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事之后……

2024-04-08  本文已影响0人  老绵羊七夕

一个满是血的男子,从火辣辣的疼痛和迷糊迷糊中醒来。他明白自己出了车祸。四周没有路,只有树,从车窗外的残枝败叶来看,很明显,车子是从山路上飞下来的。

他试着移动身体,但腿却被变形的车身夹住了,他怎么也移不动。使尽力气,希望那条腿能往外挪一下,但用力越大,流血越多,不想因流血而死,只能暂时放弃。

从移动着后视镜看过来,他才发现自己

满脸是血,血从头发里流出来,鼻子和两颊到处都是划伤,一只眼睛又红又肿,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他惊呆了。

再向四周口环顾,车后排座位上有一个男人,同样血肉模糊,他仰躺着,已经死了。

他疑惑地看着这位死者,确信自己并不认识他。

他再一次移动自己的身体,上半身可以动,他按了按喇叭,却毫无反应,车上很多零件已经被摧毁。

向外望去,离车子不远的地方也躺着一具尸体。

他试图拿到一些可用的东西,无意间发现地面上有一个圆形的物体,伸手去够却够不着,除了移动上半身躯干和两条手臂,臀部以下根本动弹不得。

他扯下档位杆想将那个小物件拿到手,无奈还是勾不到,气极败坏之后,他也只好放弃这个计划。

接下来,他选择撬开副驾驶的储物箱,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手电筒。

转眼天黑了,他尝试着打开了车子的电台,空中传来一阵歌声,在如此痛苦绝望的情况之下,能听到音乐,这让他瞬间获得了一丝安慰。

过了一会儿,天空开始下雨,温度降低后变得奇冷无比。他想为自己取点暖,便反转身去扯过后排男人的尸体,从他身上剥下外套,自己穿了上去。

天亮以后,他在死去男人的口袋里摸到了钱包,看到驾驶证后,得知这个男人名叫乔治。但他此刻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他猜测,这人可能就是自己的朋友。

又到了晚上。这真是一种煎熬,他坐在那个固定的位置上始终动弹不得,彼时又冷又饿又怕,车窗外面似乎有动静,他惊恐地打开手电筒,想确认那是什么在弄出声响,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不知为何这般顽强,又一次熬来了第二天的曙光。他还不想死,他想活下去。他拿到一块镜子碎片,并用它在车子身上刻了几个字,可当他准备刻下自己名字时,却停了下来,因为,他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他位靠背上靠了靠,又通过后视镜看了看自己,是的,他已经失忆了,完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不过,他在此时重又燃起捡起地上那个圆形小物体的欲望。但当他再次伸手过去试探之时,却摸出了一把手枪。

手枪对于他也是完全陌生的,他一脸困惑地看着手枪。不过鉴于眼下环境险恶,留着它或许能够派上用场。

恐慌和疲惫再次向他袭击过来以后,他又靠着车窗睡了一会儿。

当他睁开眼睛时,却发现远处有一个女人。她背着一个背包,穿着蓝色的夹克和牛仔裤,她的样子似曾相识。他马上向她发出求救声,女人听到以后,向他走了过来。

女人靠近以后,他惊愕之余伸出手来捧住了她的脸,哆嗦着说了一句:

“好暖!”

女人也没有推搡,她将水递给他。他接过她曾喝过的水咕噜咕噜一口饮尽。女人又将自己的干粮拿出来,他狼吞虎咽吃了几口以后,沮丧地哭了起来。

女人安抚他,教他不用担心,她会救他从这儿出去。

但这一切,只是他在悲伤绝望中做出的一场梦而已。

他醒来发现这只不过一场梦,但至少还有生的希望,于是强打精神,准备等待下一个时机。

夜晚总是接二连三地到来,这又是另一个不眠的恐怖之夜。荒山野岭的地方,总有意想不到的东西出没。果然,在黑暗隐约中,有一头野兽跑了过来,它正在吃那具躺在草地上的尸体。他大叫道让那个坏东西走开,但毫无效果,他只得冲那个方向鸣了一枪,虽然没有打中,但总算将野兽吓跑了。

