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ord 内容领域生产关系的“搅局者”
首先复习一下中学阶段学习的概念:生产关系,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的形式。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与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与生产关系发生矛盾,原有的生产关系变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就会产生革命性变革,由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取代旧的生产关系。
对内容领域,我们从生产关系的3个方面对目前状态和Ulord框架下的状态进行对比分析。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在目前状态都是作者(内容生产者)靠自身的能力进行创作,前后并无区别。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分配的形式的区别就大了。
目前,内容传播渠道都被主要的行业巨头如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爱奇艺、优酷、以及各种出版社控制,内容创作者必须服从巨头制定的游戏规则,且交易过程繁琐、复杂,经过“剥削”才有可能混得“温饱”(一本书的作者通常只能拿到发行价7-15%左右的收入),这严重挫伤了优秀内容创作者的积极性,内容创造者本应是生产关系中的主体,确不得不向各大平台低头。从内容消费者(用户)的角度来说,人们打开内容平台,看到的都是极其相似的新闻内容,各大平台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借助人工智能的推送技术,用户可以一直“沉浸”在自身喜好的内容中不能自拔,用户也完全成为平台流量的贡献者,自身并没有得到优秀的内容。由此看来,内容创造者应得的收益被平台“盘剥”,内容用户成为平台赚取流量的对象。
人们在生产中不合理的地位和利润分配形式都随着Ulord这一“搅局者”的加入产生根本性的变革。
在Ulord框架下,内容领域将只剩下两个最根本的角色即内容生产者和用户。内容本身即价值,通过智能合约,传递内容的网络将同步传输价值,“无中间商赚差价”,用户如果传播(转发)好的内容,就等于参与到了产品的分发过程,也将获得应得价值,而不是通过看垃圾广告来为平台赚取利润。用户可以同时具备2个角色,人们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利润分配也产生了根本性变化。
由此,我们可以畅想,在未来,各种内容创作者因为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必将产生更大的积极性创作优秀内容,用户付出后能得到优秀内容,通过传播也可以获得收益,内容领域必将因为Ulord的“搅局”迎来百花齐放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