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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2020 会计教材 - 1701- 政府补助的概述

2020-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CPA冲鸭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

一个国家的政府向企业提供经济支持,以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学习和理解本部分内容时,应当特别关注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因为并不是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除政府补助外,还可能是政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对价。所以,要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对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所归属的类型作出判断,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一节 政府补助的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通常情况下,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资源,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但是,部分减免税款需要按照政 府补助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例如,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增值税的,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还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根据税法规定,在对出口货物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同时,退付出口货物前道环节发生的进项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实际上是政府退回企业事先垫付的进项税,所以不属于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具有如下特征:

1. 政府补助是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政府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类似机构对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方,其他方只是起到代收代付的作用,则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例如,某集团公司母公司收到一笔政府补助款,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补助款实际的补助对象为该母公司下属子公司,母公司只是起到代收代付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该补助款属于对子公司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是无偿的,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这一特征将政府补助与政府作为企业所 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购买服务等互惠性交易区别开来。

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权权益,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対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适用政府补助准则。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条件,这与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并无矛盾,只是政府为了推行其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的时间、使用范围和方向进行了限制。

【例1-1】甲企业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高效照明产品的企业。国家为了支持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通过统一招标的形式确定中标企业、高效照明产品及其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甲企业作为中标企业,需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高效照明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并按照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中标供货协议价格、补贴标准,申请财政补贴资金。2x15年度,甲企业因销售高效照明产品获得财政资金5 000万元。

此例中,甲企业虽然取得财政补贴资金,但最终受益人是从甲企业购买高效照明产品的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相当于政府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从甲企业购买了高效照明产品,再以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终端用户。实际操作时,政府并没有直接从事高效照明产品的购销,但以补贴资金的形式通过甲企业的销售行为实现了政府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目标。对甲企业而言,销售高效照明产品是其日常经营活动,甲企业仍按照中标协议供货价格销售了产品,其销售收入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终端用户支付的购买价款,二是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补贴资金是甲企业产品对价的组成部分。可见,甲企业收到的补贴资金5 000万元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17-2】2x15年2月,乙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乙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约4亿元建设电子信息设备生产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400亩,该宗项目用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挂牌出让,乙企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款及相关税费4 800万元。乙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14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区,同时将乙企业位于城区緊华地段的原址用地(200亩,按照所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1亿元)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乙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

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乙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金原址用地移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乙企业支付补偿资金1亿元。由于开发区政府 对乙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乙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的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是企业让渡其资产的对价,双方的交易是互惠性交易,不符合政府补助无偿性价特点,所以乙企业收到的1亿元搬迁补偿金融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而应作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收入。

【例17-3】丙企业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重型机械的企业。为推动科技创新,丙企业所在地政府于2x15年8月向丙企业拨付了3 000万元资金,要求丙企业将这笔资金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归丙企业享有。

本例中,丙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是生产和销售重型机械,其从政府取得了3 000万元资金用于研发支出,且研究成果归丙企业享有,所以这项财政拨款具有无偿性,丙企业收到的3 000万元资金应当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确定了来源于政府的经济利益属于政府补助后,还应当对其进行恰当的分类。根据政府补助准则规定,政府补助应当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这是因为两类政府补助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弥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形式不同,从而在具体账务处理上存在差别。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通常情况下,相关补助文件会要求企业将补助资金用取得长期资产。长期资产将在较长的期间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此类补助主要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受益期相对较短,所以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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