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9:教学建议

2018-10-14  本文已影响67人  法雲

这是课标的最后一章,是给音乐教师们提出了一些注意和建议的点。

  1. 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翻译一下,就是必须以听为中心。这次培训,更明白听,不是别放音乐听,而是打开学生的听觉,重点是让他学会用耳朵去接收信息。
    以及,重复一万遍不断要鞭策自己的,以审美为核心。课堂就是要引导学生体验,感受,表现这种美感。“那些缺乏音乐美感,单纯的说教,枯燥的讲授,己写的操练都是....”都是我犯过的T^T。
  2. 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
    教学形式应该富雄与教学目标,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说的就是我,没有系统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接触到方法之后,没有章法。不行。必须是先明确目标,再进行设计)
  3. 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结合。就是四方面不要独立,要互相融合。
  4. 正确处理教与学。处理好教多少,学生自主多少的问题。
  5. 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
  6. 合理运用现代教学手段。
  7. 因地制宜实施课标。就是有条件多搞,量力而行。
  8. 识读乐谱:是工具,但不是目的。所以,不要强迫,枯燥的教学。
  9. 评价:定性的个性化和定量的考核评价结合。
  10. 教学要适应学生活泼好动,注意力不集中的特点,中途休息游戏或者:尽量采用不同的实践活动,唱,听,演奏,律动等。结合一起。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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