得以片刻的安宁。

等到疲惫感袭击而来,他阖上眼睛之时,仿佛又看到之前的那个女人再一次来到他身旁。她就坐在驾驶室的位置上,身子向后微靠,她也睡着了。

可当他把头转过去想看个究竟之时,一切又决绝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意识到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天亮了,饥饿的他看到车的前台上爬过一只蚂蚁,他伸手捏住它放进了嘴里。紧跟着又飞来一只蚊子,蚊子想吸取他脸上的血,这刺激了他的情绪,他抓狂地用身体撞击着车门,咆哮着:

“让我从这个鬼地方出去!”

他使尽平生之力猛烈地撞着车门,没有撞开,他又捡起挡位杆使劲地撬门,终于车门被打开了。他的上半身倾倒在车门之外,这样上半部身体可以长长地抻开,由于惯性的作用, 被卡住的腿这时也被拉扯了出来。

但这种生不如死的疼痛使他差点晕厥了过去。

朦胧之间,他看到一条狗立在他前方,这时,天空似乎也响过飞机划过长空的声音。

他企图站起来,嘴里不断说着呓语“我在这里,我在这里”,结果,他没有扛住压力,昏死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醒来。当他艰难地挺起身子,发现自己的腿从膝盖下方的位置几乎被切断了,那里皮开肉绽,甚至已经腐烂溃脓。

他挣扎着又挨到车身旁边,一番摸索,又在座位的下面摸到了一个证件,那上面标注着“雷蒙德普拉兹”的名字,可这又会是谁呢?

他一头雾水。

却不料,一个声音回应了他,那正是在他幻觉里出现过的女人。她就坐在驾驶座位上,说了一句:

“他就是你。”

深感疑惑,对这个名字,他毫无概念。

眼下,还是要先拯救自己。他扯断了车上的安全带,又从身边摸来两根树枝,将树枝绑在腿两边,又用安全带固定起来。

车上的电路系统还可以用,他打开电台广播,听到一则新闻:

就在不久以前,市区内发生一起抢劫案,目前三名嫌疑犯还在逃亡之中,他们的名字分别是乔治、斯特普尔顿和雷蒙德·普拉兹。

通过新闻播报他得知,嫌犯中的一人开枪打死了一名银行工作人员。

听到这些,他沮丧地以为自己就是三人中的雷蒙德,为了验证情况,他爬到后备箱,发现那里果然有大量的现金钞票。

但尽管如此,对抢劫一事,他依然想不起任何细节。

沉默良久,他还是准备重新寻找生路。他想往地面的高处爬,期望能从高地域的位置找到出口。刚爬出没多远,便看到那具躺在地上的尸体。那晚被野兽啃食了之后,已经血肉模糊,部分肢体已经残缺,这使他感到崩溃。

正在他继续前行之时,一个形迹可疑的黑人男子向车子方向靠近过来,他开了后备箱的盖子,然后拿起钞票一叠一叠塞进自己包包里。

看到有活人在这里,他仿佛看到希望。他慌忙地向黑人求救,但黑人却见死不救,等到他的钱捡了个够,便头也不回地逃走了。

无助、失望统统袭击过来,他只得又返回到车子这里。当他看到那些钱时,脑子里又有一个画面一闪而过:曾数次出现在他幻觉里的女人,这次依然历历在目。她的脸始终似曾相识。

冥冥之中,这女人似乎都跟这钱有关系。

如今,这么多钱留在自己身边又有何益?

