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疾险】系列四:重大疾病保险的分类和选择

2018-08-27  本文已影响70人  f49dfae1382a

一、概述:

面对市场上形形色色的重疾险,日益复杂繁琐的保险责任,要想详尽了解每一份保险并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一款重疾险真的非常困难。

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是从分类开始的,对重疾险产品做一个基本的分类,是我们了解和选择重疾险产品的开始。

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基本分类:

1.从保险合同的形式上来分类:

1.1、独立型重疾险:

这类产品保险合同以重疾保险责任为主险或者以重疾为主要保险责任,以保险期限的不同来区分,又可以分为三大类:

1.1.1、短期保障产品: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期,保险责任比较简单;

1.1.2定期保障产品:保险责任比较简单通常的组合为重疾加轻症或者重疾加身故,保障期限为定期,通常会保障到一定年龄(例如70岁、75岁、80岁、85岁等)或者保障一定的期限(例如10年、20年、30年)。

1.1.3终身保障产品:保险责任较多,通常有重疾、轻症、疾病终末期、身故/高残等,保障期限为终身。这一类产品在保险责任上和下面要介绍的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已经非常相近了。两种产品保险合同形式不同,但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限基本相同。

1.2、提前给付型重疾险:

这类保险产品的一般形式为: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为捆绑式销售,不能单独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在刚刚出现的时候基本上是以这种形式来销售的,其保险责任是在终身寿险的身故、高残基础上将重疾风险纳入保障范围,但重疾保障没有单独的保额,当被保险人罹患重疾时,从寿险的保额中提前给付全部或一定比例的保额,同时,寿险的保额相应减少,所以称为提前给付。

1.3、额外给付型重疾险:

与提前给付型相对应的是额外给付型,其形式为:终身寿险+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此时的重疾险本身自带保额,而且一般采用自然费率的方式,保障期间也多是定期而非终身,其重疾保险的保险责任中会有确定的生存期间限定,即指被保险人从确定罹患重疾开始生存时间超过生存期限制的,才会单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种产品的优势在于寿险的身故和高残责任始终存在,不会因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而减少。

也正是因为重疾责任和寿险责任相互独立,不共用保额,所以保费也必然较贵,这种形式的重疾险产品在市场上较为少见。

2.从保障的期限来划分:

这种分类更符合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模式,也更加易于理解。以这种方式划分,重疾险产品主要分为三种:短期、长期、终身;

2.1、短期重疾险:

保障期限通常为1年,保险责任比较简单,这一类产品的主要特点如下:

2.1.1、年轻时费率优势较大:此类产品为消费型,采用自然费率方式定价,重疾发生概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如下图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重疾发生概率是,因而,在年轻时,保费很便宜,年龄较大时保费与长期产品相比就不存在优势了。

2.1.2、对购买群体限制较多:这一类产品多数为线上投保,对于购买年龄有限制,因为是线上投保,一般无人工核保,因而健康告知要全部符合要求才能购买,通常适合年轻群体且身体健康人群购买。

2.1.3、保障周期和续保会存在问题:保障周期较短,而且同样有等待期,续保时不存在等待期,但并不保证续保,存在产品停售的可能,对于续保的最高年龄也有限制。

2.1.4、主要作用:这一类产品可以作为短期的临时性保障,也可以作为年轻时提高保额的补充。

2.2、长期重疾险:

保险责任比较简单,通常的组合为重疾加轻症或者重疾加身故,保障期限为定期,通常会保障到一定年龄(例如70岁、75岁、80岁、85岁等)或者保障一定的期限(例如10年、20年、30年)。这类产品的主要特点如下:

2.2.1、费率有优势:此类产品保险责任较简单,保险期限相对终身而言较短,因而在费率上优势较明显。

2.2.2、主要作用:适合于年轻群体,经济基础不是太好,对于购买终身型重疾险在费用上会有经济压力,可以选择此类产品,在同样的保额下可以大幅降低缴费压力。也可以作为拥有了终身重疾险的群体,在终身重疾险的基础上在某一年龄阶段或期间作为补充来提高保额。

2.3、终身重疾险:

