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荒唐事
为了家里父母养的那几头猪,燕姐姐,大伯家小堂哥和二伯家大堂姐还有我,我们每天放学第一件事,就是背上背兜,满山遍野的打猪草。
燕姐姐比我们大两三岁,主意多,是我们这一群的孩子王,每次规划路线都是她的事。有时候跑了几个山头,背兜还空空如也,我们就商量着去前几天发现的一家菜地里偷,放心,我们不是偷菜,没那个胆儿。
菜地里因为化肥放得多些,绿油油的野草疯长,一般有两种,香骨草和莴儿草(重庆方言,音译),这都是猪的最爱。
手脚麻利运气又够好的那一天,我们能满载而归,皆大欢喜。
也有被菜地主人抓住的时候,心善的看见是几个小孩,吼几声,吓唬走就算。最怕的是那种二话不说把背兜里猪草全部倒走的人,我们几个回去一顿打骂是少不了的。
一起跑山头的日子久了,燕姐姐觉得,我们应该成立一个帮派,正好她手头有一本武功秘籍,她说,她会抽时间先练习,等到有所成就了再教我们几个。
首先,我们得给帮派取个高大上的名字。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我们一致决定叫做“青龙帮”。
我们还打算在手臂上纹一条青龙,细想想觉得应该太痛,又觉得这么招摇万一被哪家大人发现少不了一顿胖揍,只得放弃。
成立帮派也就是结拜异性兄妹,仪式还是不能少的。所以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星期天上午,我们跑了几个山头,背兜猪草基本装满,回去可以交差了。找一个太阳背阴面的山脚坐下,拿出准备好的白水和杯子,先倒半杯水,然后用削笔刀割开自己的中指,每人滴三滴血进去,摇匀,一人喝一口,礼成,从此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现在想起都觉得心惊胆战,肉疼的厉害,也不知那时哪来的一腔孤勇,竟然都没觉得害怕。)
还得重新取个气派或者神秘的代号,艳姐姐是我们老大,长得最好看,所以叫“一枝花”,堂哥是我们当中唯一的男性,应该大气磅礴的,叫“侠客行”,堂姐“天地一侠女”,我的文艺一点,叫“花开花落花依旧”。从此以后,在没有大人的情况下,我们要尊称艳姐姐为“帮主”。
后来,堂哥的手指因为发炎,去医院打针吃药,大伯母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不大让他跟我们一起混了。帮里缺了一个“侠客行”,我们的绝世武功也终究是没学成。(一辈子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