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糊涂说(三十一)
原文: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糊涂说:
老子进一步阐释为什么反对动刀兵,因为是不祥之物,动则伤人性命,动则血流成河,战争奏出来的从来都是悲调。孟子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真是形象至极。
战争死了的那么多人,如何处理?要么弃尸荒野,要么集中焚烧,以防流疫。人不如狗,人不如狗。战争之后,数不尽的冤魂野鬼。老子说,刀兵是鬼神都厌恶的,有道者不会触碰它。有道理啊。鬼神当中保不齐有许多是死在战场上的呢。
按照古代的礼仪,尤在老子作者的时代,通常是以左为尊的,君子日常生活起居亦是如此,但用兵的时候却要以右为尊。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兵者乃不祥之器,属阴柔之物,不合君子之道,非为君子所用,于是不从君子例。
刀兵,或者说战争,非万不得已不用,非万不得已不使之发生,且持一种淡然的态度。换句话说,可理解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反击而已。如此而已。战争,即便是胜利了,也没什么可称道的。那些以取得战争胜利为目的并引以为傲的人,或许骨子里只是喜欢杀人罢了。他们享受的不是胜利,享受的是杀人的乐趣。战争机器,杀人狂魔,是没有人性的。自然,以杀人为乐者,是不可能取得天下的。这是道家思想与法家思想形成完全对立的一点。进一步说,无论杀人能否取得天下,但只靠杀人,无论如何是不能治天下的。秦一统与战国,却亡于二世,既是这个道理。
吉祥之事以左为尊,凶丧之事以右为尊。所以,在军中,位尊的上将军居右,位卑的偏将军居左。如此的编排,也就代表着把打仗等同于丧事,以丧仪而用之军礼。打仗,三军出征,要怀着沉痛的心情;即便打胜了,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要像处理丧事一样班师。
老子对战争的态度,首先是不赞成,但那个时代,他也知道常不得已而为之。他提倡不以战争为手段,不以战胜为目的,不得不进行的战争,待之如丧仪,这实在是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