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排污许可证

2019-10-17  本文已影响0人  水清木华环境

企业要按证排污、管理部门需依证监管,我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正在持续推进中。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对于污染排放等,从过去以项目准入为主的管理向既抓宏观又抓微观的全流程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多要素的“一证式”环境管理,推进排污许可证全覆盖。

一个证整合各项环保要求

我国对污染排放的管理经历了按照标准排放、总量控制到排污许可证等阶段。按照标准排放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地方制定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来排放,超过标准限值排放属于违法行为;总量控制是指在按照标准排放基础上,每个区域还会有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每个地区不得超过这个限值。

但是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复杂多样,对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体系准确把握能力有限;加上不同部门各行其是、上下游排污单位责任边界不清、监管压力大等问题,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增加了企业负担。

排污许可制被认为是“归一”,而不是“加一”,是固定污染源的基础核心制度,是一个整合各项制度的“底座”,让法律法规对一个企业提出的所有环保要求衔接融合到一个证上来,让信息和数据共享都到一个高效的统一平台上来。

当前,排污许可制度已成为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础。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完善能够推进行业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的有效和规范化管理,对推进行业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将基本完成各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更多企业也将参与其中,污染物排放得到全面的监测和管理。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已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等5项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内,共计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48项,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18项、自行监测指南14项、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7项,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排污许可法规标准体系。

据统计,截至9月10日,全国共计核发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6.7万余张,登记企业排污信息4.3万余家。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口24.89万个、水污染物排放口5.14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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