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郎中
利剑贯穿过我的胸膛的时候,我闻到了从不远处飘来的,牵牛花的味道。牵牛花的味道很淡,让人难以察觉。我妈妈曾经告诉我,厉害的剑也是如此。她还说,只有感官敏感的人才能成为顶尖的剑客。
我还记得,小时候的庭院里长着牵牛花,淡淡的味道在空气中晕染开来,几只蝴蝶偶尔会在上面停驻。那时的我,经常在牵牛花边练剑。
我的启蒙老师是我的父亲。他也是我最后一个导师。我九岁生日那天开始学剑,三个月之后,我爸爸死于一场比武。
我爷爷说,家族几代人的名声就葬送在我父亲的手上了。作为剑豪名门,我家祖上没有败绩。比武的结果只有生或死。活下来的人开心或不开心的留在这个世界上,情愿或不情愿的去交配,然后给自己的后代一个无法选择的资格,就是被生下来的资格。那么,死了的人呢?那只能变成一捧黄土,灵魂则游荡在寰宇,或是前往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来世。前提是,如果人有灵魂的话。
我爷爷说,他不该生下我爸爸。如果这句话成立,那我的存在也会是一种罪过。不过我并不担心,不担心爷爷会因此讨厌我。因为他在我父亲的葬礼结束后,上吊自杀了。他在自杀之前,还剪掉了自己的生殖器,用的是奶奶做针线活的剪刀。
在发现爷爷的尸体之前,他的生殖器早已被溜进来的野狗叼走了。按照家族的规矩,没有全尸的人没有资格被下葬。因为身首异处或断胳膊少腿是最大的失败,最大的耻辱。好在,我爸爸死的时候有个全尸。
我还清楚的记得,爷爷的尸体就那么悬挂在柴房的房梁上,最后日渐风干,变成了一具干尸,一块巨大的类腊肉型物体。炎热的夏天里,总是有一群绿豆蝇围在上面,嗡嗡的喧闹。后来,我奶奶请来了一个伙计,专门帮爷爷的尸体赶苍蝇。不过我知道、那个伙计并不是什么老实人,他是一个骗子。我经常能看到他偷偷带人到柴房去看爷爷的尸体,并索取参观费。他对参观者说,这正是传说中的无屌老尸,看一眼就可以开桃花运。
我其实是相信人有灵魂的。因为我总能看见爸爸和爷爷的鬼魂在我附近游荡。爸爸的鬼魂眼神空洞而忧愁,他总是用手捂着胸口,血从指缝里钻出,好像红色的蚯蚓。而爷爷的鬼魂则更显焦躁,他走遍宅里的每一个角落,不耐烦的寻找着自己的鸡巴。
他们的鬼魂从未指导过我练剑。我一切的成就都是我照着祖传的剑谱自学得来的。其实也可以说,一切都是天赋使然。因为在我眼里,宇宙的变化和运转都太慢了。蜜蜂扇动的翅膀,射手射出的飞箭,空中落下的雨滴,这一切运动在我看来都是慢动作,都是一种折磨。对我而言,闪电是从天上缓慢延伸下来的触手,时间是一束微粒,蹭着我的身体而过,衰老着我的每一个毛孔。
时间就是人生。人生太慢了,简直是一种无间的酷刑。那时,家人唯一允许我做的事情就是练剑、就是为了复仇和雪耻练剑。那时的我,日复一日的挥舞着那个锋利的铁条,切掉蚊子的口器,划瞎苍蝇的复眼,把天上落下来的水斩成可分名词。
我奶奶说我是奇才,我妈妈说我是天才。我姑姑说我是天。因为她只说了一个天字之后就猝死了,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想说天气不错。不过,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教书先生对我说的那句话,“你能不能别再打我了?”后来,当我把先生带到兵器库去看他前任先生的尸体后,他就当晚卷铺盖跑了,连那一箱子黄色小说都没来得及带。
因为没有先生教我的缘故,我变成了一个文盲,只简单的认识几个字。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剑客是杀人的,杀人不需要状元资格。行走江湖,不是请客吃饭,不要彬彬有礼,要武斗,不要文斗。怀揣着这个信条,十六岁的我开始闯江湖了。
十六年,对我而言太慢了,每一个呼吸的间隔,都像是一个大劫。江湖,对我而言也太慢了。每一个对手都慢得像痴呆的老人,而他们根本无法看清我的剑。
我的剑,太快了。在对方有所反应之前一剑刺穿对方的咽喉,已经属我最慢的招式了。而这个招式,真的太无聊了。
经历的比武越多,我的剑就越快,我的身法,动作,已经到了凡人难以捕捉到的地步。我可以在杀死对方之前砍断他的四肢,可以把对方的首级砍下之后再迅速的缝回去。我喜欢在山顶决斗,喜欢在敌人产生痛感之前取下他完整的一套骨骼,然后看着强劲的山风把那副没有骨骼支撑的皮囊吹上天。那时的人,看上去好似一个断了线的大风筝。
在闯荡江湖的岁月里,我杀敌无数,而且还替父亲报仇雪耻,将当初与他比武的龙门镖局满门屠尽。鉴于我干净利落的程度不亚于外科手术的无敌剑法,江湖人送外号,剑郎中。
不过,剑郎中却在今天失败了。蝴蝶的飞舞变得快速而诡异,阳光以我难以感知的速度普照着大地,我无法感受时间的缓慢流逝,也看不清他的剑了。
他的剑,太快了。当他的剑贯穿过我的胸膛时,我的手上还捏着刚买的馒头。
我重重的倒了下去,听着微风掠过树梢的声音。世界在我眼中从未如此快过,从未如此正常过。我缓慢的低下头望着剧痛难耐的胸口、鲜血流淌到大地,变成了一只只红色的跳蚤。他暴躁的踩死那些跳蚤,摘下斗笠,蹲到我身边。
我问他,你是龙门镖局的后人吗?他说,不是。他还说,自己曾是龙闪镖局的杂役。他那年十六岁,主人对他一直不错。他喜欢主人的小女儿,但是也清楚自己配不上他。
他说,当他每次看见黑色的东西时,都会想起那个午后。那天,是主人家小女儿成亲的日子。宾客们都在席上吃喝时,他看见一个穿着黑袍的人走了进来。
他说,那个黑衣人太快了,快到除了自己之外,没有人能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还说,那时的他躲在屏风后面观察着一切。他看见黑衣人用筷子插爆了三个人的眼球,扭断了五个人的脑袋,把主人家的女儿和新郎用针线缝在一起,然后一并斩首。他还看见黑衣人把桌子上的花生米全部塞进主人的肛门,然后又取出了他的整副骨骼。
他说,除了他自己之外,所有人都死了,死的没有痛苦但又不明不白。他还记得,那个黑衣人叫自己剑郎中,专治生而为人之苦。
我望着他一张一合的嘴唇,用孱弱的声音问道:你的剑法不错。一定苦练过吧?
他说:不,天赋使然。
我舔了舔嘴角的血,笑着对他说:那以后,我的痛苦,就要你来承担啦。
那一天的太阳,真的特别的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