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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2018-10-19  本文已影响37人  冬藏青
如花的年纪,却交给了风月

《亲爱的三毛》中有这么一句话:

抗命不可能,顺命太轻闲,遵命得认真,唯有乐命,乐命最是自由自在。”

乐命最是自由自在,快乐的享受生命,享受生活。

“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就是“自由”,也可以说随心随性,快乐就是自由。

自由这个东西,说近,近在咫尺,说远,远在天边。那需要自己做决定,生存和理想有时候就是你死我活的对立,虽然也有合并的先例,但那并没有想象的轻松加愉快,你需要付出比常人十倍的努力甚至更多,而人往往在机会面前无动于衷,却又在失去以后追悔莫及。然后又要付出比十倍更多的努力,去争取所谓的自由,所以往往会以失败收场,虽然有些哀兵必败的意味,实施起来总不那么尽人愿。

在没有能力掌控自己生活的情况下,还不算一个“自由民”。如今又能有多少“自由民”呢?“自由”本就是稀缺物种,万里挑一的孤傲货色,想得到可想而知要付出多少成本,好在年轻,还有的拼。

“自由”所剩无多,只能算得上奢侈品。个体意义上的自由早已不是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自由人”,经济基础的好坏是当今社会上的主流,也是衡量一个人独不独立的标准。经济上的完全独立,决定了在世界上、人类群体中的相对独立。

“资本主义”的残留势力成为了“自由民”,他们在操控经济的同时,就已经胜了,跻身于世界金融,只需要保持平稳,就可以生活无忧。香槟浸泡的party,阳光下的沙滩,眼前的活色生香,和身边阿谀奉承的人马。因为经济上的优越,让他们成为特立独行的“自由民”。所以独立在这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但不是所有。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以前不知道大冰是怎样一个人,现在也只是对他的故事浅尝辄止。一个人的经历真的那么重要吗?很重要。至少你得懂生活,轰轰烈烈的尝一下生命的滋味,知道这个活生生的个体为什么会存在于世,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收场。我羡慕大冰的生活方式,只是没有他那么勇敢,仿佛发生的一切都应该是命里本来就该存在的,所以他无所畏惧。主持人、流浪歌手、酒吧老板、作家、皮匠……,虽然他都用“业余”作为前缀,但我也许知道,他的经历已经将灵魂填充的有多饱满,我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因为我无法预支未来。如果这些头衔出现在我们其中一人的头上,我能想象到恐慌和疲惫的样子。那会很自由,所以会想得到,但是必须要承担常人无法想象的压力,因此,你活的从此必须像个超人。所以很少有人能够做到。

心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呐喊“趁年轻,趁生命未老,造作吧,去寻找自己想要的自由吧!”怀着“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觉悟,把每一天当做是生命的最后一天去过,也许会比度日如年来的痛快。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好多天没有写东西了,嘴上说没时间,其实我也知道,时间是挤出来的,只是给自己找理由搪塞过去,继续混吃等死而已。

虽然没闲着,但也等同于瞎忙,有时候会想到底要怎样才不算让自己的时间白白浪费,这里我承认我并不是一个珍惜时间的人。但如果结果什么都没有,也难免让人心生挫败,甚至对生命都产生迷茫。只是自己“硬生生”的数着日子从眼前溜走,这跟生命的真谛完全背离。即使一刻不停的在追求独立,也只能是徒劳伤感。很多人都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独立宣言》,甚至没有看清生命到底需要我们怎样去诠释,然后怎样去宣誓主权。

如同新中国成立时一样,先辈付出血和泪才换来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是同样的道理,不是每个人都有个好的出身和命运,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自己刻意努力付出下才会得偿所愿,你的付出和得到的永远都是成正比。

