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笔下的英国

2025-04-28  本文已影响0人  羊次山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英国人,也没有去过英国。读完简·奥斯汀的几部小说,对英国的绅士淑女有了一点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也让我觉得有趣。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人物是虚构的,但我想他们的日常生活却是很大程度跟当时是一致的。

最近正在反复读《理智和情感》,小说里的情节已经烂熟于心,不想再听下去了。我想有必要写些什么,暂时搁下这部小说。在小说的一开始,由于父亲去世,家里的财产只能留给家里的男子,作为遗孀和她的三个女儿,几乎什么都没有,还要被赶出她们一直生活着的家。这的确是当地的风俗,在《傲慢与偏见》里也提到,由于贝内特家没有男继承人,他的财产将会由他的远房侄子所继承,这就是“限定继承权”。这样的风俗对女人还真是不友好,而被赶出已经生活了那么久的家,也太残忍了。幸好那个时候,她们可以租房住,她们搬到了巴顿庄园,还有熟悉的仆人照料,并不算真正的凄惨。

一个家里只有大女儿能用家族的姓氏再加小姐称呼,其他的小女儿则用教名称呼。比如贝内特小姐,指的一定是简,而达什伍德小姐指的是埃莉诺。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以上的儿子,只有大儿子有继承权,小儿子能得到什么,得要看他哥哥的仁慈与否了。《理智与情感》中,爱德华因为执意要娶他母亲不喜欢的穷女人,被剥夺了财产继承权,他的弟弟罗伯特继承所有的财产,变成了长子。竟还有这样的事,看来跟我们国家也一样啊。

说到穷女人,原来结婚的时候,不止是男人会被审视究竟有没有钱,女人也一样,会因为有没有钱而被选择。《诺桑觉寺》里,当莫兰被认为家里很有钱时,受到了客气、无微不至的接待,但知道她家里很穷时,马上被赶出去,一刻也不让耽搁。《理智与情感》里,菲拉斯太太之所以不同意露西和爱德华在一起,也不同意埃莉诺与爱德华在一起,都是因为她们俩没有财产,而她心仪的莫顿小姐有三万镑财产。所以无论男女,都要有钱才行得通,在现在这个社会,好像我们对男性,这样的要求更多一些。但女性如果家境殷实,这肯定也是一个很好的加分项。

年轻男女的订婚也很有意思。《傲慢与偏见》里,男子向女子表达爱慕,得到同意后,又向女子的父亲征得同意,就算订婚了。也有不经父母同意,私自订婚的情况,《艾玛》里面弗兰克·丘吉尔跟费尔法克斯小姐私自订婚,为了掩饰他们的感情,弗兰克故意对艾玛大献殷勤。而《理智与情感》中,露西和爱德华私自订婚,等事情败露,遭到爱德华母亲的强烈反对。而玛丽安和威洛比来往过密,被她母亲和姐姐误以为她们已经订婚,她们的态度是默许的。这跟我们国家的私定终身很像,一样的没有保障,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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