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花,姓多名余。(2)
毫不夸张的说,她的追求者可以从中国以北排到法国以南。女人的青春就那么几年,而多余的青春一直都在单身,这位倾人倾城的女子,离开她热爱的舞台,在米国修满硕士课程,过着骄傲的单身生活。去年3月份,在办公室收到一张来自慕尼黑的明信片,上边写到 “我打算回国,飘的有点小累。”落款是她。想想,初中高中时期的校花,如今27岁,老同学的一颦一笑,再次映入脑海。
圣诞节前我们约在星巴克见面,身高172的她躲在一个小个子男人身后,他穿着西装,白衬衫,看起来比她矮半头吧,一直以来她眼中的忧郁彻底消失殆尽,我从她目光中看到了10年前,她看S哥的眼神。说实话,这个男人,不帅,不高,光光的头,单眼皮,皮肤黝黑,塌鼻梁。从我落座的那一刻,她的笑声从未间断过,这兄弟的颜值和S哥比起来在不同level上。她对我说,“我和D先生相识7年了,原来他经常一个人坐在舞台下看我演话剧,曾经我们是两条平行线,从未交错过,前段时间刚回国,胃痛到眩晕,他背我去医院,请了香港最好的医生为我治疗,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是不是丑萌丑萌的?跟他出门就像带了头大狮子,很有安全感。”
D先生一旁笑道:“追求她很艰难,问她看电影吗?吃麻辣小龙虾吗?一起打高尔夫吗?通通回答,不!如果不是胃病犯了,接近她的机会都没有。这个社会上时尚的女人有很多,漂亮的女人有很多,有学识的女人也不少,可她样样具备,超凡脱俗。她不能离开我,偶尔分开就像小孩离开了妈妈,就哭就哭.. ”说罢,D先生仰头大笑。
莫名,撒了波狗粮给我吃.. 我想不通,完全不般配的两个人,怎么会这么开心?超凡脱俗,想想也是对一个女人最高的评价了。看到了她如小兔子般的模样,在这个男人面前,就如那年夏天学校门口遇到S哥,她躲闪,跑掉,面色绯红,偶尔会把脸埋进D先生的脖子后。因为在同一座城市,我们来往越来越密切,可我发现她每月间断性的情绪低落,会有那么几天,打不起精神,我问,“D先生呢?” 她答“出差了”。D先生总有那么一星期时间在出差,而她这一星期看起来萎靡不振。
那夜她约我到家里小酌,酒过三巡,微醺的她道出了实情。D先生是有家室的人,追溯到他们相识那年,D先生刚好娶了相亲认识的同乡女子,在多余看来,这种婚姻是没有爱情可言的。可她和D先生始终是两条平行线,互相有对方的微信但从不评论点赞,有对方的电话但从没有拨打过,这七年里她从台前走到幕后,结婚生女出国。他们从没想过和对方交往,哪怕一丝暧昧也没有。直到她回国后某个深夜,胃阵阵绞痛,额头的冷汗止不住的顺着面颊滑落,一杯温水送服下几颗止痛药,回到沙发上围着毛毯,渐渐平静。痛… 一个字的朋友圈,凌晨三点,D先生头像右上角亮出红点,
“送你去医院…”
“不了,谢谢”。
“回国以后,生活的习惯吗?”
……
除了“不了,谢谢”,接下来都是D先生一个人的独白。我问她为什么不搭理他?因为在她眼里他就是坐在劳斯莱斯里的土豪,不是所有人都看得上他的美金,不是所有女人都喜欢坐上豪车。
接下来的日子,D先生每天三个电话,如一日三餐,每个电话至少1小时。他一人讲述自己的故事,如何创业守业,还有恋爱经历。有天他对她说,“妹妹,你该谈恋爱,找个男朋友疼你。”向来安静的她听到后莫名恼火,回了一句,“我们不要再联系了。” 电话那头对方沉默片刻,答了一个字“好”。挂掉电话,站在办公室窗前仰着头,眼泪再也止不住的落下。这一刻,对这个相识已久的男人产生了些许的爱慕。这种感觉,可能只有她自己懂。(未完待续)