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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之“篆隶楷行草”顺序正辩

2019-08-22  本文已影响28人  墨然一生

常识有时却是讹传。除从事相关研究的专业人士知道外,虽为公众熟知,但却总是错误的,并且没人怀疑其真假。

就拿“篆隶楷行草”这个为大众所熟知的排序为例,对文字史或者书法史有一定了解的人来说,根本就不能称之为问题,他们也根本不可能这么表述。

其实大多数人对“篆隶”的排序一般都没有疑问,这确实也没有什么问题。而对后面“楷行草”顺序,就得细思量一番了。

现在“楷行草”的排序,主要是受今人对黄庭坚书论的误解,将书体发展与学习书法的顺序混为一谈。

黄庭坚:“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不难工矣。”黄庭坚谈及的学书顺序正确与否暂且不谈,因为这又涉及到个人对学习书法的理解的问题上。

但在此需将黄庭坚的真实意思表达清楚。他的意思是:要想学习草书,先得精熟“真书”,知道下笔处和向背关系,然后再学习草书就会简单了。

今人对“真书”的理解,仅仅指楷书,而在古人语境下,“真书”指的是哪种字体呢?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十:“ 周越《书苑》云:‘ 郭忠恕以为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隶书出,隶书悖而行书作,行书狂而草书圣,以此知隶书乃今真书。 赵明诚谓误以八分为隶,自欧阳公 始。’”

清阮葵生《客话》卷十六:“ 庾肩吾云:‘隶书,今之正书。’ 张怀瓘亦云:‘隶书, 程邈所作,字皆真正,亦曰真书。’”

《宣和书谱·正书叙论》:“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是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于是西汉之末,隶字石刻间杂为正体。”

从以上几则书论来看,“真书”是指隶书,并不是楷书,这与今人所理解的完全不同。作此理解的话,那黄庭坚又为什么说,学草书先学隶书呢?实际上这是符合文字发展历程的。

我们可以看一下《说文解字序》所记载的文字发展历程:

伏羲氏作八卦、

神农氏结绳记事、

黄帝史官仓颉造字、

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

秦始皇时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毋‎敬作《博学篇》,有所简省,形成小篆,后来衙狱繁多,简省出现隶书。

秦书有八体,排名第八的就是隶书。【实际上根据出土的《云梦秦简》可知,战国末、秦统一前就已经出现隶书,称为古隶,秦隶】

汉兴有草书。

常识之“篆隶楷行草”顺序正辩

可以看出,早期文字发展历程多传说,自秦以后,清晰起来。篆书发展由大篆到小篆,小篆简省发展为隶书,隶书简省草写发展为草书,即章草。由隶书入章草很容易上手。或许这就是黄庭坚说学草书从“真书”入手的原因。从出土简帛草书来看,后秦到汉初就已产生。

楷书产生的时期,大概在汉末、三国初期,三国曹魏的钟繇被称为楷书鼻祖。其《宣世表》等作品,虽为楷书,但隶意浓厚,古意盎然。王羲之王献之父子楷书亦精,楷书至唐代达到高峰。

行书产生的时间,大概与八分楷书产生时间差不多,这是从完全独立为行书意义上来说的,即汉末时期。东晋王羲之是为顶峰。

我们从字体发展时间顺序上来看,篆、隶、草,这三种字体时间顺序很容易得出结论。行书和楷书产生时间先后,不亦定论。

但是我认为行书应该在楷书前,理由是:简帛草书中行书字已然不少,只是整体上来看仍是章草,章草产生于楷书之前,在实践中运用较多,但是不易识读,行书亦便于书写,从书写角度来看,发展至行书逻辑上说的通。

即使我们不这么说,按字体成熟达到高峰时间来论说,行书东晋时期已然高峰,而楷书唐代高峰。高峰出现时间的前后,多少与事物发展规律、时间长短有关,虽不是必然,但是也应是呈正相关的关系的。

因此,书体的时间顺序应为“篆隶草行楷”。而非平时所说“篆隶楷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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