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道姑朋友
“哪天你累了,我带你回家可好?”
“嗯。”
可是阿梓,我累了,不想再等你了,也不要带你回家了。我决定不要再喜欢你了。
雨滴无力地划过窗,在玻璃上留下斑驳的印记;雨点打在泛黄的银杏上,“沙沙”作响。大概是为了使店中看起来更具有情调,店主在装修时把白炽灯改成了日光灯——昏黄色、暖暖的,朦胧的打在身上,显出隐约的身影,有种落入红尘的美。恰适合情侣约会。只是可惜我等的人不是我对象。
透过落地窗的玻璃,我看到阿梓收起,透明的塑料雨伞进入店中。一会儿,他手中端着一杯奶茶,向我走来,我尴尬的指了指桌上的焦糖咖啡。他愣了一下,沉默良久,说,“阿柴你变了很多。”我用小瓷勺无意识地搅拌着咖啡,“人总是会变的。”
四年前,我在H大。周末去逛书店街时不巧下雨。开始时毫无声响,仅能从衣上泛开的水珠中看出空中的水汽凝成水滴落下;雨滴逐渐变大,击打着水泥面,溅起零星的泥土,我躲进一家挂着贝壳风铃的咖啡屋,点了一杯奶茶,听到身旁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少年说:“第一次见到在咖啡屋买奶茶的人呢。”语气冷冷的,“呢”字微翘,带有一丝小惊讶。这是我此生听到过的最好听的声音。遗憾的是当我终于下定决心去搭讪时,发现他已经结账离开。
不久偶然和学姐说起他,略带惊艳。学姐笑着说:“你说的是同校的离梓吧。”原来他叫离梓,我在心中默念着他的名字,觉得某个地方突然一软,这两个字就顺势嵌在了左肋骨下三寸的地方。
几个星期后,学校有一场演出。我在后排的座位上看到了离梓,他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眼如画。朋友疑惑我为什么一直朝后看,她问我看到了什么。我说我见到了我的信仰。
之后有幸经学长介绍认识了他。他的笑很淡,像晨间一缕朦胧的薄雾,捉不到,也看不透。“我叫离梓,有幸相识。”“叶小柴,幸识。”
“一时心头悸动,似你温柔剑锋,过处翩若惊鸿。”
认识他那年我十七岁,他二十二岁。
现在他在我面前,我看着他熟悉的眉眼,有点想哭。他开口打破沉寂,“那把扇子还在吗?”“坏掉了,扔了。”他有些黯然,喝了几口焦糖,轻轻叹了口气,“那种东西扔了也罢。”我想阿梓你果然是个傻子,奇怪的是我怎么就偏偏喜欢上了你呢?
那把扇子是阿梓送我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唯一一件。常蓝色打底;紫色的蝴蝶,粉色的樱花。我很喜欢那把扇子,很喜欢很喜欢。我在某宝发现了许多这样的扇子,同桌觉得很漂亮,但我始终认为那些扇子加起来也不及他送我的一分。我把它锁在抽屉里,放在《梦境》旁,觉得我和他那场不到两个星期的恋爱就像是一场隔世经年的梦,梦醒之后粉身碎骨。
我就像一只蛾子,明知道那道光是危险的,却还是义无反顾地扑过去葬身火海。他让我别再飞蛾扑火,我说我瞎,我以为你是光。
我问他为什么来得这么晚,他用我在脑中循环过无数次的温柔的声音说∶“刚刚去送我女朋友了。”原来甜得发腻的焦糖也可以如此苦涩。“她一定很漂亮吧。”他拿出手机给我看他们的合照,真是幸福呢,不知道她可以留住他多久,我嗤笑她那种天真的幸福。
阿梓的手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十指修长,凝如白玉。可惜那枚银戒破坏了画面。“你订婚了?”“嗯。”“我比她漂亮。”“你怎么还像个孩子。”
原来该被嘲笑的人是我。
没想到这么浪的人竟然会收心,只是难过那个人不是我。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和朋友逛街时无意间瞥见他正在吻一个女孩。嘲讽的是昨天他才许诺要娶我。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生活真她妈狗血。
我是那天才知道原来生气到了极致可以那么冷静。我没有当场质问他,不过也差不了多少。我拿出手机拍照,发送。我等着他对我解释。
当时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到他只要愿意向我解释,哪怕是最烂的借口,我也可以原谅他。
他是毒,我有瘾。他是流淌在我血液里的毒,随着毛细血管奔腾,汇于心脏。一想到他,心头便隐隐作痛。
他就像一块腐肉,烂在我心头,剐不净的,太疼了。也不舍得去剐,只能奢望有一天她可以自动脱落、愈合。
那晚我没有睡,手机屏幕亮了再亮,消息一条又一条,却始终没有他的信息。
我把他的联系方式删净了,安慰自己谁能不遇上几个渣。但是深夜的酸楚却一次次地提醒着我我还在乎,直到某天晚上我梦到了他。
于是我又疯了似的找人要他的电话。我听到有人说我贱,但我不在乎。
张晓晗说:爱着别人的时候我们像条狗。应如是。
我每天和他说早安晚安。我问他喜欢那个女孩吗,他说不喜欢。我又问他喜欢我吗,他说喜欢呀。“那我们重新来过好吗?”他说,“阿柴”,眼中有种我看不懂的情绪,“有时候不是喜欢就可以在一起的。”
我学会了喝酒。喝一口酒,念一遍他的名字。酒顺着食道流过胃壁,暖暖的,酥酥的,像极了我喜欢他的心情。喝醉了就给他打电话,“离梓。”“嗯。”“阿梓。”“我在。”“小傻梓。”“……”“我想你了。”说完挂掉电话,等着他忙乱的找人接我。
他毕业前我问他还喜欢我吗,他揉着我的头发说,“等你毕业了我再告诉你。”
现在我坐在他面前,和他谈起这几年的生活。他笑着,静静地听着。我说:“阿梓,你说过等我毕业了就告诉我你的答案。”“现在再说这个还有意义吗?”“我想知道。”他轻轻地点头,我一下子红了眼眶。“焦糖太甜了,我喝不惯,”他喝了几口咖啡,犹豫了一下,“小柴儿,我结婚的时候你要来吗?”我狠狠地灌了一口咖啡,重重地点头。
他走了,被他的女朋友叫走了。我看着他渐渐离我而去,像那老去的岁月。背包里的那条发带,还是和扇子锁在一起吧,也别让谁在折磨谁了。
“此生若是错在相逢,求一个善终……”
从十七岁到二十一岁,我一直喜欢着一个只和我在一起两个月的人。我现在好像有些明白他和我说过的话了“不是喜欢了,就可以在一起。”
阿梓,我不等你了,也没有资格等你了。
我不会再喜欢你了,就当是给自己一个善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