他不如用它们来作生火的引子。钞票生出火光之后,树枝才更容易点燃。熊熊大火让他感受到一丝温暖,他不再那么冷也不再那样的恐慌。这时,他慢悠悠地将从车上捡来的那个物件打开,原来是一颗薄荷糖。他剥开糖纸,将糖丸放入嘴里,一尝到那股奇怪的味道,他便自嘲地笑了起来。

他想起来了,自己原先最讨厌吃薄荷糖,而如今,却不得不苦涩地将其吞下。

狗仿佛通人性一般,就趴在他对面的地上,温顺地看着他,他继续向狗唠叨:

“我小时候也曾养过一条狗。”

正说着之时,幻觉中的女子再次出现在他眼前,而这次的景象更是令人惊诧莫名,原来,他正举起手枪向女人射击。

他将这个画面与先前广播里听到的抢劫案关联起来,然后,他作出推断,是自己开枪打死了那位银行职员。

正在他沉思的时候,忽听到不远处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头美洲狮。

他吓得赶紧躲进灌木丛里,却见狮子正大堂皇地来到车子旁边,然后,大摇大摆地将车子里的尸体叨走了。

再次躲过一劫之后,他还是决定第二天天一亮便离开这里。

在他艰难地往地上爬行之时,他发现地上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脚印,猜测这就是那个黑人男子留下的,于是,他便顺着这个足迹爬过去。一段路程之后,他看到地上有一个包裹,等他打开包裹一看,很开心地发现里面有一些药物抗生素和一块牛肉干。

这些正是他用得上的,抗生素可防止腿上的伤口继续化脓,而肉干又可以充饥。

他拿到这些东西后,干巴巴地便将这药丸吞进了肚子,随后,他如饥似渴地啃起了牛肉干。

可就在他啃牛肉干时,那只狗一直紧盯着他不放,它那小眼神里满是讨好与渴求。荒山野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赖,幸得还有一个小生灵一直跟随自己,又怎么忍心将其置之度外?他将那本身很少的肉干扯下一小块,喂进狗的嘴里。

这样一招出击之后,一人一狗也更加亲密了。

就在隔包包不远的地方,他又发现了一个洞口,他想爬进去看个究竟。通过手电筒的照射,他又意外地在地上捡到了一部手机。打开手机一看,却没有信号。

正当他左右摆弄手机之时,又闻到一阵奇怪的味道,他举起手电筒往里面探明,看到洞深处有一些白骨,随着手电筒的白光一扫而过,一个肢体不全的尸体躺在地上,他的下半身不见了,但他的眼睛还大睁着,死状很惨。

他认出来,那正是拿钱的黑人男子。

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那头狮子的老巢,而黑人男子也恰恰成了狮子的盘中餐,那么眼下之计,是赶紧从这个危险的地方撤离。

拼尽力气往外爬,不久,来到一条河边,狗也一直虔诚地跟在他身后。

当他气喘吁吁地准备稍作歇息之时,看到河对面又站着那位女子,她淡定地看着他,似乎一直在等着他,又似乎是有话要跟他说。

他很想爬到河对面去跟她会面,无奈两人之间隔着这一条河,而且,他腿脚不灵,但为了脱离险境找到新的生机,他还是冒着风险跳进了河里,他手里一直攥着那部手机。

哪怕他的身体整个地泡在水里,但依然将手机高高举起,他要保护好这个手机,期望在关键时刻,它能给自己带来好运。

虽然河水不急,河水也不是特别深,但因为他身负重伤,又没有补充食物能量,身体非常虚弱,而且冰冷的河水浸透在身上,叫人痛苦难捱。所以,他刚探进河里没多久,便被水流冲撞到了不同的方向。

他已经无力抵抗,只得随波逐流。

好不容易放逐到一处平静的水面,他慢慢游上岸来。

他又冷又累地瘫倒在岸边,不久,又迎来孤独漫长、漆黑无尽的夜晚。

偏偏祸不单行,这个时候,天又下起了雨。他没法躺在原地,只得寻地方避雨。他找到一块大石头,躲在下面避雨。忽然间,前方有人扫射着手电筒的光,向他这个方向走来。先前那个女人,此刻正浑身湿漉漉地走在队伍的前面。

这一刻,他仍然以为自己就是那位抢劫银行的嫌疑犯雷蒙德,而打着电筒来寻踪的是警察,女人,正是引路者。

感觉自己即将走投无路,他向着光影大声呼嚎:

“来吧,来抓我吧,我才不在乎!”

