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随笔

古有爱莲说,今有爱足说

2021-04-26  本文已影响0人  丹尼尔李S

文‖ 丹尼尔李


文人爱足,自古有之,五代十国始,女人裹足之风兴起,延至民国,此风渐停,然爱足恋足并未止也。

究其原因,大抵足白娇小仿若艺术,又因其深藏于内,不见日光,敏感多性,故而于人性关联。

于西方佛罗伊德言,足亦有性意。如此之深意,盖国人恶恋足者之因。然事必有度,适可而为,事在其度,不足以视为洪水猛兽。


何为美足?

美足须白。若玲珑玉秀,微见其筋,隐约之现,仿若剔透之感。非止于此,白中淡粉,肉嫩而康健。

美足须嫩。所谓嫩也,意指触之柔而亲肤,若鲜出于奶浴,丝滑顺之,指节如是,脚踵亦如是也。

美足须小。裹足风起,因小而美。纤纤细足,盈盈于握,如艺术之光,可瞻仰也。然非大而不美,大必有所限,故尔多以小为之。

以上所谈,皆为天足,裹而为之,畸形是也,不以为美。

天足亦可装饰,尤以指甲为最,红色染之,犹若雪枝盛花,点点皆美。亦可指环戴之,巧而可爱。亦可红绳足链小铃,束之于踝,松而有隙,随足动而声响,颇为美趣。

然饰即为点缀,不可多为,多而杂,宾夺主,足易失其美也。

吾有一友,甚是惜其足,每日温水牛奶泡之,常年袜鞋,不使其曝于外,致足不见痕,不见茧,亦不见脚踵之厚,此足极美不可多得也。

爱足是为癖,若酒之癖,烟之癖,皆为爱之范畴,不以畸形者视为美,不以变态者论所有。


我是丹尼尔李,从今天起,劳劳生活,读书写字,面朝灵魂,恣意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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