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 西周的礼乐制度
文献中说周公“制礼作乐”,是西周留给后世重要的政治和文化遗产之一。
礼的起源非常早,传说周礼为周公所制,那么周公就是把过去“敬鬼神”的那一套隆重、庄严的仪式,加工和改造成为了一整套用来处理等级社会人际关系的伦理规范体系。
周公制订的周礼,要求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各有各的特殊行为规范。这种种行为规范涵盖了当时人们政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礼,由此成为无所不包的社会生活的总规范,融习俗、道德、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婚姻制度、思想准则为一体。
周礼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亲亲,就是亲其所亲,强调血缘关系;尊尊,则是尊其所尊,强调的是社会政治关系。无论是亲亲还是尊尊,“等级”都是其中的基本原则。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礼的文化其实体现了对秩序的重视。它包括四个层次:
一、它是规范的准则,涵括观念、行为和日用各方面,并且仪式化、程式化、制度化,形成“礼仪”、“礼节”、“礼制”,又寓于教化之中被推向社会,形成“礼教”。
二、礼是修养和文明的象征。我们所说的“礼貌”、“彬彬有礼”、“使人有礼,知自别于禽兽”,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礼”字。
三、礼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而且在古代中国,还是进行社会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四、礼还是一种社会秩序的表现,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凡此八者,礼之经也。
乐,也是周礼的组成部分。贵族行礼的时候,必定要用乐。既然乐是礼的重要部分,因此它同样有等级性。首先是不同等级的贵族,在用乐时有不同的规定。
其次,不同的规格、不同的场合,演奏音乐的曲调和所使用的乐器有严格规定。
乐的最大作用还不在于区分等级。《礼记·乐记》上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
于是,“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都成为统治者治理民众的基本制度,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