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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原来众生皆苦

2017-07-04  本文已影响221人  小女孩毛毛

        世界上所有的宗教,大概都在解答三个问题:我是谁?我来自何方?我将去往何处?然而千百年来,我们很少看到有人破题。普通人一般不去想这些问题,因为就算想破了脑袋,自己口袋里的钱也不会多上一分一毫。大多数人都在忙碌奔波中度过一生,他们一遍又一遍醒来在无数个相似的早晨,惺忪着把自己扔进毫无激情的工作中。如此数年之后,在行将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他或许会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生出一丝懊悔:我这辈子过的个屁啊!

        我认为人在将死之时很难产生这种后悔的心思。极端点,如果把生命比作一场溃退,当你退无可退,行将被敌人抓获时,你更多的,是获得一种解脱。我们之所以会有那种期望,很大可能是因为当下的我们正过着屁一样的生活,而且,丝毫看不到解脱的希望。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古人早就看穿了人生悲苦。对大部分人而言,愁苦,或许就是人生的常态。

        这个世界不缺少苦难,当然也不缺少解药。罗素有一本书叫《幸福之路》,里面说要想人生快乐,最好尽可能地多几个兴趣。这在逻辑上非常好理解,如果我们在一个方面失意了,或许在另一个方面就能找到寄托。然而我对这种观点却十分怀疑,对于普通人来说,能把一个兴趣发展成特长进而成为取得收入的手段就非常了不起了。一个兴趣广泛的普通人,最可能的结果就是在每个领域都意兴阑珊,但哪个领域都达不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境界,这势必会导致他错过许多纯粹的乐趣。实际上,最有效也最暴力的解药就是一死了之,当你还没有勇气面对死亡时,也有宗教、抗争、麻木、顺从、逃避等诸多对待人生的态度供你选择。看起来,好像哪一种都不是特别完美。

        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是失忆,但这种解药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几年前我读到毛姆的小说《刀锋》时,发现了一种最完美的方式:灵修。当然,如果它真的管用的话。

        灵修不是个什么新鲜的东西。两千多年前老子就曾经说过:“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有妄心。须常遣其欲,而心自静,常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灭。”《金刚经》里的那句话更是被传得烂俗:“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但直到近十年,灵修在中国才成为一种潮流。前些年,大家都忙着赚钱。等有钱了,发现心情还不如没钱的时候,又到处寻找摆脱糟糕心情的办法。这下灵修就有了市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明星和一些高僧、高人的合影,大家都争着皈依佛门,搞得佛门如同娱乐圈的化粪池一般。

        我对灵修知之甚浅。按某些书里介绍,灵修可以让你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实现屌丝逆袭,在牛逼的时候更加牛逼,是一门精进的学问。但如果只看名人的话,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灵修的效果。例如某武打明星,修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几乎生活不能自理;某歌坛天后,最近的演唱会上连歌都不会唱了;某影视明星,去年的一场风波差点让其陷入万劫不复之地。看来,似乎成功的很少。

        在《刀锋》里,拉里成功了。

        《刀锋》构建的是这样一个世界:一战之后,美国进入空前的繁荣期,人们都在拼命地挣钱。而在这股发家致富的浪潮中,复员回家的拉里显得落落寡合。战友生死切换的过程不断冲击着拉里,他对工作没有兴趣,也失去了男欢女爱的欲望。解除了与伊莎贝尔的婚约后,拉里遍阅群书,远赴印度,试图在吠陀教义里找寻生命的意义。

        很幸运,他找到了。答案很简单:当下。再简单一点:爱。

        我相信你看到这两个词语后很有一种看过市面上大多数成功学书籍和心灵鸡汤之后的坑爹感,但是拉里找到答案后的表现绝不像我们看央视募捐晚会时的状态,头天晚上痛哭流涕的恨不得把身家性命都捐出去,第二天冷静下来之后,在路上有人找你问路你都觉得他是个骗子。

        之后的拉里,慈悲而从容。

        在毛姆的笔下,从印度回到巴黎的拉里虽然外形邋遢,眉宇之间却有一种“超然的派头”,神情中“带有一种宁静”,“他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叫它知觉,还是感性,还是力量,使他始终说不上来地有点落落寡合。”

        注意,这和埃克哈特·托利,还有张德芬的灵修学书籍里所描述的完美状态已经很接近了(不好意思,我只看过他俩的)。这俩的作品大多在最近二十年出版,而《刀锋》的成书时间,是1939年左右。

        在伊莎贝尔眼里,“她开始感觉到这个几小时前走进屋子里来的拉里,虽则外表上没有变,而且和以前一样开朗和亲热,但是,和她过去认识的那个拉里,那个非常坦率、平易、和蔼,执拗不听她的话但是讨人喜欢的拉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

        乔达摩·悉达多悟道的地方是一棵菩提树。关于悟道的时间,《法华经》说是六年有余,《佛本行经》里面说七十二年(有点扯淡),《华严经》里则说是九年。不管是哪一个,经历了一段时间,王子抬头,看到了菩提树上开的花,他说出了那句后世很难参透的话——此花可曾遇见我。然后天降祥瑞,从此世间无王子,佛国有如来。