我以前怨天尤人,无所事事,甚至鬼迷心窍的以为天上会掉馅饼,好事都在等着我去碰,事实上,如果老天有眼,也许会赐给像我们这样的人一道闪电,尘归尘,土归土,活着还浪费资源,倒不如一了百了,允许提前回归尘埃但也算是格外开恩了,不然以后也活的凄惨,看着也闹心,眼不见心不烦成了最好的选择。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应该去用手中笔熬鸡汤的,在汤香肆意,白气氤氲中让人获得心灵上的共鸣,其实也能让人满足。但我怕一不小心给鸡汤下了无名的药,成了毒鸡汤,把人毒的面目全非,那就成了罪人,洗不清了。

这里没有鸡汤,更不会有毒鸡汤,只是当作自己的痕迹,记住也好,遗忘也罢,就当是和当下的时间道别,然后洒脱一点去迎接新的日子。把日子过得充满诗情画意,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哪怕艰难险阻困难重重,总要试一试,别辜负了大好年华。

思想上的懈怠是最可怕的。

首先呢,还是要摆正心态,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会畏惧,会逃避现实。漂亮的话谁都会说,执行起来能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成果就算是有所得,还有百分之五十是被自己用各种方式消磨掉的。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其次是要坚持。一个习惯的养成要在三周以上,我们习惯了每天必须做的事,吃饭睡觉是与生俱来必须要有的,还没有实例证明有人不吃不喝不睡能活下去的。所以坚持一件事情把它当成像吃饭睡觉一样,肯定会有所得。任何事情坚持下去总会有结果,只是能坚持下去的人不多而已。

最后就是要丰富自己。拥有独特健全的人格,三观品正的价值观,足够应对可变性的知识储备,和较强的执行操作能力。学无止境,学海无涯,活到老,学到老,这不是揠苗助长,这只是一个过程,在过程中得到最好的自己。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朋友们各奔东西,奔作鸟兽散,个自觅食,散布各地。从不知道“朋友”这个概念,就开始积累的朋友,到初中时才开始意识到追求“朋友”的质量,到高中时已经是宁缺毋滥,大学时期虽然在威海有不够完整的经历,但那却是最令人难忘的,有海,有海风,有沙滩阳光,和爱的那些人,有真正的青春写照,积累了一生难忘的记忆,想回到过去,然而从做出选择的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没有后悔的权利,即使把牙咬碎吞进肚子,也不敢说疼。最美的风景总会不期而遇,也会随着记忆的潮水再次将人淹没,令人窒息。几个同窗好友时不时的说要聚一下,提前的离开,使我觉得有些遗憾,看着他们毕业的照片,感觉我遗失了的不仅仅是岁月欠缺的记忆,还有生命应该有的自由,和他们在一起时感到的自由和活力,那也许叫做快乐吧。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让自己尽可能的快乐吧,让自己去追想要的生活吧,时光不老,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趁青春不老,华光大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可我还是一无所有,只有孤零零的个体在时间和现实里苟延残喘。

独立有时也是衡量一个人成不成功的标准,至少在生活面前是算得上是成功的。人,“生下来,活下去”,过程在其中就显得苍白而无力。人现在看中结果,忽略过程,所以在生活的这个课题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只是结果不同,所以人的看法也就相对的千奇百怪。

走在灯红酒绿的城市,车水马龙的街道,我偶尔会看一眼过往的车辆,一个徒步的人心里有各种向往,心里多少有落差,只是因为没有经历过他们的路,想到了,也不会有落差,而是要想如何才能像他们一样,拥有自己的车子,怎么去努力改变现状。说白了,只是看到了结果的光鲜亮丽,而没想到过程的坎坷性。

有时候问自己,“你是不是太注重过程了呢?”

想象一下最后的自己生活可以想的惨一点,只是为“过程”中的自己打打气,补充一下体力。可以有,但不要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抑郁的人多半是自己想的太多,从而使自己面临崩溃的。

过程是一场人生的考试。小时候面临考试听到的最官方的话是“放松心态”,而最难做到的恰恰是“放松心态”,因为结果的好坏是决定自己心情的,同时也捎带着老师是奖励还是批评,父母是夸奖还是喋喋不休的唠叨。在生活里,我们是在拿自己的一生应考,结果是人生的一个句号,至于圆不圆满,在考试的过程中积累。但庆幸的是,没人会为自己生活的最后成绩作过多解释,反而变得平静,心如止水般融入自然,然后悄无声息的消失。因为自己已经结束了这场漫长的考试。放一个漫长的假期,给自己时间遗忘。