是的,比起在这种绝境中与死神较量,还不如被带到警局去感受一下人性的温良,哪怕最后得到的是法律的制裁,也比在这个鬼地方苦苦挣扎着等死强。

他以为他们会靠近,然后将自己铐走,却不料,一切只不过是另一场幻觉。

天亮以后,他还在昏睡中,狗过来将他唤醒,狗是在提醒他必须要继续赶路。他也明白,如若不是继续寻找生路,那么,他一定会困死在这里。

可是,爬了一段路程以后,他再一次崩溃地发现,他回到了汽车失事的老地方。

他烂泥一样瘫在地上,想要呼嚎却喊不出声来。这时,女人又出现在他跟前。他以为是死去的人阴魂不散,一直缠住他只为复仇,气急败坏之下,他将女人拌倒压坐在地上,并且用手使劲掐女人的脖子,女人顽强抵抗,他拿出手枪对着她的脑袋开了一枪。

摆脱了女人之后,他决定往高处爬。

也不知爬了多久,忽然看到前面有一堆树桩。既然有被砍伐过的痕迹,说明这块地方时常有人出没,也就意味着这儿离外面的道路不远,他重又燃起信心。

他撑着仅剩的力气继续往前爬,但由于长时间没有摄取食物又加之旧伤不退,他根本没有攀爬的力气,不一会儿,又晕倒了。

但狗一直在吠着,似乎在警示他千万不能放弃。

他艰难地睁开眼睛,环顾四周之后,发现不远处有一个路标,他知道爬过路标外面一定有公路,所以他再次振奋精神,继续往前行进。

眼见公路在即,突然从道路的树丛里蹿出那只美洲狮,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想要摆脱这只野兽,于是加速往道路上爬,他连爬带滚刚好一下摔在马路边,回头一看,却惊喜地发现狮子并没有跟踪过来。

不过,他刚好摔倒的地方,有一个什么东西硌了他一下。他再扭过头,惊恐地发现,那是一具尸体。

他在尸体身上一番摸索,从他的钱包里找到驾驶证,那上面不仅有头像还有证件主人的名字,这个人的名字叫雷蒙德。

他赶紧从身上掏出从车上捡起来的那个雷蒙德的证件,确定这两个证件均属于眼前这位已经死去的男人,那么也就代表,他不是雷蒙德。

突然,他清醒了过来,他想起了失事前发生的一切。

那一天,他和女友一起上街。女友,也正是屡次在他幻觉里出现过的女人。他去商店买东西,女友则在外面公园的长凳上等待。

商店隔壁就是银行。

他买好东西从商店走出来,刚好遇上抢完银行出来的三个劫匪,四个男人撞了个正着,劫匪顺手抓住了他,把他押上车充当了人质。

当车行至山路时,他很机警地系上了安全带,然后,在一个转弯处,趁劫匪不注意,他抢了司机的方向盘,汽车在山路上急转弯后失控坠落山林。

却不料,他在这起重大事故中活了下来,想必那三具他看到的尸体,正是那三个劫匪,或许,这是天意。

正当他仰天叹息之时,狡猾的美洲狮又嗅着活人身上的气息跟了过来,它就在他身后准备发动攻击,他非常敏捷地将身边的尸体推了过去。

狮子叼起尸体走了,他也暂时获得了安全。

这时,他摸出那部手机。经过重重磨难,他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这部手机,在风干之后,又到了开阔的地方,他惊喜地发现手机有了信号。

他将电话拨出去以后,没过多久,救护人员赶到了这里。

救护人员为他披上毯子,将他搀上车,他想起后面还有一只狗,救护者下去找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其他的生物。

在确认自己得救之后,他重又理清了思路:车上的尸体是乔治,山林里的尸体是斯特普尔顿,刚才路边的那一位是雷蒙德,而他本人,却是一名无辜受害者。

失事以后,突然冒出来偷钱的黑人男子是一个真实存在,女人和狗都只是他的幻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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