        拉里有着相似的过程。经过《奥义书》,经过晃膀子、散步、冥思,拉里已然涅槃重生,脱胎换骨。

        拉里所信奉的这个古老的宗教——吠陀教告诉我们,我们所苦苦追寻的“真我”,与我们的身体、感觉、智力、思想、亲人以及财产都毫无关系。它既在你的身体之内,又在你的身体之外,你无时无刻不在受它的支配,却又很少能够感知到它。而且,它在时间之外,是永恒的存在。

        恕我无法描述清楚这个牛逼的概念。在张德芬他们那里,这个词语叫做“本体”。反正不管叫什么,“真我”是快乐的真正源泉。而带给我们痛苦的那个事物——叫做“小我”,总是让我们对物质、名利、思想、情绪等等之类的东西充满了欲望,欲望让我们的内心一直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失衡必然会带来痛苦。要摆脱痛苦,首先要识别出“小我”,当你生气时,沮丧时,忧伤时,得意忘形时,时刻提醒自己那都不是真正的你,而是“小我”在拥有这些情绪。

        对于这些负面的情绪,我们要做的不是抵触,而是——“臣服”,进而——“接纳”,如果可以,甚至——“享受”。

        下一步,你要——“执着于当下”,专注于手头的事情——要做的“有艺术感”,然后你会发现,之前的负面情绪已经悄然离开。

        与此同时,你还要去寻找“真我”,与自己的潜意识连接。除了“执着于当下”,“冥想”也是一个好方法。

        扯远了,《刀锋》并不是一部灵修的小说。小说的另一条线上,伊莎贝尔嫁给了富商之子格雷。她醉心于灯红酒绿的物质生活,精神上却依然对拉里恋恋不舍。她的舅舅艾略特,一面削尖脑袋钻进欧洲的上层社会,一面向权贵推销古董字画以实现名利双收。以世俗标准来看,伊莎贝尔和艾略特都是毋庸置疑的成功人士。然而,这两人的价值根基全部构筑在身外之物上,伊莎贝尔对感官享受的痴迷远远超过对拉里的爱;艾略特对于名利的追求甚至达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他们的内心住满了这个社会的五光十色,没有一片色彩是属于自己的。

        所以,当烦恼降临时,他们内心很少有回旋的余地。突然出现的索菲扰乱了伊莎贝尔的心神,她施下计策逼迫索菲离开,宁肯搭上索菲的幸福也要满足自己对于拉里的独占欲;没有出现在艾德娜的邀请名单之列给艾略特带来了沉痛的打击,即便是行之将死的恐惧也未能击散这种沉痛。他对此耿耿于怀,辗转反侧,痛苦不堪。

        小说中没有展现的是,拉里的得道应该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现实的羁绊会像刀锋一样把他的心灵割的鲜血淋漓,伤痕累累。拉里曾经对毛姆说过:“……冥思非常之吃力;两三个小时之后,你就像赶了五百英里路的马车一样筋疲力尽,以后只想休息,什么事都不想干。……”我们看到的拉里,是越过刀刃之后的拉里。这时候他的伤口早已愈合,心脏越发坚强有力。他的淡定从容会让我们心生敬仰,甚至学习仿效之。但且慢,你看到阳光下闪闪发光冒着寒气的锋刃了吗?再者说,如果我们都成了神仙,那人间怎么办?

        毛姆毫无疑问是欣赏拉里的,但这种欣赏又相当节制,就像在夜空看到烟花,最多就是欢呼赞叹,却丝毫没有变成烟花的想法。即使对于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他在讽刺挖苦之余也毫不吝啬地展现了他们的可爱之处。而对于索菲,毛姆则报以深深地同情。众生皆苦,但世上并非只有一套评判人生的标准。拉里一次性尝尽了苦痛,之后的人生遍布着光辉与喜悦,这很好;伊莎贝尔和艾略特在另一条路上虽无法如此超然,但痛并快乐着未必就看不到别致的风景;即便是悲惨的索菲,其一生也并非就如伊莎贝尔认为的那般可耻。

        读《红楼梦》还是看《故事会》,只在于个人喜好的不同,从中得到的快乐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对一个人来说,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罗素说的);对世界来说,个体多样才能显得精彩纷呈(我说的)。

        从《人生的枷锁》到《月亮和六便士》再到《刀锋》,毛姆对人性的揭露一次比一次深刻,对人生意义的探索一次比一次深邃。《人生的枷锁》里,菲利普还要步履维艰地挣脱出身带给自己的禁锢,到了《月亮和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便可以以一种很暴力的方式抛开一切去追逐自己的梦想,而《刀锋》里的拉里不仅舍弃了身世家财,连兴趣和梦想也一并搁置身后,几乎是赤条条地去叩问生命的终极意义。

        这种叩问不仅让拉里显得比身世坎坷的菲利普更加清新脱俗,也比半路出家的思特里克兰德更加纯粹,只是在已经习惯了在世事俗务中找寻依托的我们看来,拉里的形象太过于理想,太过于完美了。完美的让我不忍接近,唯恐破坏了心中的期待。毛姆在故事的最后也表达了相同的想法:“我是个俗人,是尘世中人;我只能对这类人中麟凤的光辉形象表示景慕,没法步他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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