其实不然,名留于史,才是人生想要考取的状元。但也不尽然。

人的欲望太多,名利双收,权利,金钱,地位,情欲……有的欲望见风就涨,越拔越高,总有人偏爱一种欲望,而忽略了其他。

最近感到一种恐慌,因为感觉自己丢了什么东西,是欲望。我发现我对生的欲望和赚钱的欲望所剩无几,这在现实中有点荒谬,因为供养生命的现如今是钱,生命和钱是不可缺少的,但是两者似乎不谋而合,在我身上所剩无多,当真令人恐惧。仿佛能看到浑身散发死气的模样,苟延残喘的走完,孤苦无助。人生的答卷上,草草的写着生卒年不详。

结果问题就是自己独不独立,无所依的生活能不能生存。

喝酒如同喝药,治愈的是心病,只是不能彻底根治,还会复发。

独立是让人向往的生活,因为每天都只可能为自己活。

说来可笑,我坚持过最长的事情是读书,从小学一年级读到高中毕业,然后又混了半年专科,结果还是没能坚持住,退学了。十几年,其中不缺被逼迫的日子,有自己逼自己的日子,也有被别人逼迫的日子,想想也真是快,回想起来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可这么多日子堆积起来,不是一时半会儿,只是不觉得深刻。写写文字的习惯是这些年留下的,只是没以前频繁。日记写了几本,但也没留下,我觉得那些笔记实在丑陋,字体潦草不说,也都是应付的说辞。

从何时写起心情也不知是何年月,无非是一天的心情,早上的时候如何,晚上睡觉的时候在脑里过一遍,心情的好坏,决定了文字的质量,越是感伤,反而能写出一些现在看来也说得过去文字。那时不理智,只是一味的讲究心情,而现在,讲的是“生活”,如何去填饱肚子。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是岁月把它给缩短了,写在年轮上,刻的很深,越积越多。

先说说现状,每天做着喜欢的工作,相对的安稳却让人对生活产生懈怠,似乎无关生活的追求也在随波逐流,不知道通向何方。但能有一件喜欢的事情去坚持,想想也会幸福的笑出声来,感到幸运的同时,我会感谢上苍。

接着说说邪门歪道的事。也就是我。为什么说邪门歪道呢?这要从小说起。

爷爷家的老房子住了几十年,其中十几年的岁月,我亲眼见证了它的风霜雨雪,慢慢的陈旧,墙上的画始终如一的坚持没有被换掉,只有爷爷偶尔过年的时候买的年画和中堂画,堂前还有老爷子专门去求的一副字——“家和万事兴”。那时候我还读小学,只知道上学放学,回家和狐朋狗友胡作非为,字我认得,只是那时候要说懂意思,还真有些模糊。毛笔字乱画了几年,说来也怪,慢慢的坚持了下来,十几年,也是没好好练,要不然也真得有些心得。但是硬笔字倒是练的有点意思,至少能说的过去,不是别人眼中扶不起来的字,说像是蚯蚓。我的那一间屋子,墙上被墨水爬满,寥寥草草,也许那时候还自以为写的不错。

从小我就叛逆,只是一直没有发现,直到从别的人口中说出来时,我才仔细的回忆了一下,确实是这样。

初中时开始尝试恋爱,但无奈的是,最后以失败收场,算不算初恋还是个迷,打响了我多年未曾有过的战役,如同起义一般,只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成功。论情商我只能算是中下品。结果换来的是自我沉沦和摧残。烟酒情话故事与她,我那时候确实被爱情的酒灌得不省人事,还偏偏可笑的以为我有多么重感情,后来也用事实证明了,我确实不是这样的一种人。走马观花似得情感,过得漂亮,但也令人胆战心惊。

在《悲观主义的花朵》里有这么一句话,“以前一直不明白人为什么会依赖一支烟,现在懂了,当人孤独寂寞时,手上的一点点火光,很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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