现在公司里贴的“总经理室”。
他想:这样你们总能看到了吧。
不过还是很不幸:依然没有人甩他。
只能作罢。
第三个遗产:改了名字。
之前叫洪火秀,后来就改为了洪秀全。
为生要这么改呢?
仔细审视这两个名字你就会发现:其实就改了一个字,火字改为了全字。
火不能用,因为要“避讳”:
天父的名字叫“爷火华”,用这三个字就是犯忌讳,
后来太平天国立国之后,
爷火华这三个字就是前三个必须避讳的文字,
一般人用了是要杀头的。
因为要避天父的讳,
所以洪秀全把“火”字去掉了,
加了个“全”字。
这个“全”字很有讲究:
以前写文字,是竖着写的,
如果你把全竖着看,
其实就是“人王”两个字。
再结合前面的秀字,
秀可以拆分为“禾乃”,
附会一下就成了“我乃”两字。
连起来就是“我乃人王”。
这样即避了天父的讳,
又用藏头字的形势,
自我YY了一把:
I'M THE KING OF THE WORLD啊,
我是人类之王啊。。
牛不牛?
第四个遗产:一剑一印一果。
剑是斩妖剑:后来洪秀全真去铁匠铺打了两把,
还刻上了“斩妖”两个字,不过很不幸在去广西的路上被土匪给抢走了。
另外一把遗失了,如果现在能找到这两把剑,
那肯定值老钱了。
毕竟是绝版的2把“日月神剑”。
印就是天王的大印。果子应该被洪秀全吃了,后来就没有再出现过,具体是什么果谁也不知道。除了这四个遗产之外,洪秀全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就这么收场了,啥也没留下。
附带说一句:
近代还有很多烟酒学者砖家叫兽为了某些目的,
一味的膜洪秀全,非要把他抬到历史的“革命先行者”之地位,
“农民战争先驱”之高度,
为此不惜各种美化各种牵强附会甚至各种胡说八道,
非要把洪秀全的那个梦说的天花乱坠,
也是日了狗了。
大叔就说一句:你高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