保险期限为终身,保险责任较全面,基本保险责任有重疾、轻症、疾病终末期、身故/高残,满期返还等。全面的保险责任使得此类产品的费率较高,购买一份终身重疾险应该是一个基本的选择,但是否需要如此全面的保险责任对于不同的个体不能一概而论。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并不存在完美的产品,因而也不存在一个产品适合于所有的个体,每一个个体都应根据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和具体需求来规划保险组合,只有不同的保险组合才能适合于一个人的特定的保险需求。

按照具体保险责任的具体不同,终身重疾险产品可以做出更细致的分类,例如:轻症的单次或多次赔付,重疾的单次或多次赔付,轻症的分组或不分组,重疾的分组或不分组,每一种变化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保费。

3、消费型和返还型:

消费型和返还型重疾险的区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类,只是从理解上的便利而做出区分,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种视角来理解。

从广义上来理解:从重疾作为基本保险责任上来看,在保险期间会存在两种可能性,罹患重疾或者没有罹患重疾,罹患重疾获得保险赔偿是我们购买重疾险的基本目的,但是另一种可能性,在保险期限结束我们没有罹患重疾,如果保险产品中对这种可能性没有保险责任覆盖,那么,不会有任何保险补偿,我们可以认为购买的保险是消费掉了,可以称为是消费型重疾险,但如果保险产品中对这种可能性设计了保险责任进行覆盖,我们可以获得其它保险责任的赔偿,那么就可以称为是返还型重疾险。这是广义上对返还的理解。

从狭义上来理解:如果是狭义理解上的返还,只是将具有生存满期返还条款的产品理解为返还型。

我们通常从狭义上来理解,上面分类中短期重疾产品全部是消费型的,长期重疾产品中基本是消费型的,终身重疾险产品中有很少几款产品是消费型的,其余都是返还型。

下面是关于消费型和返还型重疾险的几个常见的问题:

3.1、消费型重疾险的作用和意义:

人生的不同时期所面对的风险是不同的,一份终身的重疾险产品能够带给我们终身的重疾风险的保障,这个问题再具体分析一下,我们的终身的重疾风险保额需要多少,是否这一风险保额在我们一生是固定不变的。重疾险所保障的风险不仅仅是疾病风险,还有更重要的收入损失风险。收入损失风险的存在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只限于被保险人工作并获取固定收入期间,一旦退休,这种风险也就不是最重要的了。所以一个人终身的重疾风险保额是可以按照不同时期的需求而变化的,如何按照不同时期的风险需求来构造保险产品组合,消费型重疾险的存在使得构造不同的保障组合成为了可能。定期消费型重疾险存在的价值就在于对冲收入损失风险。而疾病风险的保障也不仅仅要完全依赖于重疾险,还有更重要的医疗险,只有不同的产品组合起来才能提供全面的保障。

3.2、满期返还型重疾险好不好:

很多重疾险产品被设计成在保障期结束或者在一定的年龄将保费返还给投保人,与消费型重疾险产品相比,这种设计使得人们从心理上更容易被接受。毕竟不花一分钱就获得了重疾保障,感觉像占了保险公司的便宜。

可是,保险公司的便宜真的那么好占吗?其实,保险公司在保费的计算上已经将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了,返还型产品的保费通常比消费型产品的保费贵很多,虽然你缴纳的保费最终会返还给你,但那已经是在几十年之后了。在这几十年中,保险公司用你多交的钱进行投资获取收益,也就是说,看似保险公司没有收你一分钱保费,但保险公司占用你的这笔资金所获取的收益其实就是你所缴纳的保费。如果你自己利用这笔资金进行投资,获取的收益通常也不会低于保险公司。因此,返还型产品并不比消费型产品更划算,只是因为人们从心理上更容易忽略沉没成本。

总之,市场上并不存在一款完美的产品能够满足一个人或者一类人的保险需求。如果一个人购买保险产品时保费并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那么,选择保障相对全面的一款产品就好了,这篇文章也不需要再看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保费支出并非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如何在有限的保费支出限制下,整体规划自己一生的风险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了解以上一些基本的概念和问题,也许对于我们认清自己的风险需求并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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